玻璃钢垃圾桶招标公告
玻璃钢垃圾桶招标公告
高淳县政府采购中心受高淳县城市管理局委托,对玻璃钢垃圾桶(项目名称)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和谈判。
1、项目编号:GCZC-*******
2、项目名称:玻璃钢垃圾桶
3、供应商资格条件:
3.1 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
供应商必须是生产制造商。
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时须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备核,同时提供玻璃钢垃圾桶样品一只(须与本次采购的要求一致)。如没有按上述要求提供或提供不全,采购人将拒收响应文件。
4、竞争性谈判保证金:供应商应从本单位帐户支付谈判保证金每包人民币伍仟元整,采用本票、汇票、同城转账支票(仅限本地供应商)形式交纳,其他形式一律拒绝。保证金不需封装在谈判响应文件中,单独随谈判响应文件同时递交谈判现场。未按要求交纳保证金的,谈判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5、 竞争性谈判获取方法: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网免费下载。
6、联系人及电话:张先生 138*****998
采购中心联系电话:***-********
7、递交响应性文件时间、地点:2011年4月25日上午9:30,高淳县城市管理局五楼会议室,届时请参加谈判的单位法人或法人委托人参与谈判。
以上若有变更将通过原公告发布媒体发布,请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性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天关注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有关本项目有无变更公告。
开 户 行:建行
开户名称:高淳县预算外资金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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