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具烘烤设备比选邀请

模具烘烤设备比选邀请


四川建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模具烘烤设备比选邀请书

四川建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二O一二十七


第一部分 比选公告

一、比选项目:模具烘烤设备采购

二、比选项目概况:模具烘烤设备1套

三、比选文件必须在比选截止时间前送达发起人。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比选文件规定的投递文件恕不接受。

四、本次比选不允许转包、分包,必须以比选人名义签订合同。

五、 凡不响应“星号”项者均被作为废除处理。

六、比选结果另行通知,发起人对未选中者不作任何解释,不退还递交文件资料。

七、本次比选活动由发起人负责解释,并由发起人内部监督机构以书面形式统一答疑。

八、发起人:四川建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四川省雅安市经济开发区滨河东路6号(名山工业园内)

业务联系人: 万光焰 电话:180*****448

监督/投诉电话:****-************** 邮箱:

四川建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8月27日


第二部分 比选须知

一、比选人须知

序号

事项

说明与要求

1

项目名称

模具烘烤设备

2

招标范围和内容

模具烘烤设备1套

3

最高限价

不含税价(9.5)万元,。*报价超过限价作自行作废处理

4

到货时间

合同签订后后2个月完成安装调试

5

付款方式

30/60/10(合同签订生效后乙方开具总价款的30 %增值税发票,收到发票后甲方支付总价款的30 %;乙方设备预验收合格,乙方开具总金额30%增值税发票,收到发票后甲方付合同总价款的30%乙方设备终验收合格,乙方开具总金额40%增值税发票,收到发票后甲方付合同总价款的30%;质量保证金为合同总价10%的货款,在设备终验收合格年后支付,不计利息。(单笔支付金额大于4万元,银行电子承兑汇票支付)

6

比选方式

自行公开比选

7

不行办法

综合评分(√),最低价法()

8

合格投标人条件

通过资质审核

9

比选文件

1)比选文件共2份,加盖骑缝章,其中:技术正本1份、副本1份。商务1份(含总报价、分项报价、资质文件) *2)比选文件用A4纸打印,图表中字体用宋体字,比选文件未加盖骑缝章以自动作废处理。 *3)比选文件密封袋上均应写明项目名称,须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如是快递送达,必须在快递单上写明项目名称,否则比选时遗漏,责任自负)

10

比选保证金

金 额:人民币 / 元交款方式:比选保证金为人民币(报价货币):电汇、银行转帐(请注明项目名称及包号)等方式递交,所有递交方式均以到账时间为准。收款单位:四川建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开 户 行:/

银行账号:/

交款截止时间:201 年 月 日 点前(比选保证金的交纳以到账时间为准)。

11

递交比选文件方式及时间

方式:邮寄或送达。

截止时间:2019-9-11日上午10点之前。

12

比选文件

递交地点

四川建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审计与风险部(雅安市经济开发区滨河东路6号,廖彪182*****840

13

答疑

请比选人将相关问题发送到邮箱:jajsb2009@163.com ,招标人内部监督机构将组织答疑,并以书面形式统一回复。

14

比选费用

参加比选的有关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二、比选文件

(一)比选文件的组成

l、企业简介、项目介绍等(包括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比选文件包括技术正本1份、副本1份;商务1份(含总报价、分项报价、资质文件)

3、如比选人派出参与招标的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比选人统一格式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加盖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印章,被授权人须签字;

4、主要业绩证明:近期的主要业绩表及图片,业绩表中应写明规格、年份、用户、规模、联系方式等;

5、其他 提交最近3年的财务报表及质量体系等。

(二)答疑

比选人在收到邀请文件后,若有疑问需要澄清,应于招标人规定的时间内以邮件形式发到指定邮箱。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予以解答,并统一发给所有投标人。

