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资产分公司1#、3#锅炉脱硝改造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招标公告(第二次)
荆门资产分公司1#、3#锅炉脱硝改造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招标公告(第二次)
荆门资产分公司1#、3#锅炉脱硝改造
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招标公告(第二次)
1.招标条件荆门资产分公司1#、3#锅炉脱硝改造已由中国石化集团以《关于下达2019年资产公司第一批安全环保隐患治理项目计划的通知》(石化资产计〔2019〕22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荆门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荆门资产分公司1#、3#锅炉脱硝改造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招标项目名称:荆门资产分公司1#、3#锅炉脱硝改造。
2.2建设地点: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荆门分公司厂区内。
2.3建设规模:工程勘察、基础设计、详细设计、材料及工程设备采购、施工、验收、保修及提供相关技术服务等。
2.4建设投资:项目批复可研总投资986万元(不含税)。
2.5计划工期:90天(含设计周期,自开始工作日期始至交工日期止)。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标段招标范围:将1#、3#锅炉改造为天然气锅炉,同时考虑掺烧炼油副产瓦斯气。更换原燃油锅炉的燃烧器,改为燃气燃烧器;对燃料气系统进行改造;DCS系统改造;新增部分仪表设备;新增烟气在线分析系统(CEMS系统)及烟囱的平台梯子;配套电气系统改造等。
2.8投标人可任意选择\标段投标,但最多可中标\个标段。
2.9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申请人应具备以下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应资质证书:
①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环境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专项甲级及以上工程资质证书;
②持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压力管道GC2和压力容器设计许可D级证;
③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容器制造D级);
(3)持有有效的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业绩要求:2013年1月以来,在石油化工行业内具有两台锅炉压力等级不低于3.82MPa、锅炉蒸发量不小于130t/h锅炉改烧天然气改造工程的EPC总承包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和交工证书或竣工验收证明复印件等证明资料。同时提供石化动力锅炉(锅炉负荷≥65吨/时)低氮燃烧器改造设计供货业绩不低于3项,具有合同和盖章版本的用户证明报告为有效业绩。
(5)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方供货低氮燃烧器关键设备,并提供型式试验报告,不得外包。
3.3本次招标要求申请人拟派以下人员在本项目合同期内不得兼职其他项目,人员资格要求为:
(1)项目经理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工程设计类(环保专业或化工专业)注册执业资格(人员均须注册于投标人单位,要求提供本招标文件发出的前3个月或投标文件递交的当月社保证明,见扫描件);2013年以来有石油化工行业内锅炉改烧天然气EPC总承包工程项目经理的业绩(以合同签订生效日期为准,若个人执业业绩在合同中不能明确显示,投标人须提供其他书面证明材料;证明材料由发包人或其专业主管部门提供,并加盖发包人公章或其主管部门印章,否则无效,见扫描件)。
(2)设计负责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设计类(环保专业或化工专业)注册执业资格或者高级技术职称证书(人员均须注册于投标人单位,要求提供本招标文件发出的前3个月或投标文件递交的当月社保证明,见扫描件);2013年以来有石油化工行业内锅炉改烧天然气EPC总承包工程设计负责人的业绩(以合同签订生效日期为准,若个人执业业绩在合同中不能明确显示,投标人须提供其他书面证明材料;证明材料由发包人或其专业主管部门提供,并加盖发包人公章或其主管部门印章,否则无效。见扫描件)。
(3)施工负责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机电类)(人员均须注册于投标人单位,要求提供本招标文件发出的前3个月或投标文件递交的当月社保证明,见扫描件);2013年以来有石油化工行业内锅炉改烧天然气EPC总承包工程施工负责人的业绩(以合同签订生效日期为准,若个人执业业绩在合同中不能明确显示,投标人须提供其他书面证明材料;证明材料由发包人或其专业主管部门提供,并加盖发包人公章或其主管部门印章,否则无效。见扫描件)。
(4)安全负责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证》或地方安监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人员均须注册于投标人单位,要求提供本招标文件发出的前3个月或投标文件递交的当月社保证明,见扫描件);2013年以来有石油化工行业内锅炉改烧天然气EPC总承包工程安全负责人的业绩(以合同签订生效日期为准,若个人执业业绩在合同中不能明确显示,投标人须提供其他书面证明材料;证明材料由发包人或其专业主管部门提供,并加盖发包人公章或其主管部门印章,否则无效。见扫描件)。
(5)采购负责人持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人员均须注册于投标人单位,要求提供本招标文件发出的前3个月或投标文件递交的当月社保证明,见扫描件);2013年以来有石油化工行业内锅炉改烧天然气EPC总承包工程采购负责人的业绩(以合同签订生效日期为准,若个人执业业绩在合同中不能明确显示,投标人须提供其他书面证明材料;证明材料由发包人或其专业主管部门提供,并加盖发包人公章或其主管部门印章,否则无效。见扫描件)。
(6)技术负责人持有工程技术相关专业正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人员均须注册于投标人单位,要求提供本招标文件发出的前3个月或投标文件递交的当月社保证明,见扫描件);2013年以来有石油化工行业内锅炉改烧天然气EPC总承包工程技术负责人的业绩(以合同签订生效日期为准,若个人执业业绩在合同中不能明确显示,投标人须提供其他书面证明材料;证明材料由发包人或其专业主管部门提供,并加盖发包人公章或其主管部门印章,否则无效。见扫描件)。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安全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采购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均持有有效的社保证明,要求提供2019年度至少叁个月的社保证明。
3.5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6按照国家《电子招标投标办法》、《中国石化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规定》和《中国石化建设工程电子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参加本标段的投标人必须登录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https://ebiding.sinopec.com)加入中国石化投标人库后方可参加投标。
4.注册、报名、申领电子印章与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的方式,通过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在线完成发标、投标、评标等工作。
4.2潜在投标人须登录交易平台进行注册、报名、申领企业CA数字证书的电子印章(以下简称CA章)、下载招标文件等。
4.3获取招标文件、图纸等相关资料时间:
(1)获取时间:2019年8月28日 08:30至2019年9月02日 11:00。
(2)获取截止时间:2019年9月02日 11:00。
5.投标保证金
5.1招标人?要求□不要求 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5.2投标保证金金额:20000元整。 5.3投标保证金可采用银行保函、银行电汇的形式,以银行电汇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 5.4提倡投标保证金以银行保函的形式提交。 |
6.1编制:投标文件须采用“中国石化投标文件制作软件”进行编制。
6.2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可递交。
6.3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9月20日 08:30。
6.4递交方式:登录交易平台上传(投标人保存文件上传成功回执,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回执时间)。
7.开标7.1开标时间:2019年9月20日 08:30。
7.2开标地点(适用于现场开标):荆门分公司设备工程处开标会议室。
7.3开标地址(适用于现场开标):湖北省荆门市炼厂路9号荆门分公司。
8.其它8.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不作经济补偿。
8.2请投标人注意:在开标前自己的身份应对其他投标人保密。
9.招标人名称: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荆门分公司;
地址:湖北省荆门市炼厂路9号;
邮编:448002;
联系人:计划科;
电话:********136;
传真:********494;
电子邮箱:mengfq.jmsh@sinopec.com。
10.招标代理机构(适用于委托招标)名称:\;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11.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招标公告同时在(http://)、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https://ebidding.sinopec.com)和国家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12.公告发布期限本公告发布期限:从本公告规定的招标文件下载时间起,到下载截止时间止。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荆门分公司
2019年8月25日
附件:
招标公告.pdf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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