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2019年8月27日)
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2019年8月27日)
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8月27日-2019年9月2日(5个工作日)。 通讯地址:溧水区市民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联系电话:***-********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新建年产新型塑料装饰板材及轻钢别墅构件生产线项目 | 经济开发区 | 南京精伦新型材料有限公司 | 江苏新清源环保有限公司 |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溧水经济开发区胜秀路11号,租赁厂房,建筑面积30797平方米。建设内容内新建年产200万平方米新型塑料装饰板材和1200吨轻钢别墅构件生产线项目。主要生产工艺:1、塑料装饰板材生产工艺:原料(PVC粉、碳酸钙粉、稳定剂、石蜡)经投料搅拌、挤出、冷却、定尺分切、覆膜、检验、出厂。2、轻钢别墅构件生产工艺:轻钢别墅钢制构件、分切、冲压成型、检验、包装、出厂。项目总投资500万元,环保投资59万元。 | 1、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要求建设厂区给排水系统。根据《报告表》,项目挤出工序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食堂废水分别经预处理达接管标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南京秦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2、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工程设计中,应进一步优化废气处理方案,确保各类工艺废气的收集、处理效率及排气筒高度达到《报告表》提出的要求。投料搅拌、挤出、粉碎、磨粉等工序采取封闭措施。投料搅拌工序产生的粉尘有效收集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高空排放;挤出、覆膜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分别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相应的排气筒高空排放;破碎、磨粉产生的粉尘有效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高空排放。VOCs排放参照执行天津地方标准《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14)中的相关要求,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相应标准,食堂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油烟废气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相应标准。 3、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措施、优化设计方案、合理布局设备及建筑物,确保厂界噪声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处置各类固体废物,根据《报告表》结论,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必须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安全规范处置(需到溧水生态环境局固辐科办理相关手续)。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01),危险废物的堆放、贮存、转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及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的规定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 5、你公司该项目的各类排污口必须按《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97]122号文)的要求进行设计、建设。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 |
2 | 年产15万套汽车门锁焊接件生产线项目 | 洪蓝工业集中区 | 名泓宇金属实业南京有限公司 | 苏州合巨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洪蓝工业集中区华塘路36号,租赁厂房,建筑面积4660平方米。建设内容建设年产15万套车门锁焊接件生产线项目。主要生产工艺:备料、检验、冲压、铆接、压装、焊接、检验包装、成品。本次项目总投资4000万元,环保投资40万元。 | 1、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要求建设厂区给排水系统。根据《报告表》,项目运营期无生产废水产生和排放。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达接管标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洪蓝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2、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焊接过程产生的烟尘经移动式烟尘净化装置处理后排放。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相应标准。 3、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措施、优化设计方案、合理布局设备及建筑物,确保厂界噪声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确保噪声不得扰民。 4、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处置各类固体废物,根据《报告表》结论,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必须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安全规范处置(转移时须办理相关审批手续)。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01),危险废物的堆放、贮存、转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及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的规定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 5、你公司该项目的各类排污口必须按《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97]122号文)的要求进行设计、建设。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及环境监测计划。 |