(三)比选文件的修改

1、在比选截止日期前,比选人有可能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

2、补充通知将以书面方式在比选截止日2个工作日前通知所有参与人。

3、补充通知作为比选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比选人起同等约束作用。

4、为使比选人在编制比选文件时把补充通知内容考虑进去,发起人将延长递交比选文件的截止日期,具体时间将在补充通知中写明。

(四)比选文件的递交

1、比选文件的密封与标志

1)比选文件应装订成册、字迹清晰、整洁干净。

2)比选人应将比选文件分为正本和副本,信封注明文件名称,加盖密封章。

3)在比选文件封口处应当盖有清晰可辨认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印鉴及公章。

4)如果比选人未按上述规定提交比选文件,发起人有权拒收。

2、比选截止期

1)比选人应在比选规定的时间(年 月 日)将比选文件递交给发起人。

2)超过比选截止期送达的比选文件发起人有权拒收。

三、比选技术要求(********/****************1272.docx" target="_blank">打分表1、********/****************2207.docx" target="_blank">打分表2)

1、名 称:模具烘烤设备

2、数 量:一套

3、报价币种:人民币(含税),须对系统组成部分进行分项报价。

4、报价要求:含增值税到厂价,需对设备组成部分进行分项报价。

★5、交货日期及地点:签定商务合同后2个月完成安装调试,四川建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雅安市)

6、保密要求:

比选方要郑重承诺:比选方及其代表人等,应对比选内容严格保密。特别当不能中标时,比选方及其代表人应将有关文件、技术资料及其图纸(包括复印件)及时、全部地退回。

7比选方式和内容:

7.1本设备比选形式:单台设备,带附带工装夹具。

★7.2本设备采用交钥匙工程比选:包括设备及辅具设计、制造、运输、安装、调试等。

7.2.1设备功能概述:用于汽车铝合金副车架低压铸造件模具、砂芯烘烤;

7.2.2温度要求:该设备工作温度可由室温 10℃升至最高温度 400℃,在此范围内可任意选定所需温度恒温后由电气控制系统自动控制温度。

7.3 比选方提供:

7.3.1产品二维图:S106Z铸件模具及铸件砂芯图(PDF)

7.3.2 产品三维数模:S106Z铸件模具及铸件砂芯图(STP)

7.4 参选方根据买方提供的有关产品图技术要求提供设备的设计、制造及备品备件、包装运输、安装调试、验收、技术服务等。

8、比选文件

8.1比选方资质证明文件。

8.1.1比选方必须在中国大陆内地有同类产品3台以上设备销售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证明、用户名称、联系方式、方案说明及系统运行状态等作为系统方案的附件。),且质量和使用反映良好,无不良质量投诉。比选方应提供近三年在中国大陆地区的销售业绩表。

8.1.2 比选商及其所投产品必须出具由设备原制造生产厂商的授权书,以确保所投产品的品质及良好售后的保障。比选文件中提供比选产品的真实的正式样本,需与生产厂商正式官方网站发布的技术规格、技术参数一致,临时打印样本无效。

8.1.3比选人或制造商在中国大陆设有分公司或者代表处,国内有售后服务团队,有提供技术咨询、服务咨询、备品备件、系统维护维修的能力,并能够指导用户完成设备的运行和维护。

8.1.4比选设备制造商必须通过ISO-9001认证或同等质量认证,比选时提供证书复印件作为附件,评标委员会保留审核原件的权利。

8.2销售业绩

8.2.1比选方必须在中国大陆内地有同类设备生产销售业绩,且质量和使用反映良好,无不良质量投诉。

8.2.2比选方近三年在中国大陆地区的生产销售业绩将是评标委员会评标的依据之一,比选方须按照比选文件的要求,在其比选文件中提供业绩表。

8.3合同价和分项价

8.3.1合同总价。比选方必须列出详细的货物明细、生产厂商名称及规格品牌及详细的分项总价和单项价格

8.3.2提供一年两班生产的备件;

★8.4比选设备方案书

8.4.1详细描述设备的结构设计方案(包括备件明细)。

8.4.2详细描述产品质量保证方案。

8.4.3详细测量保证方案。

8.4.4.设备设计、生产准备、加工制造、安装调试、现场到货、安装调试的进度安排。

8.4.5售后服务内容及措施。

8.5包装要求及运输方式。

8.6比选书应以中文打印、签字,比选书应有中文目录,内容按目录顺序汇册。比选书应对标书内容进行逐条响应。

9参选书应以中文打印、签字,参选书应有中文目录,内容按目录顺序汇册。参选书应对比选书内容进行逐条响应(“★”项为重点必应项,并详细说明),应附备份软盘一张。

10比选设备用途及总体要求:

