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陵县乡镇污水处理厂及管网配套设施PPP项目(第三次)PPP资格预审公告
茶陵县乡镇污水处理厂及管网配套设施PPP项目(第三次)PPP资格预审公告
茶陵县乡镇污水处理厂及管网配套设施 PPP 项目(第三次)PPP资格预审公告
公告日期:2019年08月22日
茶陵县乡镇污水处理厂及管网配套设施 PPP 项目(第三次)
资格预审公告
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茶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对茶陵县乡镇污水处理厂及管网配套设施PPP项目以公开招标采购方式确定该项目的社会资本方。项目授权主体为茶陵县人民政府,项目实施机构(即采购人)为茶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次采购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组织和实施。现将资格预审有关事宜公告如下,邀请符合条件的社会资本参与资格预审。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茶陵县乡镇污水处理厂及管网配套设施PPP 项目(第三次)
2、政府采购编号:株茶财采计[2019]000116号
采购代理编号:HNZJC2018-FW(C)-160
3、项目基本情况
3.1拟建地点:
序号 | 乡镇 | 污水处理厂建设地点 |
1 | 高陇镇 | 选址于祖安村石床片区铁路桥附近 |
2 | 严塘镇 | 选址于田心村,垃圾中转站旁边 |
3 | 腰潞镇 | 选址于石联村 |
4 | 界首镇 | 选址于白州村界首中心小学附近 |
5 | 枣市镇 | 选址于管塘村7组山脚 |
6 | 马江镇 | 选址于红旗村三角洲上 |
7 | 火田镇 | 选址于麻芙村 |
8 | 秩堂镇 | 选址于毗塘村龙头组路口的小山附近 |
9 | 舲舫乡 | 选址于堤州村与交界的下游处 |
10 | 桃坑乡 | 选址于邺坑村樟树下组二方半处 |
11 | 虎踞镇 | 选址于黄石村茶盘塘水库旁边一座山丘处 |
12 | 湖口镇 | 选址于芜枧村沿洣江河边上 |
13 | 原八团乡 | 选址于白石村 |
14 | 原虎踞镇 | 选址于银湖村 |
15 | 原潞水镇 | 选址于潞水村 |
16 | 原浣溪镇 | 选址于浣溪村 |
3.2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本项目拟在茶陵县16个乡镇,包括13个镇域、3个个乡域,进行污水处理厂管网配套设施建设。污水厂总规模11500m3/d,管网总长110264.30m,其中,污水管网总长55613.72m,雨水管网总长54650.58m,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乡镇 | 污水厂规模 (m3/d) | 管网长度 (m) | 污水管网长度 (m) | 雨水管网长度 (m) |
1 | 腰潞镇 | 1000 | 8883.20 | 4505.60 | 4377.60 |
2 | 界首镇 | 1000 | 9142.60 | 4505.60 | 4637.00 |
3 | 高陇镇 | 600 | 5753.60 | 2720.00 | 3033.60 |
4 | 严塘镇 | 800 | 6832.40 | 3232.00 | 3602.40 |
5 | 火田镇 | 600 | 5394.00 | 2550.00 | 2844.00 |
6 | 虎踞镇 | 600 | 5828.00 | 2794.40 | 3033.60 |
7 | 马江镇 | 600 | 5901.50 | 2794.40 | 3107.10 |
8 | 湖口镇 | 1000 | 9716.00 | 4928.00 | 4788.00 |
9 | 枣市镇 | 600 | 6293.00 | 2975.00 | 3318.00 |
10 | 秩堂镇 | 500 | 5394.00 | 2550.00 | 2844.00 |
11 | 桃坑乡 | 500 | 5394.00 | 2550.00 | 2844.00 |
12 | 舲舫乡 | 600 | 6041.60 | 2794.40 | 3247.20 |
13 | 原八团乡 | 400 | 5140.90 | 2733.50 | 2407.40 |
14 | 原虎踞镇 | 700 | 6275.78 | 3601.82 | 2673.96 |
15 | 原潞水镇 | 800 | 8063.22 | 4199.00 | 3864.22 |
16 | 原浣溪镇 | 1200 | 10210.50 | 6182.00 | 4028.50 |
项目进入执行阶段后,中标的社会资本经实地勘察后,在本PPP项目总投资范围内,社会资本方可根据乡镇实际情况对该表内各个乡镇的污水处理规模进行合理调整。
3.3 设计进水水质及出水水质指标
设计进水水质指标
项目 | CODcr (mg/L) | BOD5 (mg/L) | SS (mg/L) | TN (mg/L) | NH3-N (mg/L) | TP (mg/L) | PH |
进水水质 | ≤220 | ≤125 | ≤135 | ≤40 | ≤35 | ≤3.0 | 6~9 |
设计出水水质指标
项目 | CODcr (mg/L) | BOD5(mg/L) | SS (mg/L) | TN (mg/L) | NH3-N (mg/L) | TP (mg/L) | PH | 粪大肠菌 |
进水水质 | ≤50 | ≤10 | ≤10 | ≤15 | ≤5(8) | ≤0.5 | 6~9 | 103 |
3.4项目总投资(本项目总投资以概算金额为基础、以实际工程竣工最终结算评审金额为准)
本项目总投资金额约为18361.68万元。工程建设投资14211.3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457.23万元,预备费1253.48万元,土地取得费576.00万元,建设期利息863.65万元,本项目贷款利率不高于5.88%。其中污水管网投资约10845.06万元(其中工程建设投资约9053.1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928.31万元,建设期利息863.65万元),厂区投资约7516.62万元(其中工程建设投资约5158.2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528.92万元,预备费1253.48万元,土地取得费用576.00万元)。
3.5合作期限:污水处理厂区项目合作期拟定为30年,其中建设期2年,运营期28年。污水管网项目合作期拟定为30年,其中建设期2年,运营期28年。
3.6因工作需要,腰潞镇污水处理厂(1157.794155万元)已由采购人先行招标完毕并进行施工,社会资本方在中标后须承诺接收腰潞镇污水处理厂的后期运营维护,以茶陵县财政局最终结算评审金额将腰潞镇污水处理厂的投资金额纳入本次PPP项目的总投资额内,并将茶陵县财政先期投入费用返还或纳入政府方的项目资本金出资额度内计算。
3.7污水处理工艺:由社会资本方自主选择符合国家认定标准且为国内先进技术的污水处理工艺。
2、PPP合作模式
项目采用BOT(建设—运营—移交)的模式进行运作。茶陵县人民政府授权茶陵县城市建设投资经营有限公司作为政府出资代表与社会资本签订合资经营协议组建PPP项目公司,项目资本金为项目总投资的20%(约为3673.68万元),政府方占股20%,社会资本方占股80%;茶陵县人民政府授权茶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作为项目实施机构与项目公司签订PPP项目合同授予项目公司经营权。项目公司成立后,项目公司对项目进行投资、建设、融资、运营维护和管理,并承担与本项目相关的建设、融资、运营维护责任。合作期满后,项目公司清算解散,项目公司法定盈余公积金等扣除及清算相关税费后按股权分配,并将项目资产和相关资料完好无偿移交给茶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政府指定的其他机构。
项目回报机制:项目公司的收益包括经营性收入和财政补贴(即可行性缺口补助)两大部分,其中经营性收入主要为污水处理费,财政补贴主要为管网使用费。根据本项目实施方案财政测算,项目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为不高于7%(税后)、管网合理利润为不高于7%、管网维护成本为不高于90.53万元。
二、社会资本方资格条件
