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城区实验小学双语部监理项目预公告
宿城区实验小学双语部监理项目预公告
项目编号:E3213010313103268001001
宿迁市宿城区教育局的宿城区实验小学双语部监理项目已经宿区发改批(2019)8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发布预公告征求潜在投标人意见或建议,具体内容详见附件。请各潜在投标人在2019年8月30日18时00分前将意见或建议同时发至监管部门、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邮箱。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项目地点:
宿迁市宿城区矿山路36号
1.2 项目规模:
总投资约15036.95万元,总建筑面积为3.8万平方米
1.3 监理服务期:
施工阶段服务期和缺陷责任阶段服务期,其中缺陷责任服务期为 24 个月
1.4 质量要求:
合格
1.5 监理服务费用的支付时间、方式:
按工程形象进度付款,基础工程全部完成并验收合格后付合同暂估价的10%,主体工程全部封顶并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暂估价的30%,全部工程完工并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暂估价的60%,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后付至合同暂估价的80%,余款待缺陷责任服务期满且审计结束后付清。(无息)
1.6 本次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如下:
宿城区实验小学双语部桩基、土建、安装、室内外装饰及配套附属等全部工程施工准备期、施工期以及缺陷责任服务期和质保期各阶段监理服务及相关协调工作。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
□ 合理低价法;
□ 合理价随机确定中标人法;
? 综合评估法。
□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其中监理大纲是否采用远程评标: ? 是□ 否
4、投标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4.1 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4.2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资格: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4.3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投标截止前6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社会养老保险,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可查询的社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官方网址及登陆查询信息,如因官方网址无法查询的,评委会可通过社保官方电话 12333 查询验证(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明确查询步骤、查询信息),凡因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全面、不准确,或官方网站无法打开、官方电话无人接听,以及其他任何原因,导致评委会无法进行查询验证的,均视同投标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4.4企业业绩:投标人自2016年1月1日(含)以来(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承担过已竣工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在3万平方米(含)以上公共建筑监理业绩。 注:(1)业绩证明材料须至少包括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监理服务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的原件扫描件,否则不予认可。业绩证明材料应能够明确反映出竣工验收时间、投标人名称、总建筑面积、工程内容等;(2)中标通知书须经招投标管理部门备案,否则不予认可; (3)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业绩的官方网站公开查询网址及方法(格式见投标所需其他材料),凡因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全面、不准确或其他任何原因,导致评委会无法登陆网站查询或验证的,均不予认可;(4)业绩证明材料须从宿迁市网员诚信库中链接,未按要求链接的,视同投标文件中未提供相关资料; (5)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是指: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书或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4.5 其他条件:
4.5.1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4.5.2 投标人与承担本项目的招标人、招标代理单位均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4.5.3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5.4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c.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d.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e.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f.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g.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
h.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投标的其他情形。
4.5.5 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4.5.5.1 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4.5.5.2 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在在建项目上担任任何监理职务(须提供拟派项目总监在监情况承诺书,格式见投标所需其他材料)。
4.5.5.3 总监理工程师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4.5.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反馈意见方式
5.1监管部门邮箱:sqggzyjy@126.com;
5.2招标人邮箱: SC4239757@163.COM
5.3招标代理邮箱:648063673@qq.com。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宿迁市宿城区教育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宿迁建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 | 宿城区北海路与太湖路交叉口西南侧 | 地 址: | 宿迁市府苑小区商住楼A座3楼 |
联系人: | 杜亚军 | 联系人: | 张云 |
电 话: | 13851356027 | 电 话: | 0527-81888175 |
传 真: | / | 传 真: | 0527-81888172 |
邮 编: | 223800 | 邮 编: | 223800 |
E-mail: | / | E-mail: | 648063673@qq.com |
2019年08月27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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