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新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垃圾分类宣传设施采购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长春新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垃圾分类宣传设施采购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长春新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垃圾分类宣传设施采购项目(二次) | ||
品目 | 货物/通用设备/办公设备/LED显示屏 | ||
采购单位 | 长春新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 ||
行政区域 | 市辖区 | 公告时间 | 2019年08月27日16:05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19年08月27日09:00至2019年09月03日16:00 | ||
招标文件售价 | ¥5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长春市绿园区景阳大路3333号明翰国际1102、1103、1104室 | ||
开标时间 | 2019年09月19日09:30 | ||
开标地点 | 长春市乾元景阳饭店会议室(长春市绿园区景阳大路3255号) | ||
预算金额 | ¥61.545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孙工 | ||
项目联系电话 | 189*****478 | ||
采购单位 | 长春新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航空街与北展街交汇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董启明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北京中诚正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长春市绿园区景阳大路3333号明翰国际1102、1103、1104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孙工 189*****478 |
北京中诚正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长春新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长春新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垃圾分类宣传设施采购项目(二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长春新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垃圾分类宣传设施采购项目(二次)
项目编号:ZCZX-CCF-********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工
项目联系电话:189*****47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长春新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地址:航空街与北展街交汇
联系方式:董启明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中诚正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孙工 189*****478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绿园区景阳大路3333号明翰国际1102、1103、1104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北京中诚正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长春新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的委托,对其所需生活垃圾分类宣传设施采购项目进行二次公开招标采购。目前资金已落实到位,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名称:长春新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垃圾分类宣传设施采购项目(二次)
2.项目编号:ZCZX-CCF-********
3.采购内容、预算、供货期、付款方式及供货地点:
项目名称 | 采购内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技术参数要求 | 采购预算(万元) | 供货期 | 付款方式 | 供货地点 |
长春新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垃圾分类宣传设施采购项目(二次) | 1大厅LED 宣传屏,共83个。 2.大厅立屏宣传展架,共153个 3.卫生间宣传板,共2217个 4.组合式宣传展板,共20组 5.单元门内外墙体宣传展板,共794个 | 61.5450 |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20日内到货并安装完毕 | 供货安装调试完成,并验收合格后付合同价款的90%;剩余10%作为质量保证金,待质保期(一年)结束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支付。 | 具体以采购人指定地点为准。 |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其他组织形式,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应包括本项目采购内容的生产企业或代理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3.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16、2017、2018年)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企业提供近年财务审计报告即可)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6.中标方负责将垃圾分类宣传设施运送到采购方区内指定的201家公共机构和20家居民小区,并负责安装。
7.投标方需提供样品和效果图,后期供货要与样品材质和要求一致。(投标方所提供的样品将被封存,封存样品退还时间:中标单位在交货及安装调试完毕后退还,未中标单位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后退还。)
报名时间、地点及需要提供的材料
潜在合格的投标人可于2019年8月27日—2019年9月3日9:00—16:00时(节假日,周六、周日除外),到北京中诚正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长春市绿园区景阳大路3333号明翰国际1102、1103、1104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须提交下列相关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的诚信记录截图加盖公章、“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网络截图加盖公章。
1.发售时间:2019年8月27日—2019年9月3日,每日9:00—16:00(节假日,周六、周日除外)。
2.发售地点:北京中诚正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长春市绿园区景阳大路3333号明翰国际1102、1103、1104室)。
3.发售方式:领取,不办理邮寄业务。
4.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
八、发布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长春新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地点:航空街与北展街交汇
联系人:董启明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中诚正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绿园区景阳大路3333号明翰国际1102、1103、1104室
联 系 人:孙工 联系电话:189*****478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61.545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08月27日 09:00至2019年09月03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市绿园区景阳大路3333号明翰国际1102、1103、1104室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领取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9月03日 16:00
五、开标时间:2019年09月19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长春市乾元景阳饭店会议室(长春市绿园区景阳大路3255号)
七、其它补充事宜
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北京中诚正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长春新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的委托,对其所需生活垃圾分类宣传设施采购项目进行二次公开招标采购。目前资金已落实到位,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名称:长春新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垃圾分类宣传设施采购项目(二次)
2.项目编号:ZCZX-CCF-********
3.采购内容、预算、供货期、付款方式及供货地点:
项目名称 | 采购内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技术参数要求 | 采购预算(万元) | 供货期 | 付款方式 | 供货地点 |
长春新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垃圾分类宣传设施采购项目(二次) | 1大厅LED 宣传屏,共83个。 2.大厅立屏宣传展架,共153个 3.卫生间宣传板,共2217个 4.组合式宣传展板,共20组 5.单元门内外墙体宣传展板,共794个 | 61.5450 |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20日内到货并安装完毕 | 供货安装调试完成,并验收合格后付合同价款的90%;剩余10%作为质量保证金,待质保期(一年)结束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支付。 | 具体以采购人指定地点为准。 |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其他组织形式,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应包括本项目采购内容的生产企业或代理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3.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16、2017、2018年)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企业提供近年财务审计报告即可)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6.中标方负责将垃圾分类宣传设施运送到采购方区内指定的201家公共机构和20家居民小区,并负责安装。
7.投标方需提供样品和效果图,后期供货要与样品材质和要求一致。(投标方所提供的样品将被封存,封存样品退还时间:中标单位在交货及安装调试完毕后退还,未中标单位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后退还。)
报名时间、地点及需要提供的材料
潜在合格的投标人可于2019年8月27日—2019年9月3日9:00—16:00时(节假日,周六、周日除外),到北京中诚正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长春市绿园区景阳大路3333号明翰国际1102、1103、1104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须提交下列相关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的诚信记录截图加盖公章、“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网络截图加盖公章。
1.发售时间:2019年8月27日—2019年9月3日,每日9:00—16:00(节假日,周六、周日除外)。
2.发售地点:北京中诚正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长春市绿园区景阳大路3333号明翰国际1102、1103、1104室)。
3.发售方式:领取,不办理邮寄业务。
4.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
八、发布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长春新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地点:航空街与北展街交汇
联系人:董启明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中诚正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绿园区景阳大路3333号明翰国际1102、1103、1104室
联 系 人:孙工 联系电话:189*****478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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