1、申请人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半年(2019年2月-2019年8月)内任意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半年(2019年2月-2019年8月)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3)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半年(2019年2月-2019年8月)内任意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半年(2019年2月-2019年8月)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身份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5)其他说明。(非法人组织参与投标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6)申请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1)、(2)相关条款;申请人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1)、(2)、(3)相关条款;
2、特定资格条件:
(1)投标人具备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证书且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资质(含叁级)及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以上资质(含贰级),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2)2018年度财务报告应当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
(3)业绩要求:近五年内,有1个已完工的污水处理厂施工经验;(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时间已合同中建设方签字时间为准;母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业绩不计入申请人业绩);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其投标均无效;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被列入失信企业“黑名单”;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营业执照、没有被有关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信用信息查询的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资格审查当天打印网上查询记录。
(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联合体组成单位不得超过2家)
注:以上符合资格条件投标人报名后不得变化或更换。
三、资格预审文件及采购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19年8月23 日至2019年8月29日(北京时间,下同)在湖南省株洲市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hunan.gov.cn/portal_city.jsp?areaCode=zzs)或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www.zzzyjy.cn)进行网上下载/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及其相关附件。以上两个网站下载的资格预审文件不一致时,以湖南株洲市政府采购网为准。如通过网络下载,其资格预审文件与书面资格预审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资格预审文件及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方式。采购人对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湖南省株洲市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hunan.gov.cn/portal_city.jsp?areaCode=zzs)和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www.zzzyjy.cn)上发布,申请人自行下载。申请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采购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所造成的资格预审失败或损失由申请人自行负责,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3、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即2019年8月23日至2019年8月29日(北京时间)。
4、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方可持资格预审结果通知书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购买采购文件;
5、资格预审申请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资格预审公告和资格预审文件的全部内容,如认为资格预审公告或资格预审文件存在歧视性条款,应在资格预审文件下载截止之日或者资格预审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须加盖单位公章)送达或发电子邮件至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邮箱:********7@qq.com),否则视为认可资格预审文件的所有内容和条款,过期不予受理。
四、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含证明材料原件)的递交
1、由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人有效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人有效身份证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应采用纸质书面形式,本项目不接受其他形式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2、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19年9月 16 日 9 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6楼开标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资格审查开标时间、资格审查方法和标准
1、资格审查开标时间: 2019年9月1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资格审查方法和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14】215号),本次资格预审采取合格入围制。通过合格性审查的申请人将全部入围,若通过合格性审查的申请人不足3家时,则重新招标。
3、采购人将向所有资格预审评审合格的社会资本发出采购邀请书。未收到采购邀请书的社会资本则不能入选成为本项目的投标人,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此不承担解释的责任。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1、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在中国湖南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http://www.zzzyjy.cn/)发布。
2、采购人可能对本资格预审公告进行修改,若有修改,采购人将发布更正公告。经授权主体同意,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本项目采购活动并无需向申请人承担任何责任,采购人具有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
七、联系事项
采购单位:茶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 系 人:刘清华
联系电话:188*****699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中路117号高升金典商务中心12楼
联 系 人:高文勇、粟智超
联系电话:****-******** 138*****4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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