10.1生产任务

以S106Z铝合金后纵梁产品低压铸造模具、砂芯烘烤为主进行方案设计,同时具备其它铝合金低压铸造模具及铝合金低压铸造件砂芯烘烤的能力;

★10.2生产纲领

S106Z增程前铸铝支架低压铸造烘烤时间≤2h

砂芯每框烘烤时间≤1.5h

10.3工作制度

本设备采用三班工作制。

10.4比选设备技术要求

10.4.1 设备设计原则

a. 设备应能实现低压铸造模具工装及砂芯烘烤,设备的工艺布局需符合精益生产的要求,便于甲方后期的提产改造,并尽可能减少占地面积。

b. 参选方需本着以不损害产品质量又可降低比选方设备成本,并可提高设备及工装的质量、安全系数以及有利于维修为原则,保证满足甲方提出的设备产能要求,并保证从功能性、互换性、易维护性等前提出发,进行设备的方案规划。

c. 参选方需根据自身在设备上的成熟经验,结合生产线的作业对象要求,充分考虑投资成本的同时,结合生产需要,在保证生产产品质量的同时,务求做到设备物流通畅、布置合理,在甲方操作者具备熟练操作能力,并按操作流程操作。

d. 设备使用寿命大于10年,工装夹具使用寿命大于10万套。

e. 夹具要求设计合理,需定位准确、操作方便、结构合理,便于快速更换。设备、工装与外部连接的电、气采用标准快速连接。

★10.4.2设备基本要求:

基本配置

参数

备注

炉体

1台

台车

1套

电、气控制系统

1套

控温精度

±1度

有效内腔尺寸

2000×2000×1500mm

台车承载重量

≥5吨

粉尘排放浓度:

≤60mg/m3。

10.4.3设备规格及具体要求:

参选方根据工件加工要求进行选型或设计专用设备,提供详细的配置清单;提供设备的主要技术特性,包括工作台规格、行程、设备功率、精度等;

10.4.4设备采用简单快速的程序和夹具调整,迅速变换产品,达到快速换产的设备最佳调配管理模式。

10.4.5参选方必须提供设备配置件的规格型号、技术参数、结构形式及生产厂家。

10.4.6设备配置件的某些功能是否为可选项必须清晰标注。

10.4.7设备采用的元器件均应选用国内外知名品牌产品。

10.4.8设备颜色:设备颜色采用GB-T3181-2008标准,300mm以下为蓝色,代号:PB05;300mm以上为浅灰色,代号:GY09

10.4.9设备应充分考虑其使用安全性,在涉及安全性操作处必须有相应的保护设施和措施。

10.4.9.1设备、装置、夹具等控制面板必须设有急停开关,启动开关必须为双手开关。

10.4.9.2当有人员或其它设施进入危险区域时,设备应自动停止运行,考虑光栅设施。若使用光栅设施,则必须将光栅的接线置于主电源之前,即若光栅损坏,主电源不能接通,油压系统无法工作。

10.4.9.3生产线设置故障报警装置,采用三色灯报警和急停时的蜂鸣声。

10.4.9.4设备的除工人操作面的其余位置,必须设置有保护罩或防护栏,避免人员误入设备工作面导致事故。

10.4.10设备动作循环要求(步骤建议):

工作方式:叉车上工装或者砂芯定位→自动进入烘烤工位→关门烘烤→另一侧开门下工装或者砂芯

10.4.11设备其它要求

10.4.11.1控温精度±1度

10.4.11.2有效内腔尺寸:2000×2000×1500mm ;

10.4.11.3常用室温(+10~400 可调),采用控制系统输出控制,程序升温;

10.4.11.4PID 双数显智能控温,按键设置,设定值与实际温度 LED 数字显示 ;

10.4.11.5内胆材料采用厚度 ≥1.5mm及SUS304同等品牌材质;

10.4.11.6采用双开门 ;

10.4.11.7加热元件,采用优质 U 型不锈钢管状电热发生器;不氧化,耐腐蚀。

10.4.11.8炉体气密性良好,炉体表层需进行保温处理,避免热量损失,表面温度不超过50度;炉体顶部设排汽口,配有调节杆(阀),适时启闭可排出炉内产生的废汽。

10.4.11.9模具、砂芯或铸件等产品在炉内加热均匀;

10.4.11.10加热方式采用电加热元件直接加热,元件选用 304 不锈钢加热管;

