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局三天津东丽先锋路万达广场零星材料招标公告

二局三天津东丽先锋路万达广场零星材料招标公告


采购详情


材料设备采购招标文件

零星材料

招标文件编号:DLWD-WZ-2019-002

商务联系人:张真真 联系电话:189*****493

技术负责人:杨志国 联系电话:136*****420

工程名称:天津东丽先锋路万达广场项目

招标人(盖章):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发出时间:2019年 月 日


目录

*******">第一部分 投标须知.....................................................................................

*******">第二部分 合同书.......................................................................................

第三部分 投标附件

*******">附件1 投 标 函..............................................................................

*******">附件2 报价明细表.........................................................................

附件3 投标方承诺书B1,b2(盖章有效).......................................

*******">附件4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附件5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第一部分 投标须知

一、招标形式及范围

1.1根据相关《建设工程施工分包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实际情况,本工程采用公开标方最终确认1 家投标单位中标。

1.2招标范围:天津东丽先锋路万达广场项目零星材料采购。投标单位应对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报价。

1.3 本合同为固定综合单价。

二、投标人资格

2.1 中建二局2019年合格名录中的合格供方。本次招标面向已经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所提交的资格文件中应包括下列资料:有关在确立投标单位法律地位的原始文件(或副本),包括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税务登记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招标原则

3.1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3.2 由项目、物资部、经济管理部、财务部、纪检部门主管人员组成招标委员会,线上评标。

3.3报价有效期自开标之日起内30天内有效,由此产生的价格波动因素由投标单位综合考虑,自行承担。

四、定标原则

4.1在质量、服务同等的情况下,合理低价中标;

4.2在同等条件下,与我公司有过合作经历,无不良记录的投标方我方会作为优先中标的参考因素;

4.3第二轮报价最高者,不允许进行第二轮报价。

五、投标保证金及投标费用

5.1 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投标额在100万及以上的所有分供商,投标人需向分公司指定账户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2万元;在定标后,签订合同前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为合同价的5%,且最低不得低于2万,最高不得超过30万,土建劳务、机电劳务、塔吊、防水保温等缴纳额度不得低于20万。竣工验收合格、办理完完工结算并审核完成后,退还程序是由投标人提出申请,项目批准后并报分公司经济管理部确认后,由财务部无息退还。

5.2投标人须自行承担编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的费用不承担任何责任。

5.3中标以后不得以任何原因更换单位名称,签订合同后未签订合同就更换合同名称的,没收投标保证金。签订合同或履行一段时间后更改名称的没收履约保证金。

5.4投标单位应承担其投标文件准备递交所涉及的所有费用,中标单位需向招标方缴纳1000元作为资料往来费,此费用不予退还。

六、质量要求

6.1乙方提供零星材料必须符合国家的质量标准

6.2必须为国标产品质量要求。

6.3档次要求:符合本工程技术要求,满足工程使用条件。

6.4服务质量:应承诺严格执行招标方随时提出的计划要求,并对我方对质量配合等方面提出的问题及时予以解决。

七、交货、验收要求

7.1质量基本条件:材料质量应严格符合国家现行质量标准、招标文件及有关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要求。

7.2验收方式:以我方实际验收数量为准。

7.3交货地点:天津东丽先锋路万达广场项目部现场指定地点。

7.4运输方式、交货地点:

投标方应严格按照招标方规定的时间、数量等将产品送至招标方所施工的天津东丽先锋路万达广场工程所在地。

7.5包装、贮藏和保护

乙方应保护所有运送到工地现场的一切材料均须足够的保护措施。

7.6材料运送的限制乙方员工应遵守天津市政府、建设单位、甲方有关现场的通道、保安、通行证的发放以及同类项目的一切法例及规定;并能遵守可能由天津市政府颁布的有关材料运送现场的时限及通道的限制规定。同时,除不可抗力外乙方不得以不清楚工地现场等借口而做出额外索赔或要求延长交货时限。因逾期交货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亦有权因此终止与乙方的合同关系。

7.7交货时间

材料应根据甲方要求的时间运抵现场以保证招标方施工的工程进度和竣工不会出任何延误。若发生供货不及时一次甲方将给予警告,二次以上(含二次)招标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给招标方造成损失的,投标方要承担招标方全部赔偿责任。

投标方方必须配合招标方的工程进度计划。

以产品实际运送到合同指定地点的时间为投标方的实际交货时间,并以此来确定是否逾期交货。

具体的交货日期为:以招标方要求进货时间为准。

八、结算方式

8.1本招标结算方式为:本合同价格为固定综合单价。

工程款支付:

8.1.1本合同 无 预付款。

8.1.2到货款:货物运卸至工程地点:天津东丽万达广场项目工地 经甲方(指定专人)李惠签字确认收到后,方视为到货(指定专人发生变更的,须书面通知),并经过甲方、乙方、监理方、业主方四方交验合格并签署验货证书后的 90 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已到货款,到货款为每次到货总价的 60 %,到货款总计不超过合同总价的 65 %。货物经过验收合格后,所有权即归甲方所有。但并不改变合同双方需要履行的其他权利、义务和责任。

8.1.3 安装调试款:货物安装完毕,调试合格并经甲方、乙方、监理方、业主方四方验收并签署验收合格证书后的 30 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合同总价 85 %的安装调试款。双方对履约保函的约定,见本合同第22条保函或保证金条款。

8.1.4结算款:整体工程竣工验收调试完毕,并结算完成,甲方向乙方支付剩余货物价款(结算总价5%的质量保证金除外)。

8.1.5 质保金:质保期内由于乙方不履行本合同义务发生的费用从质保金内扣除,质保期结束后,甲乙双方应就质保期间发生的增加或扣款进行确认并签订工程尾款确认书,尾款确认书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甲方免息付清剩余质保金。

最终结算单须甲方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方可生效,否则不作为支付依据。

8.2乙方合同里提供一个乙方的收款银行及账号,乙方提供的发票的发票流向与乙方合同中提供的银行账户名称一致,不得随意变更。

九、投标文件的组成

9.1投标函、授权书、报价单、承诺函,均需签字盖章,扫描或拍照后作为报价附件上传。

十、服务承诺

10.1中标单位立即与有关部门办理业务手续,及时签订合同。

10.2保证在招标方要求的实效内供货,不得延误;若供货不及时产生的一切后果及所有损失由中标单位负责。

10.3对所供物资的运输能力、装卸条件要有充分保证。

10.4招标价格一经确定,不得更改,否则视为违约。

10.5本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回标时间:见云筑网

十二、开标时间:见云筑网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材料 广场 万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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