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山口二级水电站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大山口二级水电站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新能发展公司大山口二级水电站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新能发展公司大山口二级水电站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N_DSKEJ_SG_001]

新疆新能物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新能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现就新能发展公司大山口二级水电站工程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1.工程概况
工程位于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和静县境内,东距和静县88km,南距库尔勒130km,交通十分便利。新能大山口二级水电站选用3台单机容量1.65万千瓦的混流式水轮发电机组,总装机容量4.95万千瓦。多年平均发电量2.38亿千瓦时,装机年利用小时数4803小时。工程等别为Ⅳ等,主要建筑物等级为4级,临时性水工建筑物级别为5级。溢流坝堰顶高程1351.3m,泄洪冲沙闸闸顶高程1354.0m,对应正常水位1351.3m,最大发电水头35.8m。大山口二级水电站主要建筑物由首部枢纽、引水工程、发电厂房及尾水渠三部分组成。其中:大山口二级水电站首部枢纽主要建筑物包括开敞式溢流堰、泄洪冲沙闸等;引水工程由引水发电洞、调压井、压力管道组成;发电厂房由主厂房、副厂房、升压站及尾水建筑物组成。

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将土建工程分三个标段:
土建Ⅰ标(首部枢纽及引水发电洞进口标):主要施工项目包括首部枢纽的土建工程及相关金属结构安装、监测;引水发电洞进口土建工程及相关金属结构安装、监测、边坡支护。引水发电洞长约1000米。主要包括首部枢纽(包括溢流堰和泄洪冲沙闸)、发电洞进水口、发电洞洞身段(桩号0+1200.00m以前)1#施工支洞封堵等工程的开挖、支护、断层处理、灌浆、混凝土、金属结构安装等全部施工项目。
土建Ⅱ标(引水发电洞标):主要施工项目为引水发电洞的土建工程。包括引水发电洞长1890米和调压井。主要包括引水发电洞(隧1+200~2+893.008段的地下洞室)、发电洞调压井以及2#施工支洞封堵等工程的开挖、支护、断层处理、灌浆、混凝土、等全部施工项目。
土建及安装Ⅲ标(压力钢管至发电厂房和尾水标):主要施工项目包括压力钢管段土建工程及相关金属结构的安装;厂房土建工程及相关金属结构和机组的安装;尾水渠土建工程。主要包括调压井下游的发电洞的斜井段和平洞段(隧2+897.545——隧3+025.213的压力管道段地下洞室)、压力钢管的制作和安装(压力钢管主管段压0+000—压0+010和压力钢管岔管段压0+010至蝶阀法兰)、发电厂房和尾水渠段(包括厂区及尾水渠沿线修建防洪堤),厂区边坡处理及场地平整等土建工程的开挖、支护、断层处理、灌浆、混凝土工程和机电、金属结构安装。
本项目土建工程的重点和难点工程为引水隧洞工程,该隧洞全长约2890米,洞径9.5米,设计流量170方/秒。主要地质条件为砂质泥岩、灰岩等。