10.4.11.11设备受热影响的元器件、控制器及辅助工具必须采用耐高温材料;

10.4.11.12其余传动系统、轴道及移动平车等需采用耐高温材料,装配牢固、进出灵活、操作简单、维修方便;

10.4.11.13烘烤完成后要将产品移到设备外面;

10.4.11.14炉门接缝均焊接,气密性好,杜绝热传导,制作成型后表面平整度高;

11设备工作条件

11.1 电源380V±15% 50HZ±1% 三相交流

11.2 环境温度-5℃~45℃

11.3 相对湿度30%~95%

11.4 气源压力 0.4~0.6Mp

11.5要求设备应在买方给定的条件范围内长期稳定工作,买方只提供所需电源、气源接口。

12资料文件要求

12.1设备最终验收前15日内,参选方向比选方提供所有设计资料蓝图2套,电子版本一套。其中包括:外购件明细表(包括规格型号、生产厂家及联系方式等)、电气原理图、电路图、电气元件的现场位置图、接线图和电气操作说明书、数控系统的标准、选择功能及安装调试手册、系统参数手册、系统维护手册、系统连接手册、接口文本、报警信息文本,易损件图册、设备使用说明书及维修保养等技术资料、调整维修保养流程、设备精度检查表等。

12.2所有仪器,仪表必须提供国家计量产品鉴定证书。

12.3提供设备的验收标准和相应的验收方法及必要的验收工具。

12.4以上所有资料在移交时必须有资料移交清单。

13随机附件及零备件

13.1设备标准配置和随机标准附件。

13.2 提供设备操作调整和维修专用工具、器具。

13.3提供设备调整垫铁和地脚螺栓等。

13.4 提供保修期内设备所需的易损件、备品备件。

13.5 推荐其他必要的设备选件。

14技术服务及培训

14.1 买方派2-4人到卖方工厂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实习、培训和预验收工作。

14.2 卖方负责设备安装、调试及试运行,卖方应派技术人员等人员及自带专用工具等到买方现场安装、调试及试运行,同时对操作、维修人员再次进行不少于一周免费培训,以保证买方人员能正确使用及试运行设备。

14.3 安装调试时间一般不超过7个工作日(在用户工厂,按日历天计算)

14.4 安装、调试、最终验收合格后,提供整机12个月质保;在保修期内免费提供零件及服务,并应及时有效。卖方应在设备使用五年期内免费为买方技术升级,以及按优惠价提供配件和技术服务。设备发生故障后,卖方应在收到用户信息后12小时响应并在2个工作日内排除之并交付使用。

14.5当设备保修期满之后,依然能提供广泛而优惠的技术支持及备件的供应。

15验收标准及验收程序:

15.1 设备试验、验收须按有关国家(或行业)标准和规范及卖方中选时所提供的技术参数执行,买方代表有权参与有关验收试验,卖方应向买方的验收代表提交试验数据和报告。设备主要零部件、原材料、原始资料和检查记录,供买方验收时审查。

15.2 卖方供应的所有合同设备部件出厂时,应有卖方专试人员签字的产品质量合格证和出厂试验记录作为交货的质量证明文件。

15.3验收分预验收和终验收两次进行。预验收由卖方负责组织实施,买卖双方参与,在卖方制造厂家进行;终验收在买方生产现场进行,由买卖双方共同参与。

15.4预验收内容:

15.4.1买方在设备预验收前提供待烘烤工装及零件,供预验收设备使用;

15.4.2预验收合格标准

15.4.2.1设备齐全完好、且设备符合合同有关规定。

15.4.2.2设备连续空运转4小时无停机故障,并连续5套工装或者铸件产品符合工艺要求,生产节拍符合设计要求,判定为预验收合格。

15.4.2.3预验收合格后,双方签定预验收纪要,在此之前卖方不得擅自发运设备

15.5终验收内容

15.5.1设备在买方现场安装调试完成后进行。

15.5.2终验收合格标准

15.5.2.1设备连续空运转8小时无停机故障。

15.5.2.2连续生产10套工装或者铸件产品,符合合同、工艺要求等规定。

15.5.2.3生产节拍符合设计要求。

15.5.2.4设备性能满足相关规定要求。

15.5.2.5终验收合格后,双方签定终验收纪要。

16生产线作业环境评价要求

铝合金机加生产线设计在安全、环保、职业卫生、消防方面必须符合我司生产线作业环境评价要求。

安全:

