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总承包(设计、、施工一体化即EPC模式)招标公告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总承包(设计、、施工一体化即EPC模式)招标公告
来安县汊河第二片区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总承包(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即EPC模式)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 | 来安县汊河第二片区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总承包(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即EPC模式)项目 | |||||
项目编号 | czgc201908-203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本项目采用网上电子招投标) | |||||
是否为网上电子招投标项目 | 是 |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 2、投标人应同时具有下述资质: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市政行业专业道路甲级和排水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②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派主要项目负责人要求: ①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注册在投标人单位且具有B类安全考核合格证书; ②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市政道路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5、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八条规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2)《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高检会[2015]3号)规定的(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单位和个人; (3)《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654号国务院令)第十八条规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企业; (4)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的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 (5)《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 (6)《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竞争主体信用信息记录及披露管理暂行办法》《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竞争主体信用信息认定及记录标准》规定的,竞争主体因在滁投标被记不良信用信息记录仍在披露期的。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为联合体的,牵头人必须为施工总承包单位,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 |||||
招标项目规模 | 投资估算约60000万元 | |||||
招标项目内容范围 | 招标项目内容7条市政道路(创正路、孝仁路、创安路、G104汊河新区支线、创新路、创卓路科沃路);第二片区污水处理厂(项目位于创新路东侧、北城大道南侧(可用面积5.33ha),设计规模3.0万m3/d,本次实施规模1.5万m3/d;第二片区沟渠改造(长约4km,)。包括工程设计、工程建设的所有材料和设备采购及保管、工程施工、竣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的技术服务与缺陷修复、保修期的保修工作。 | |||||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 | 2019年8月27日 | |||||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 2019年9月20日9时00分 | |||||
开标时间 | 2019年9月20日9时00分 | |||||
开标地点 | 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来安分中心(来安县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7楼)第二标室。 | |||||
交易文件售价 | 0元 | |||||
信息内容 | ||||||
工程概况 | 该项目总投资估算为60000万元。 | |||||
标段划分 | 一个标段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有加分因素) | 工程款支付方式 | 详见交易文件 | |||
工程概算 | 详见交易文件 | 计划工期 | 详见交易文件 | |||
资金来源 | 政府资金 | 交易文件等获取方式 | 网上下载 | |||
报名方式 | 网上报名 | 报名时间 | 交易文件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 | |||
(1)是否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不要求。 ?要求,投标保证金的金额:50万元。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转账□银行保函(采用银行保函形式缴纳履约担保的须出具见索即付保函) (2)接收投标保证金的账户信息: 上述投标保证金须投标截止时间前交纳完毕;投标保证金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交易中心下列账户之一,投标保证金付款人的帐户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不接受汇票和结算卡汇入,以资金到账时间为确认保证金交纳完毕时间。 1.户名:来安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来安支行 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交纳保证金时须在交易附言中注明:“来安县汊河第二片区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总承包(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即EPC模式)项目”投标保证金。 注:各投标企业请严格按照招标公告和交易文件载明的银行、账户汇入投标保证金,否则在开标时将无法查询保证金是否到账,导致投标无效! (3)银行保函递交要求:在首次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银行保函原件递交至招标人,由招标人负责核实真伪。 | ||||||
交易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从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chuzhou.gov.cn/Front_jyzx/)下载。 | ||||||
交易文件获取时间:2019年8月28日17时后,如投标人不及时下载交易文件,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 ||||||
