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警用装备招标公告

检察院警用装备招标公告

一、招标项目编号:SDZCZ 2011-9

二、招标项目名称:大武口区检察院警用装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招标内容:警用装备采购

序号

采购项目

单位

数量

序号

采购项目

单位

数量

详细要求

1

手持易爆易燃液体探测器

1

11

警用防暴棍

7

见招标文件

2

警用手电

7

12

软质防刺衣

2

3

中号手铐

10

13

手机式手机信号屏蔽器

1

4

警绳

7

14

玻璃钢盾牌

7

5

警用甩棍

7

15

警戒带、警戒线

10

6

警用抓捕网枪(单发)

2

16

现场勘查灯

4

7

警用抓捕网枪(三连发)

2

17

便携式搜索灯

2

8

警用装备包

4

18

多功能肩带

7

9

防暴头盔

7

19

多功能喊话器

3

10

勤务头盔

7

五、资金来源及付款方式

自筹资金;货物验收合格后付90%,余款质保期满一次付清。

六、投标人条件

(一)具有所投标产品的生产、代理或经销资质。

(二)生产厂家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备案的警用装备生产企业,销售需提供原生产厂家对本项目的授权经销书

(三)必须符合《公安单警装备技术条件》、《公安单警装备产品制造与验收技术规范》要求。》、《公安单警装备—防刺服(金属)制造与验收规范》(试行)技术标准要求。

(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五)财务状况、商业信誉良好,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六)有依法交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七)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违约记录。

七、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报名时间: 2011年4月14日至2011年5月3日正常工作时间(北京时间上午8:00至12:00,下午2:00至6:00,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大武口区政府采购中心(宁夏石嘴山市大武口区朝阳西街99号区政府2号楼3楼)。

报名要求:报名时须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专项授权书(包括:单警装备产品经营授权许可证、刑侦技术装备经营许可证等)、、国家正规检验机构出具的质量检验检测报告、法人代码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投标人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的“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告知函”、资质证明文件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各一份。

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200元整,标书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得转让。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1年5月6日上午9:00时

开标地点:宁夏石嘴山市大武口区政府人大办公楼一楼会议室。

九、保证金:见招标文件要求

十、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大武口区检察院

联系人:陈其华

联系电话:138*****000

十一、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名称:宁夏石嘴山市大武口区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地点:宁夏石嘴山市大武口区朝阳西街99号区政府2号楼3楼

项目联系人:陆建文 王 燕

电话(传真):****-*******(兼传真)

宁夏大武口区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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