1、无新增危险源(不在现有危险源清单内的)、不构成重大危险源;

2、若新增危险源、制定了防范措施或配备安全防护设施;

3、若构成重大危险源,制定了相应的应急预案;

4、各安全标识完整、清晰、牢固。

5、设备完整无固件缺损,并配备安全防护设备设施,安全附件齐全,可靠;

6、设备配套应急开关,方便操作;

7、设备电气安装符合规范,漏电保护装置和接零可靠、有效;

8、电气、仪表是否完好,线路整齐、颜色分明,保护装置完好。

环保:

1、无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弃物、危险废弃物产生;

2、若会新增污染物,是否配备治理的设备设施

3、现有污染物治理设备设施或处置措施满足要求

4、设备的污染物防护措施有效

5、污染物的收集可控、有效

6、油、水、风、冷却液管路及容器完好有效

职业卫生:

1、无新增职业危害因素(不在现有职业危害因素清单内的)

2、若涉及职业危害因素,是否配备职业卫生设备设施

3、职业卫生设备设施是否满足作业环境标准

4、为作业人员配备满足职业防护标准的劳保用品

消防:

1、设备设施不涉及使用易燃易爆品

2、若涉及,安全防护有效,易燃易爆品容器、管道安全可靠

3、配备的消防设备设施及相应的器材符合规范

4、安全疏散通道无占用

技术联系人:刘建全153*****525

四、比选办法

1、评审工作由发起人负责组织,具体评审事务由发起人依法组建的评审委员会负责,采用综合评分法

2、比选文件中如果出现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可按以下原则进行修改:

(1)用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

(2)单价和数量的乘积与总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并修正总价。

(3)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以总价为准,修正单价。

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的投标报价应对比选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其比选文件作废。

3、发起人不解释中选或落选原因,不退回比选文件和其他比选申请资料。

4、中选人应按中选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及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与发起人签订合同。签订合同应与投标文件内容一致,不得有实质性改变。

5、中选人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咨询服务合同或放弃中选的,发起人可以与排在中选人之后第一位的中选候选人签订咨询合同,以此类推。

6、中选人需在比选结果公布后7天内按发起人通知签订相关商务合同。

第三部分 商务合同

四川建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设备买卖合同

合同编号:JA设201909

甲方(买方):四川建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卖方):*******************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签订地点:四川省雅安市经济开发区签订时间:2019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购买模具烘烤设备

,双方达成如下合同条款,供双方遵照执行:

第一章合同标的

第一条合同标的要求:

l设备名称、品牌、型号:模具烘烤设备1套。

2、产地、生产厂家:*******************公司
3、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乙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必须符合国家质量标准,按照本合同附件以及相关补充协议(如:《技术协议》)约定的质量、技术标准生产制造。

4、随机备件、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方法:按双方签定的《技术协议》等供货。

第二章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

第二条合同价款:

1、本合同所列:模具烘烤设备1套。

2、总价为人民币******(大写*********元整)。

3、该合同价格包括:《技术协议》约定的设备构成、备品备件费,特殊工具配件费,安装调试费、检测费、资料费、培训费、运输费、保险费等全部费用。

4、本合同总价为含税价(含13%增值税)。单笔支付金额大于4万元承兑汇票支付。

第三条 支付比例和支付方式:

1、第一期付款:合同签订生效后乙方开具总价款的30 %增值税发票,收到发票后甲方支付总价款的30 %。

2、第二期付款:乙方设备预验收合格,乙方开具总金额30%增值税发票,收到发票后甲方付合同总价款的30%

3、第三期付款:乙方设备终验收合格,乙方开具总金额40%增值税发票,收到发票后甲方付合同总价款的30%

4、质量保证金为合同总价10%的货款,在设备终验收合格年后支付,不计利息。

4、若设备到甲方现场3个月内,终验收不合格,甲方在作出令乙方退款的决定后,乙方应在20日内,退还甲方已支付货款;甲方在收到乙方退款后,乙方可将设备运回,甲方不承担一切费用。

第三章设备验收

第四条设备的验收程序:

