吴中区木渎新城污水厂二期(太湖新城污水厂)勘测工程招标公告
吴中区木渎新城污水厂二期(太湖新城污水厂)勘测工程招标公告
苏州市吴中区木渎新城污水厂二期(太湖新城污水厂)勘测工程招标公告
1.苏州中晟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的 苏州市吴中区木渎新城污水厂二期(太湖新城污水厂)勘测工程已经吴发改中心批准建设。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工程的投标。
2.苏州常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木渎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南侧,木东路东侧。招标类型:勘察招标所属地区:吴中区
(2)工程规模:项目占地面积37090.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688.4平方米,构筑物占地面积21123.8平方米,道路广场面积4048.4平方米,绿地面积10321.6平方米;污水处理厂处理规模8万吨/日。工程性质:建筑工程招标金额:约33万元
(3)计划开、竣工时间:2019-9-15至2019-10-14
4.(一)投标申请人资格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二)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预审不合格:
(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企业法人;
(4)投标人之间存在控股关系、隶属关系的。
5.报名时需携带如下预审材料:
(1)加盖企业公章的书面报名申请书原件(须有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单位传真号码、地址等);
(2)企业有效营业执照副本、有效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3)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按苏州市勘察设计通用版本,须填写、盖章完整)。
(4)拟派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复印件;并需提供劳动合同及近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的复印件等证明资料。
(5)投标事宜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提供授权委托书(加盖企业公章和法人代表人章)及其委托人的近三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劳动合同、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一份装袋封袋),在规定时间内递交到指定地点,所有复印件均需盖企业公章。请投标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将以下材料按序列装订成册,然后装在封袋中放到指定地点(请在封袋上注明投标单位名称和工程名称):
6.请申请人于2019-8-29上午09:00至上午11:00的工作时间到苏州常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苏州市吴中区苏蠡路63号蠡谐大厦9楼906)投资格预审资料。
7.备注: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全部入围,不满三家重发公告。
8.本项目信息在吴中区限额工程招标发布平台发布。
9.本项目资料费300售后不退。
10.招标人地址:苏州吴中区吴中大道2888号东太湖科技金融城综合楼
联系人: 传真:电话:
邮编:E-Mail:
11.招标代理机构:苏州市吴中区苏蠡路63号蠡谐大厦9楼906(苏州常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思诗传真:********电话:********
邮编:215000E-Mail:
12、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19-8-27至2019-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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