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张家口分公司技防报警联防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前公示
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张家口分公司技防报警联防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前公示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张家口分公司技防报警联防服务项目已由/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河北省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河北省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主要服务全市网点自动存取款机、业务库、枪库、金融网点等监控设备24小时监测。
采购周期:一年。
采购方式为:单一来源采购。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张家口市公安局110报警监测唯一指定单位。
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河北安防报警网络有限公司张家口分公司。
公示期限:2019-08-28至2019-09-01
异议的受理方式:向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证明材料,受理人余凯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相关经营范围资质,/业绩。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8-28至2019-09-01,每日上午 09:00时至 11:00 时,下午 14:0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张家口分公司(张家口市桥东区胜利北路44号春盛写字楼2楼)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亲自报名时提供)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人报名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上述所有证件的复印件一套(A4幅面,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章)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09-0309:30:00,地点为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张家口分公司会议室(张家口市桥东区胜利北路44号春盛写字楼2楼)。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邮政官方网站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河北省分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地址: | 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5号 | 地址: | 张家口市胜利北路44号春盛写字楼2楼 |
邮编: | 050000 | 邮编: | 075000 |
联系人: | 鲁晓军 | 联系人: | 余凯旋 |
电话: | 电话: |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
网址: | / | 网址: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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