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综合楼A座北边和第一食堂南边车棚制作安装工程公告招标公告

商业综合楼A座北边和第一食堂南边车棚制作安装工程公告招标公告


根据我院《物资采购与招标控制程序》规定,现对我院各部门所需设备、材料等物资行公开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第一部分 采购内容
一、商业综合楼A座北边和第一食堂南边车棚制作安装工程(预算72633.11元)
(一)尺寸:
商业综合楼A座北面:长65米*宽3.2米,计208平方米
第一食堂南边:长32米*宽3.2米,计102.4平方米
总计310.4平方米
(二)材料及施工要求
1、热镀锌管立管: 100mm*100mm方管,实厚2.3mm;前300cm、后275cm,间隙如图所示。
2、热镀锌管顶管:5根100mm*50mm方管,实厚1.5mm;间隙70cm-75cm
3、树脂瓦实厚3.0mm。
4、每根立管挖40cm*40cm*40cm基坑、浇混泥土、预埋铁板。
5、所有管子刷漆(底漆一遍、银白色面漆一遍)。
6、按图纸施工。
(三)工期
合同签订后20天内安装完毕并交付使用。
(四)结算
验收合格后施工方提供结算书、竣工图纸等资料,由采购人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结算评审,工程结算评审结果作为支付依据。
(五)工程量清单
附件:工程量清单
(六)图纸
附件:施工图纸













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
一、注意事项
1. 投标报价计价方法:按工程量清单计价。
2.公告时间:自2019年8月 27 起至2019年9月 3日9:00时止。
3.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公司法人代表参加投标需要持有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参加;
(2)公司法人授权需要持有公司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参加;
上述资格证件复印一份装入应答文件袋。在进入评标室前,工作人员将对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进行审查,审查未通过的取消参加资格。
4.符合性审查
(1)供应商响应的采购项目必须是属于供应商营业执照或经营许可证的经营范围。若超出其经营许可范围,则视为无效响应。
5. 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2000元人民币,以现金形式缴纳,未按要求提交保证金的报价响应文件将视为无效。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在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
(2)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当场退还。
(3)下列情况之一发生时,保证金将被没收:
①供应商在采购通知书规定的报价有效期内撤回其报价文件放弃中标资格;
②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未完成供货;
③成交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和文件意图骗取成交。
6.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9年9月 3 日9:00时止,逾期视为放弃应答。
7.递交方式:密封直接送达。逾期送达或则按无效响应处理。
8.开标时间、地点:2019年9月3 日9:00时在南昌大学抚州医学院行政楼3楼会议室开标。
二、成交确定
1.本次采购是采用综合报价(材料、人工、税费等一切相关费用)。
2.成交原则:现场摇号。
3.预备成交候选人的报价有效时间为30天,在有效时间内,第一成交候选人有违反本次采购文件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第二成交候选人有依法取得成交人的资格,依此类推,如第三成交候选人也违反本次采购文件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将重新组织采购。
4.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无效响应处理:
(1)超过应答截止时间递交的;
(2)商务报价超过预算指导价的;
(3)响应文件未盖公章的;
(4)商务报价一经涂改,未在涂改处加盖公章或者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或按手印的;
(5)内容不全或主要实质性内容字迹模糊辨认不清;
(6)对产品技术规格未详细应答或未能说明报价产品的有关技术规格、偏离情况和配置清单的,致使其响应文件无法评审的;
(7)响应文件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
(8)评审小组认定有重大偏差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
联系人:史老师 联系电话: ****-******* 137*****061
南昌大学抚州医学院
资产管理处(招标采购中心)
2019年8月27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安装 车棚制作 食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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