交易文件答疑及澄清:请于2019年9月2日17时前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chuzhou.gov.cn/Front_jyzx/)“网上提问”栏目提交疑问内容。(操作手册请查看:http://ggzy.chuzhou.gov.cn/Front_jyzx/InfoDetail/?InfoID=248a10d8-ded1-4342-9cae-f879cb19e914&CategoryNum=008),招标人将在2019年9月4日17时后以澄清公告形式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chuzhou.gov.cn/Front_jyzx/)“答疑澄清文件”栏目予以公告,请各位投标人注意查看有关澄清内容,如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 ||||||
重要说明: (1)本项目只接受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库中已注册并且审核通过的企业报名,未入库的投标人请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办理注册登记请登陆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事指南>我是投标人>诚信库申请栏目>“关于企业注册申报诚信库的一次性告知书”)查询。网址:http://ggzy.chuzhou.gov.cn/Front_jyzx/infodetail/?infoid=55c0568a-820a-4e86-809e-0ee8186a80f1&categoryNum=********1。联系电话:1)、注册及系统问题处理:********00 2)、技术咨询:****-******* 3)、CA锁使用问题处理:400-880-4959 4)、CA锁办理问题处理:****-*******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导致无法报名的,责任自负; (2)企业报名程序请登陆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请参见“办事指南>我是投标人>投标报名栏目>“企业报名、下载文件及项目网上提问操作手册”。网址: http://ggzy.chuzhou.gov.cn/Front_jyzx/infodetail/?infoid=d659ce8d-a179-412f-b1c5-772eb8bed33f&categoryNum=********2; (3)投标人MAC地址一致,投标无效;评标时查询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及造价软件加密锁号。若存在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或创建标识码或造价软件加密锁号信息与其他投标人雷同的,投标无效、保证金不予退还,纳入信用信息管理,报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督管理部门依法查处; (4)投标人必须报名并下载交易文件,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5)投标企业被县级(含)以上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督管理部门暂停投标资格且开标日在处罚期限内的,一律限制进滁交易资格,不得参加我市公共资源交易项目招投标活动,若中标取消中标资格; (6)凡竞争主体在我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出现违法违规、破坏市场秩序等不良行为且被监管部门处罚的,一律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等相关网站曝光; (7)投标企业因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以及其他扰乱秩序等行为被滁州市公管局披露信用信息的,招标人不接受其在披露期内的投标文件; (8)投标企业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一律限制进滁交易资格,不得参加我市公共资源交易项目招投标活动,若中标取消中标资格; (9)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35号)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信用中国”网站及地方信用门户网站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机制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19〕527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市公共资源交易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健全约束和惩戒失信行为机制,根据目前信用管理现状和我市实际情况,对全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对失信行为实施联合惩戒工作作如下规定: A、严重失信行为联合惩戒的范围和查询渠道 在我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对存在下列严重失信行为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其项目负责人实施联合惩戒,禁止参与我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 (一)失信被执行人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八条规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查询渠道:通过最高人民法院网站(www.court.gov.cn)查询; (二)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单位和个人 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规定,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单位和个人。 查询渠道: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询; (三)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企业和个人查询 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八条规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企业; 查询渠道: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查询; (四)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依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 查询渠道: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查询; (五)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的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 依据: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35号)文件第(八)条“按程序将涉及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社会危害较大的违法失信行为的市场主体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2、《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信用中国”网站及地方信用门户网站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机制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19〕527号)文件第一(一)条:“涉及严重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信息主要是指对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社会危害较大的违法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信息。” 