1、如果甲方认为该设备需进行预验收,可在双方书面约定地点进行,若在乙方现场进行,甲方根据双方签定的《技术协议》分别对设备、随机装置和选件(包括辅助设备)等按合同和《技术协议》、出厂合格证及典型零件加工(加工零件由甲、乙双方共同确定)的要求逐项验收,验收合格后经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署预验收报告,设备方可装箱发运。预验收所需工具甲方按《技术协议》提供,其他(包括但不限于仪器、刀具、材料、辅料等)均由乙方提供。

2、若设备最终验收在地点为甲方的安装地点,验收按照合同和《技术协议》进行。设备进入甲方现场双方进行开箱交接,乙方进行设备安装、调试,按合同、《技术协议》约定或乙方合格证、说明书标定的技术参数,进行静态精度指标、动态精度指标、功能、负荷试验等检测验定,形成书面记录,由甲方设备主管部门认定。双方授权代表签署验收报告后,验收有效。若设备在终验收时需要由当地检测部门出具验收合格报告方可使用的,所需检测费用由乙方全额承担。

第四章交货时间、地点、方式及包装

第五条交货时间、地点:

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2个月完成安装调试。

2、交货地点:四川建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悬架车间

第六条在发货前5天内,乙方用传真给甲方交货计划一份,注明设备和材料的装箱单数量、装箱单单号、项目名称、数量、毛/总重量、大约尺寸、每个包装的体积、装车日期、大约到达时间等,对超大和超重的尺码(长、宽、高和体积)乙方应确定发货路线,以便甲方作好存货准备。

第七条包装与标志:

1、包装应满足长途、安全运输货物的包装箱之要求,包装材料费由乙方自行负责,不得收取甲方材料费、押金等,甲方无返回包装材料的义务。

2、乙方应根据货物的不同形状和特点进行良好坚固的包装,防止货物受潮、雨淋、生锈、受压、变形、腐蚀和震动等,以便经得起长途运输(同时适合于陆运和海运),以保证货物安全、完整、保质保量地到达目的地。

3、乙方应在拆散件及散装的包装箱的相邻四侧用标签标明装箱单号、主机设备名称以及在组装图上的位置;除上述外,还应该用“备件”“适用工具”来分别标注。

4、乙方应在每一包装箱的相邻四侧用不褪色油漆注明:

装箱单号

唛头标记

设备名称

箱号、包号

收货人

毛/净重

目的站(港)

尺码(长×宽×高 mm标注)

根据货物特点、装卸和运输中的不同要求,乙方应在包装箱上清楚地标有“小心轻放”“防潮”“勿倒置”等字样和其他标志图案。

5、若货物重量为55以上,乙方应在每件包装箱的两侧明显地印刷标明常用标记图案,标明“重心点”和“吊装点”,以便装卸和搬迁。

6、甲方现场安装和试车所用的特殊工具、材料及消耗物件应同设备分开,按种类包装,这些物品应尽可能装在不同箱内。

7、电气设备和仪表应与机械设备分开包装。对组装的和部分组装的电气设备的包装,应采取特殊保护措施,并在箱外注明。不同箱号的设备应尽可能不混装在一个箱内。

8、若因乙方不妥善的或不充分的保护而造成的货物锈蚀、损坏、丢失,乙方负责修理、更换或补给,费用乙方自理;因甲方的原因造成以上问题发生,乙方本着合作的态度,要积极按照甲方的书面要求进行修理、更换或补给,可适当向甲方收费,费用问题双方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

9、每个包装箱将带以下资料:

(1)、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各份;

(2)、出厂检查和试验的详细记录套;

(3)、质量保证证明书套。

第五章技术服务、操作维修培训及质量保证

第八条甲方在乙方住所地进行设备的预验收时,乙方技术人员要对甲方技术人员进行设备操作维修的培训。培训内容包括:设备操作、编程及日常机械、电气维护等,并使甲方技术人员能独立操作设备,由甲方技术人员签字确认。

第九条乙方负责在甲方现场对设备进行安装、调试,最终交付使用的全部工作。安装调试的同时,对甲方人员再次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操作培训和维修培训。使甲方技术人员能独立操作设备,并由甲方技术人员签字确认。培训内容包括:设备操作、编程及日常机械、电器维修和针对典型零件的加工培训。安装及培训的时间一般不超出5个工作日(在用户所在地,按日历天计算)。

