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信息网络有限公司法律咨询服务采购项目谈判公告

上海市信息网络有限公司法律咨询服务采购项目谈判公告

上海宝奥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受上海市信息网络有限公司的委托,组织上海市信息网络有限公司法律咨询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采购编号: BAO-B-19-002-016,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资金已落实,现进行竞争性谈判公开采购,有意向的潜在应答人(以下简称应答人)可前来参与。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上海市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市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为规范管理,防范法律风险,需要采购一家专业法律事务所为公司日常工作提供法律咨询与服务。

1.2 采购内容

1.2.1服务规模:日常法律咨询,规章制度、合同等审核,项目三年预估额为30万元(含税),详细工作内容和要求见技术规范书。

1.2.2履约地点:上海市市区;

1.2.3履约时间:自合同约定之日起三年止。履约过程中,发生甲方考核不合格、成交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成交人被查实在合同签订之后存在严重质量问题、违法行为等情形,则采购人有权取消合同重新进行采购;在市场情况发生较大变化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重新采购或不再采购;

1.2.4成交人:本项目通过谈判确定一名成交者;

1.3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4 本项目设最高应答限价,超过预算30万元,将做否决应答处理。

2. 应答人资格要求

2.1 应答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等企业证明材料,应答人应中国大陆境内注册,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应包括项目相关内容。应答人如为事业单位的,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2 应答人应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3 应答人在上海市内有驻地服务机构,如无本地服务机构的应承诺在中标后10日内设置,并配置相应的人员和必要的办公设施;

2.4 应答人近 2 年(自 2017 年 1 月 1 日起)来应有类似服务成功案例;

2.5 应答人应至少具有3名以上具有执业资质的专业法律人士,并且至少有1名熟悉电信集团的相关规章制度;

2.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申请;

2.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价项目申请;

2.8 本项目要求应答人满足以下信誉要求:

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应答人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2)应答人被暂停或取消应答资格的;

(3)应答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应答人在最近三年内严重违反合同约定的;

(5)应答人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的;

(6)应答人在与上海信网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合作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问题且尚未妥善解决的;

应答人应对自己的信誉作出承诺,询价人在今后项目实施过程中保留对应答人信誉进行核查和追责权力。一经发现应答人实际与承诺内容不符,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因此所造成的损失。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应答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4. 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4.1纸质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

4.1.1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时间:2019年08月27日至2018年08月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 14 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1.2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地点:上海市虹口区曲阳路930号C楼308室(上海市宝奥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4.1.3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方式:

(1)纸质获取:

应答人应委托经办人携带下述文件向采购代理机构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

a.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b.单位介绍信(含经办人身份证)并加盖公章;

c.标书费银行转账凭证。

(2)邮件获取:

应答人应委托经办人邮件发送下述文件扫描件后,向采购代理机构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

a.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加盖公章);

b.单位介绍信扫描件(含经办人身份证扫描件)(加盖公章);

c.标书费银行转账凭证截图或扫描件;

d.标书费发票抬头、联系人、联系方式(作为邮件正文)。

4.1.4竞争性谈判文件每套售价8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 应答文件的递交

5.1纸质的递交:递交纸质应答文件的截止时间(即应答截止时间)为:2019年09月 02日 09时00分,应答文件递交地点:上海市虹口区曲阳路930号C楼308室(上海市宝奥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5.2 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邀请应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准时参加。

5.3 出现以下情形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应答文件:

5.3.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3.2 未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密封的;

5.3.3 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的。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采购网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7. 服务费收取

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下浮20%,最低不少于8000元(不含税)。

8. 谈判保证金

本项目收取谈判保证金——元。

9. 联系方式

比 选 人:上海市信息网络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四川北路1761号5楼

采购代理机构:上海宝奥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曲阳路930号C楼308室

联 系 人:王婷婷

电话: 156*****582

电子邮件:********7@qq.com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杨行支行

账号:****************9

上海宝奥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2019年 8月 26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咨询服务 司法 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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