3 | 阻垢滤芯制备项目 | 经济开发区 | 艾欧史密斯(中国)环境电器有限公司 | 江苏润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本项目属扩建项目。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溧水开发区溧星路66号原厂区内,不新增占地面积和建筑面积,依托现有厂房,建筑面积180平方米,新建一条阻垢生产线。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75万根滤芯的生产能力。空气净化器配套滤芯活性炭改良工艺:原料(阻垢剂粉、环氧树脂胶、去离子水)经捏合、挤出成型、烘干固化、断条成型、筛分、灌装、组装、铆压、成品入库。本次技改项目总投资190万元,环保投资22万元。 | 1、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分质处理”的原则,建设厂区给排水系统。本次技改项目烘干蒸汽冷凝水进入厂区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去离子制备废水直接排入污水管网,上述废水达接管标准后排入南京秦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集中处理;试验废水经RO处理后循环使用,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浓水进入三效蒸发器处理;设备清洗废水集中收集作危废处置,不外排。 2、工程设计中,应进一步优化废气处理方案,严格控制挥发性有机物产生和排放,确保各类工艺废气的收集率、处理效率及排气筒高度等达到《报告表》提出的要求。本次技改项目捏合、切割、筛分、挤出、烘干固化过程均在封闭车间内进行,上述工序产生的废气分别有效收集后经滤筒除尘+活性炭吸附后高空排放。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相应标准;VOCs排放参照执行天津地方标准《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14)相关要求。 3、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并采取减振、隔声、消声等有效的降噪措施。项目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处置各类固体废物,根据《报告表》结论,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必须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安全规范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01),危险废物的堆放、贮存、转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及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的规定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 5、按《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有关要求,规范化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识。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和监测计划。 |
4 | 洪蓝街道2019年非规划布点村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 | 洪蓝街道 | 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政府洪蓝街道办事处 | 江苏新清源环保有限公司 | 该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洪蓝街道天生桥行政村田家自然村、王子寿自然村、燕子口自然村、大塘冲自然村、前赵村自然村、天生桥自然村、蒲塘行政村汤村自然村、冯村自然村、杨家庄自然村、三里亭行政村毛家后村自然村、窑岗头自然村。建设内容为建设53020米农村污水收集管网和13套分散式农村污水处理设施。污水处理设施工艺采用“A2/o+生态沟”工艺。项目总投资3192.65万元,环保投资2854.45万元。 | 1、施工期产生的废水,落实《报告表》提出的要求,按其不同的性质,分类收集处理,不得随意外排。建设项目施工现场采用围栏隔离,采取有效扬尘防空措施,减小扬尘扩散范围。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禁止夜间进行高噪声施工作业,施工期噪声排放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的标准。规范及时处置施工期各类固体废弃物。 2、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设计须选用先进的处理工艺、设备,尾水稳定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后排放。 3、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恶臭气体的排放,防止污染环境和扰民,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表4二级标准。 4、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措施、优化设计方案、合理布局设备及建筑物,确保边界的声环境达到该区域的声环境质量要求,确保噪声不得扰民。 5、严格按照固体废物相关法律法规,对建设、运行期产生的各类固体废弃物进行规范处置,防止产生二次污染。 6、落实生态保护措施,严格执行生态红线管控有关规定。项目设计施工时,应优化施工方案,合理划定施工范围,减少临时占地,禁止在附近生态红线范围内设置施工营地和施工场地以及取、弃土。施工期间做好植被保护、绿化移栽等工作,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生态恢复,减小对沿线生态环境的影响。 7、按《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1997〕122号)的规定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识。 |
5 | 溧水区东屏街道2019年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 | 东屏街道 | 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政府东屏街道办事处 | 江苏新清源环保有限公司 | 该项目建设地点位于东屏街道长乐社区家边自然村、长乐社区安置点、爱廉社区魏家庄自然村、爱民社区李家自然村、方边社区涧东自然村、金湖社区北山底自然村、白鹿社区胜利自然村、白鹿岗自然村。建设内容为建设36491米农村污水收集管网和12套分散式农村污水处理设施。污水处理设施工艺采用“A2/o+生态沟”工艺。项目总投资4067.5万元,环保投资3295.89万元。 | 1、施工期产生的废水,落实《报告表》提出的要求,按其不同的性质,分类收集处理,不得随意外排。建设项目施工现场采用围栏隔离,采取有效扬尘防空措施,减小扬尘扩散范围。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禁止夜间进行高噪声施工作业,施工期噪声排放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的标准。规范及时处置施工期各类固体废弃物。 2、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设计须选用先进的处理工艺、设备,尾水稳定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后排放。 3、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恶臭气体的排放,防止污染环境和扰民,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表4二级标准。 4、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措施、优化设计方案、合理布局设备及建筑物,确保边界的声环境达到该区域的声环境质量要求,确保噪声不得扰民。 5、严格按照固体废物相关法律法规,对建设、运行期产生的各类固体废弃物进行规范处置,防止产生二次污染。 6、落实生态保护措施,严格执行生态红线管控有关规定。项目设计施工时,应优化施工方案,合理划定施工范围,减少临时占地,禁止在生态红线范围内设置施工营地和施工场地以及取、弃土等。施工期间做好植被保护、绿化移栽等工作,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生态恢复,减小对沿线生态环境的影响。 7、按《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1997〕122号)的规定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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