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家峡库区化隆县牙什尕镇盘龙曲玛村饮水安全工程标段一
李家峡库区化隆县牙什尕镇盘龙曲玛村饮水安全工程标段一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李家峡库区化隆县牙什尕镇盘龙曲玛村饮水安全工程已由海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青移安(2019)67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化隆回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建设资金来自其他 ,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招标人为化隆回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安徽省华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建设地点:化隆县牙什尕镇盘龙曲玛村
(2)招标范围:新建集水廊道1座,控制井4座、分水井3座、放空井1座、入户井1座;铺设PE100 DN180主管道2771.78m,铺设PE100 DN90支管75m,铺设PE100 DN110支管1300m;新建浆砌石挡墙190m;新建C25砼八字墙30m。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水利水电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投标人近三年(2016-2018)内须有类似项目业绩,至少三项。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执业资格,符合2016年《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相关规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承诺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拟派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须具备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投标人须提供青海省水利厅备案登记截图。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予以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等编制参考资料(如有)均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必须同时上传至《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告服务平台》发布。获取方式自2019年08月28日09:00时至2019年09月03日17:30时止,通过《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自行免费下载。
4.2 本项目无保密图纸。
4.3 招标人(招标代理)不得要求投标人到现场领取纸质资料。
4.4 潜在投标人自确认参加投标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应随时登陆《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关注“消息提醒”,及时查看该项目的招标人(招标代理)发出的通知、变更、答疑等内容。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09月19日 9:00,由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同时在现场递交一份相同内容的密封好的未加密的电子文件,当无法解密时使用未加密的电子文件导入。
5.2 如电子投标文件未按时上传到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密封未加密的电子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09月19日 9:00,地点为:海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号开标室。
5.4 密封未加密的电子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标签: 饮水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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