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铁路物资有限公司“2019郑州供电段郑州东动车所光电改造”采购项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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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铁路物资有限公司“2019郑州供电段郑州东动车所光电改造”采购项目公告

(代询价文件)

郑州铁路物资有限公司对以下物资进行询价采购,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郑州铁路物资有限公司“郑州供电段郑州东动车所光电改造”询价采购

二、项目编号:XJ-SL********25

三、询价物资清单:

包件号

包件名

物资编码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需求数量

技术要求

A01

保护模块

********4200

RJ45以太网转接卡

RJ45

20

见附表

A01

保护模块

********2646

工业以太网交换机

HDS24C

2

见附表

A01

保护模块

********0782

公用测控装置

FCK-881A

1

见附表

A01

保护模块

********2416

环境安全测控装置

WCK-892HK

1

见附表

四、供货要求及说明:

1.交货地点:所有投标物资报价为物资到站落地不含税单价;须注明物资到站不含税单价,按经评审的不含税总价确定供货单位。到站为使用单位(郑州供电段段)指定材料仓库。

2.交货时间:以郑州铁路物资有限公司订货通知要求发货,中标价格执行期限截止到2020年08月31日

3.交货方式:现货。本次采购确定单价和数量,根据需求供货发送至指定站段需求地点。

4.付款方式:货到验收合格后,郑州铁路物资有限公司按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有关规定安排付款。不接受报价单中的预付款条件。供应商必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五.技术标准或要求:

1.潜在投标人具有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投标物资满足附件中相关要求,其他相关要求以招标文件为准。

2.所有投标物资报价为物资到站落地不含税单价;到站为郑州市管城区通站路郑州供电段材料科北院料库或指定地点。各标段注明每项物资到站不含税单价,按经评审的不含税总价确定供货单位。供应商根据订货通知要求发货,并提供合格证、送货清单。

3.本采购确定中标单价。数量为估算值,根据郑州供电段生产实际使用情况数量会有所变化,按照中标单价定期结算。中标人自行承担市场价格变动风险。

4.中标价格执行期限截止到2020年8月31日

5.投标单位应具备完善的技术和售后服务能力,为产品后续使用提供技术支持。接到站段反映信息时,必须在24小时内做出回应,48小时内到达所在地进行处理。

六、资格条件及商务条款

1.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注册资金不少于200万元;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增值税发票(13%),并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能力的生产厂家或直接授权经销商。

2.投标人须出具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出具的项目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投标时携带原件备查。

3.投标人须通过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投标时携带原件备查。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完善的售后服务技术力量,具有较强的技术支持能力。

5.投标物资须满足附件中的相关要求。投标人无不良运行记录信誉良好且未在中国铁路总公司(原铁道部)、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原郑州铁路局)通报期内。不存在中国铁路总公司(原铁道部)、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原郑州铁路局)信用评价,或抽样检验,或招投标,或物资供应中因不良问题被限制投标的情况(须附声明)。

6.使用单位在对中标供应商供应物资验收过程中,应严格按技术标准及物资相关规定进行验收,对验收不合格的物资,一律退货处理;中标供应商承担因退货造成的运费、耽误工期等损失。根据其性质影响,依照《郑州铁路局物资供应商管理办法》(郑铁物(2016)192号)文件规定,对与供应商合作关系作出定期暂停采购、列入黑名单等调整,并作为年度信用评价的组成部分。

七.其他要求:

7.1为保证供应物资质量,所投标物资单价应充分考虑市场价格和品牌因素,不得低于成本价(包括单项物资)。

7.2中标人自行承担市场价格变动风险。

7.3根据使用单位生产实际使用情况数量会有所变化,按照中标单价定期结算。

7.4在产品质保期内,属产品质量问题由供应商负全部责任。

送货时间:接收到采购订单后 七 个工作日内送达招标方指定地点。运输、搬运、装卸物资所产生的物流、劳务费用由中标方承担;

交货地点:招标方指定地点 ;

2.合同履约期及相关要求:合同有效期为一年。

3.合同约束验收条款:按技术标准及物资管理相关规定进行验收。对验收不合格的物资,一律退货处理;供应商承担因退货造成的运费、耽误工期等损失。

六、报价要求

1.时间要求:请于2019年9月1日15:00之前,提交一次性不可变更的报价(交货落地不含税单价、含税单价、不含税总价、税率、其中不含税单价保留2位小数),并将电子报价信息复制到U盘里,以特快专递形式或者密封送达至郑州铁路物资有限公司。逾期未送达的报价将不被接受。

2.内容要求:

(1)报价单原件;(2)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法人身份证明、有效的生产资质证明、质量检验报告、有效的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3)报价产品服务承诺;(4)存储有电子报价信息的U盘,电子报价信息只能有一个报价文件(报价单须为Excel电子表),文件名命名格式:XJ-SL********25报价单(单位全称或简称)。所有报价资料应按要求装订成“报价文件”,一式三份,密封到一个文件袋里(不接收二次利用的纸张做报价文件)。未进行密封处理、无电子报价的报价将不被接受。

3.格式要求:

供应商必须按照“报价单”(详见附件)的格式和内容,对所列物资有选择地进行整包件(相同的包件号为一个整包件)报价,电子版不能删除和更改表中所列物资的任何内容(包括横项、列项、包件号、包件名以及文件格式等),没有选择的包件不用删除,留在表中原位置即可,对选择的报价包件不能有漏报项。否则将视为无效报价。报价单必须注明以下承诺“我方已仔细阅读本询价采购公告,承诺遵守本公告各项条款”,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每一项报价物资应指明所需资质对应的页码,未指明页码的,不排除因找不到相应资质而导致无效报价的可能性。未按规定格式填写、电子版与纸质不一致的或未注明承诺的报价将不被接受。

4.郑州铁路物资有限公司收到报价供应商的报价单后,即视为报价供应商报价单中所列物资明细已同中国铁路郑州局郑州供电段核实过采购物资相关信息。

5.除非有特殊要求,我们不单独提供所需物资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象条件、公路设施等情况,报价供应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6.联系方式联系人:史工

电话:****-********

传真:****-********

技术咨询联系方式:

郑州供电段:李东辉180*****328

通信地址:郑州市管城区货站街142号中国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郑州铁路物资有限公司

七、采购规则:

1.符合本公告所有要求的前提下,以不含税总价作为评审价格,经评审报价最低的供应商将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报价相同时优选注册资本金最大的供应商。

2.《报价单》中的所需数量为确定数量,本次为单批次采购。

3.本次询价物资设有最高限价,超出限价的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郑州铁路物资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七日



标签: 光电 动车 供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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