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 B、其他失信行为的范围和查询渠道 竞争主体因在滁投标被记不良信用信息记录仍在披露期的 依据:1、《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竞争主体信用信息记录及披露管理暂行办法》;2、《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竞争主体信用信息认定及记录标准》(滁公管综〔2018〕71号) 查询渠道:通过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chuzhou.gov.cn/Front_jyzx/)查询; C、相关要求 1、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竞争主体根据上述范围查询的内容进行自查,出具《诚信投标承诺书》并注明承诺日期。 经核查,竞争主体在承诺日期之前(没有承诺日期的以资格审查日或开标日之前)有上述失信行为进行虚假承诺的,将视作不诚信行为,资格审查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及代理机构应当及时报告公共资源监管部门,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2、“信用中国”查询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判定依据为各行业主管部门下发的联合惩戒文件中规定的行为。 3、为减少争议,提高效率,以上述查询网站公布的信息为准,不接受其他网站公布的信息查询结果。 4、资格预审的项目以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查询为准;资格后审的项目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查询为准。 D、在开评活动中的查询程序 1、投标人数少于10家(不含)的项目,在资格审查环节,由资格审查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其项目负责人是否存在严重失信行为及在滁投标被记不良信用信息记录进行网上核查。若存在严重失信行为及在滁投标被记不良信用信息记录,则资格审查为不合格。 2、投标人数大于10家(含)且实行有限数量制资格审查的项目,由资格审查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对入围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其项目负责人是否存在严重失信行为及在滁投标被记不良信用信息记录进行核查;若存在严重失信行为及在滁投标被记不良信用信息记录,则资格审查不合格,依次进行替补,并对替补单位进行核查。评审结论以核查后入围的资格审查合格结果重新计算最终评标基准值。 3、投标人数大于10家(含)的且没有实行有限数量制资格审查的项目,由评标委员会对评审最终得分排序前5名(含)的中标候选人、法定代表人及其项目负责人是否存在严重失信行为及在滁投标被记不良信用信息记录进行网上核查。若存在严重失信行为及在滁投标被记不良信用信息记录,则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依次进行替补,并对替补单位继续进行核查。核查结果不改变原评标基准值。 4、实行项目负责人答辩的项目一般应在资格审查及信用查询合格后进行答辩。 (10)若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将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11)投标人的不良行为、失信行为及行政处罚等效力不因企业名称的变更而改变;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拟任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有行贿犯罪行为的,投标无效,如中标的将被取消中标资格; (12)投标人近三年无农民工工资拖欠情况,若发生相关质疑或投诉,则在五个工作日内提供相关项目所在地的县级以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投标人无农民工工资拖欠情况的信用证明,否则取消中标资格; (13)中标候选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候选人资格的,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被记不良信息记录; (14)若存在不予退还投标人投标保证金的情形,由来安县共资源交易中心直接予以收缴。 | ||||||
电子招标投标特别提示: 1、本项目采用网上投标方式,请投标人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chuzhou.gov.cn/Front_jyzx/)首页左侧点击下载电子标书制作工具; 2、如果过程中出现交易文件更改,应以最后发布的招标答疑澄清文件中的模板制作本工程最新投标文件; 3、各投标人请注意投标报名成功后,一定要用本单位身份下载交易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制作成功后进行文件上传。如出现投标人相关MAC地址一致,投标无效并视同串通投标处理; 4、投标所需材料可以选择上传到投标企业系统-诚信库管理中对应栏目,制作投标文件时插上CA数字证书,从投标企业注册信息中挑选相关材料。或按招标交易文件要求上传至指定位置; 5、投标人须用CA数字证书签章和加密投标文件,建议使用主锁。(如未办理CA数字证书请及时到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证书办理窗口办理并请登陆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告通知-关于投标企业(工程施工类)办理CA证书的通知 。网址: http://ggzy.chuzhou.gov.cn/Front_jyzx/infodetail/?infoid=0d7a58b7-4c56-458f-997c-ccfe05cae4fb&categoryNum=013。因未及时办理CA锁手续导致无法报名投标的,责任自负; 6、请各投标人开标时,务必携带本项目加密投标文件所用CA锁。开标时进行投标文件的解密; 7、本项目投标人需采用最新版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工具下载请至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首页左下方进行下载,软件运行需在国际互联网络通畅状态,各投标人需注意更新,以免造成标书制作错误,如因此导致无效投标,责任自负。如有技术问题请联系****-*******; 8、本项目投标文件解密后不强制要求投标人继续参加开标。如因投标人未参加开标导致开评标过程中无法澄清、说明或补正的,后果自负。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评标结果。 | ||||||
招标人名称:安徽来安汊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来安县汊河管委会 联系人: 李君健 联系方式:139*****155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滁州青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滁州市湖心东路269号(东方建安二楼) 联系人: 徐礼春 联系方式:****-******* 139*****3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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