第十条乙方对培训的效果和质量负责,应委派经验丰富、合格的技术人员对甲方人员进行技术免费培训,并提供培训资料每人一份。乙方委派的技术人员不符合本规定的,甲方有权通知乙方进行撤换。(甲方参加培训人员应具有相应技术基础)

第十一条安装、调试,最终验收合格后,以双方在验收合格书签字之日起计算质量保证期。机械、电气、液压等部分的质量保证期不少于12个月。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免费提供用于修理的零部件及修理服务,由于甲方原因造成设备的损坏,乙方提供用于修理的零部件及修理服务可收取合理的费用,修理服务应做到及时有效。

乙方承诺:无论质量保证期内外,在接到用户信息后的48 小时内到达现场排除故障。在质量保证期后,仍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提供甲方所需配件和技术服务,并可收取合理的费用。

第十二条乙方保证设备是由全新的材料生产制造的全新设备,且设备构成的元器件的标识清楚可识别。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如果货物的质量或主体设备存在设计或制造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设备使用了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进行修理、更换相关零件,乙方经修理、更换相关零件后6个月上述缺陷仍未解决,乙方负责退还甲方货款并赔偿甲方合同总价10%的经济损失;如果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乙方应负责赔偿全部损失。

第十三条质量保证期内,如果乙方存在制造质量问题,在收到甲方通知后,乙方应派有经验的技术人员到现场提供免费维修和维护服务。如服务延时,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由此产生的费用将由乙方承担。

第十四条乙方对设备的质量(包括外观质量)与配套件的质量负责,凡因制造与配套的问题或包装不良造成运输中设备损坏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十五条保质期内出现的设备质量问题,乙方负责实行“三包”;由于甲方责任造成设备损坏,乙方负责维修,并可向甲方适当收费。

第十六条质保期满后,双方可就有关设备的服务另行签订服务协议。

第六章违约责任

第十七条合同生效后,乙方保证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按合同指定的地点交货。每逾期一天,乙方按未提供产品总价值的0.5%交纳违约金,甲方可在应付货款中扣出;违约期计算时应扣除因不可抗力导致的延误时间。
第十八条乙方所交产品不符合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并签订补充协议予以确认;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由乙方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乙方不能修理或更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由此影响甲方生产经营的,乙方还应当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
第十九条乙方因产品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当偿付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差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乙方应当负责赔偿。

第二十条如因乙方安装、调试不善而造成的一切损失或设备质量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二十一条如乙方延期交货超过一周(7天),应视为乙方不能交货,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退回甲方已支付的全部货款,并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10 %的违约金。

第二十二条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义务,除本合同由约定外,违约方还应当承担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的法律责任,违约金为合同标的10%。如果造成损失,违约方还应当赔偿守约方损失。

第七章不可抗力

第二十三条不可抗力是指本合同生效后,发生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事件,如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等,直接影响本合同的履行或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受事故影响方应尽快将所发生的不可抗力事故情况以书面形式(传真或电报等)通知对方,并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用挂号信邮寄给或送给另一方。

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损失,甲乙双方均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二十四条当不可抗力事故停止或消除后,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传真或电报等)通知另一方,如不可抗力事故影响连续45 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本合同的履行问题,并尽快达成变更协议。

第八章争议的解决

第二十五条本合同若在签订后或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下列方式解决:

依法向四川省雅安市人民法院起诉。所有诉讼费用(包括并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鉴定费、差旅费等费用)由败诉方全部承担。

第九章其他约定

第二十六条甲乙双方签订的《技术协议》 以及在本合同签订后对本合同条款的任何变更、修改或增减,须经双方授权代表签署书面文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技术协议》与本合同约定不一致的,按本合同执行。

第二十七条本合同为双方的完整协议,以前协议双方或其他代理人就本协议适用或涉及的任何事项或事物所作的一切陈述、谈判、信函、承诺、协议、协商和合同,无论是书面的还是口头的,在本合同签订以前形成的均自动失效,以本合同为准。
第二十八条本合同所有的日期,除已有明确规定外,凡直接送达的,以收件人签收日期为准;邮件送达的,以邮局邮戳日期为准。

