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工业机器人理实一体化实训室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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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工业机器人理实一体化实训室建设项目
竞争性谈判公告
依据十采计备【2019】XM4100号政府采购计划备案表的要求,湖北大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湖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湖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工业机器人理实一体化实训室建设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谈判。
一、项目编号:HBDP-SY-2019-006
二、项目名称:湖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工业机器人理实一体化实训室建设项目
三、采购内容:工业机器人多功能实训平台及装调维修实训系统、仿真软件、配套桌椅,具体技术参数及商务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四、采购预算:本项目预算价(即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100万元,谈判报价超过采购预算价为无效报价。
五、交货期:60日历内完成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交付采购人使用。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与采购内容相适应);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近两年财务审计报告);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个月内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招标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人,拒绝其参与政府招标活动(提供加盖公章的网页打印件)。
3、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许分包,不许转包。
七、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执行:
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
八、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及地点
1、凡有意申请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8月28日至2019年8月30日,每日上09:0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由拟派本项目负责人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在同页纸上附法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彩色打印并加盖公章)和本人身份证及第六项供应商资格要求中规定的所有材料原件及加盖本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查验原件与复印件一致后留存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均需清晰可辨,否则不予受理)到湖北大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十堰市人民中路20号嘉华假日酒店7楼)报名并获取谈判文件。
2、谈判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不办理邮购)。
********7">九、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
1、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及截止时间详见谈判文件;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谈判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bei.gov.cn/)和湖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官方网站(http://www.hbgyzy.edu.cn/)同时发布。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湖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联系人:方老师 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大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何女士 电话:186*****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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