3.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资金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在签订合同前,发包人有权要求投标人补充提交证明其资格合格的必要材料。
4.2企业资质和施工经验
(1)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地位,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应具有近5年内完成类似本招标工程的经历,即提供完成类似工程的工程情况、新承接的工程情况、财务状况的变化以及新发生的诉讼案件和企业名称变更、法定代表人变更、资质等级变化、营业范围变化等。
(3)投标人的业绩需附有施工合同、相应发包人证明及发包人地址、工程所在地址、发包人联系电话等相关证明材料。
4.3财务状况
(1)流动资金:投标人为实施本合同拟投入的流动资金应大于根据资金流估算的为实施本合同需要由投标人使用的流动资金。
(2)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
(3)年营业额:投标人的年营业额应大于本招标工程年平均估算合同价,其能承担的年最大建安工作量应超过其正在施工的以及包括本合同在内的新承接工程的年建安工程量。
(4)银行资信等级达到AAA级。
4.4施工设备、人员
(1)投标人投标时应能保证及时提供本合同所需的施工设备,其数量和品种应能满足本合同工程施工作业要求。
(2)主要人员:投标人拟派驻工地的项目经理应有类似工程的施工经历和担任过5年及以上的项目经理,总工程师应有类似工程的施工经历和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并担任过5年及以上的项目总工。
4.5投标人须提交最近3年内发生的一切诉讼情况。
4.6投标人应随其投标文件一起按要求提交资格审查资料。如查实所提的上述证明材料不真实,将导致投标被拒绝。
4.7在签订合同前,发包人有权要求投标人补充提交证明其资格合格的必要材料。
4.8不允许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法人联合组成的联合体参加投标。
4.9投标人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厅办理有关疆外施工企业进疆施工许可证明(如政府有要求时),并应于投标时作为附件同时递交。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1年4月16日起至4月28日17时止(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10:30至2:00,下午15:0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以银行电汇付款或到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长春路1118号新能物资大厦三楼招标中心及八楼财务部(九州通药业对面)支票、现金购买。若采用银行电汇形式,需按照以下要求填写投标意向函,并附电汇凭证复印件和法人授权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传真至招标代理机构,传真中注明招标项目名称及投标人的联系方式(准确的单位名称、详细地址、邮编、收件人姓名、电话、传真、手机和电子信箱)。收到传真后,新疆新能物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将发送电子版招标文件;若到公司现金购买,需提前预约,并携带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U盘。
售标联系人:刘立 联系电话:****-******* 151*****833
5.2标段一: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0元,售后不退。
标段二: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0元,售后不退。
标段三: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0元,售后不退。
5.3本次实行单轨制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不再出售纸质招标文件,以投标人于新疆电力物资信息网http://www.xjxnwz.com上下载的电子版招标文件为准。上述网站将会随时发布关于本次投标的澄清文件,请各潜在投标人随时登陆网站查询。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标书售出后,无论中标与否,标书费一律不退,未交标书费用的将不予接受。

投标意向函


新疆新能物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贵公司于2011年__月__日在

发布的新能发展公司大山口二级水电站招标公告,我单位决定参加标段名称: /招标编号: 的投标。我单位保证按期购取招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如期至指定地点参加竞标。如有疑问或需要澄清、补遗的问题请随时按照如下联系方式与我单位联系。


单位全称:
联 系 人: 职 务:
固定电话:
手机:
传真(自动且无分机转接):
电子邮件(两个邮箱):
邮寄地址:
邮编:

(公章)
年 月 日

注:若参加投标,请务必将标书款电汇凭证附以下空白处回传我公司,获得下载权限后登陆新疆电力物资信息网www.xjxnwz.com下载招标文件即可。


电汇凭证粘贴处


5.4电汇收款单位名称:新疆新能物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乌鲁木齐市长春路支行
帐 户:****************554
行 号:********3011
联系人:王新河、张青龙、刘立
电 话:****-******* *******、2928176
传 真:****-*******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土建Ⅱ标定于2011年5月10日10:30时(北京时间),土建Ⅰ标定于2011年5月12日10:30时(北京时间)、土建及安装Ⅲ标定于2011年5月14日10:30时(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到新能物资大厦五楼八号会议室(乌鲁木齐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长春南路1118号),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6.2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顺序为土建Ⅱ标定于2011年5月10日10:30时(北京时间)在乌鲁木齐市高新区长春路1118号新能物资大厦五楼八号会议室公开开标;土建Ⅰ标定于2011年5月12日10:30时(北京时间) 在乌鲁木齐市高新区长春路1118号新能物资大厦五楼八号会议室公开开标;土建及安装Ⅲ标定于2011年5月14日10:30时(北京时间) 在乌鲁木齐市高新区长春路1118号新能物资大厦五楼八号会议室公开开标。每个标段开标时间间隔2天,在新能物资大厦五楼八号会议室公开开标。

7.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名称:新疆新能物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详细地址:乌鲁木齐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长春南路1118号新能物资大厦
邮 编:830013
联 系 人:王新河 张青龙 刘立
手 机:135*****619 159*****277 151*****833
电 话:****-******* *******
传 真:****-*******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乌鲁木齐市长春路支行
帐 号:****************554
行 号:********3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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