第二十九条 联系方式的约定

双方在本合同中所列明的住所,为其有效通信地址。任何一方因有效通信(知)地址发生变化的,均应以书面方式告知另一方。否则另一方因无法履行通知义务的后果应由过错方自行承担。寄发挂号信或特快专递的一方在邮局寄发通知或告知内容时的相关凭证可以作为履行通知义务的依据。

甲方指定地址:四川省雅安市经济开发区滨河东路6号;联系人:万光焰

联系电话:180*****448 ;电子邮箱: ; 传真:。

乙方指定地址: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 传真: 。

双方按照本合同确定的指定通信(知)地址邮寄的任何书面文件,该等书面文件在投邮后的第三日(自投邮当日起算),视为已送达对方。双方按照本合同确定的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传真发送的短息、电子邮件、传真可视为履行了通知义务。

工作日:指中国除法定节假日和星期六、星期日之外的其他自然日。在履行本合、同时,若付款期限最后一日为国家法定节假日或星期六、星期天,付款时间相应顺延至节假日之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第三十条 本合同乙方的权利义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转让给第三人,否则构成违约。

第三十一条 乙方提供的设备如果侵犯第三人的知识产权,乙方应当承担全部侵权责任。如果甲方承担了法律责任,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自

第三十二条 反商业贿赂条款

甲乙双方承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关于反商业贿赂的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遵守商业道德和市场规则,共同营造公平、公正商业环境;不向对方相关人员及其亲属提供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如:贵重礼品、回扣、礼金和有价证券、佣金、安排旅游或支付相关费用等。如一方发生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守约方有权终止合同;如果守约方遭受损失,违约方应对造成的经济损失进行赔偿。

第三十三条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四条本合同期限:2019年9月日至2020年10月30日。
第三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叁份,乙方壹份。

甲方

乙方

单位名称

四川建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名称

*******************公司

单位地址

雅安市经济开发区滨河东路6号

单位地址

总经理:王国强 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签字时间:

签字时间:

电话:180*****448 传真:

电话:传真:

手机:136*****784

手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税号

税号

邮政编码

625100

邮政编码

第四部分 廉政协议

廉 洁 自 律 协 议

建廉(2019) 号

为维护双方合法权益,规范双方经济交往行为,防止业务人员以权谋私和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规,经本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以下简称乙方)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以下廉洁自律协议:

一、甲方单位及业务人员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严格遵守党和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建安车桥分公司廉洁自律的各项规章制度;

2、不准向乙方单位或个人索取财物以及其它不正当利益;

3、不准接受乙方单位或个人可能影响公正履职的馈赠,拒收不成的应按有关规定处理;

4、不准参加由乙方单位或个人支付费用的营业性休闲服务和其它娱乐活动;

5、不准在乙方或乙方有关联的公司或实体入股或变相入股分红和兼职取酬;

6、不准在乙方报销应由个人及亲属、子女承担的个人费用或接受其它变相资助;

7、不准与乙方人员合谋损害双方企业利益。

二、乙方单位及人员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严格遵守党和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不得向甲方单位或个人行贿或采取其它不正当的手段拉拢腐蚀甲方人员;

2、不得邀请甲方人员参与营业性休闲服务和其它娱乐活动;

3、不得以回扣、酬金、奖励等名目,将让利转给甲方业务人员;

4、不得向甲方人员赠送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

5、不准与甲方人员合谋损害双方企业利益;

6、严格执行合同、协议等规定和要求,自觉接受甲方有关部门的监督查询;

7、对甲方人员在业务交往中出现的不廉洁行为以及违法违纪行为,应主动及时向甲方纪检部门举报,并有义务积极协助调查。

三、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单位及业务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本协议各项条款。甲方人员违反上述规定,按公司党风廉政相关规定处理,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乙方违反本协议的,甲方有权终止与乙方的合同履行,直至取消与乙方的业务往来,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全额赔偿责任。

甲方举报受理单位:四川建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纪检监察部,地址:雅安市经济开发区滨河东路6号,邮编:625100,邮箱:JAJSB2009@163.com,举报电话:(0835)**************

四、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有效期为: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甲方:四川建安工业有限责任有限公司 乙方: (盖章)

纪委(盖章)

经办单位:采购配套部 法定代表人:

经办人:万光焰 经办人:

联系电话:180*****448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二0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二0 年 月 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烘烤设备 模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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