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车辆维修定点服务磋商公告
霍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车辆维修定点服务磋商公告
霍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车辆维修定点服务磋商公告
霍州市政府采购中心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霍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受霍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委托,现对霍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车辆维修定点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本项目条件的报价人报名参加磋商。
一、项目编号:HZZC-CS-2019-020
二、项目名称:车辆维修定点服务
三、磋商内容:车辆维修定点服务
2、所投包内项目必须完全响应磋商文件要求内容。
3、范围包括: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磋商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4、时间、签订合同后15日内。
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报价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价人报名时须携带的资料:
1、营业执照;2、税务登记证;3、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4、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6、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7、被授权人身份证;8、主管部门核发的汽车维修三类以上资质;9、在霍州市主城区内有车辆维修、保养固定经营场所,面积在200平米或以上,并提供服务场所相关证明文件(自有房产证或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11、拥有与维修保养资质相对应的各类汽车维修保养设备及技术力量证明文件,;12、报名时请携带以上证件原件查验后退还,提供清晰复印件二份,装订成册,并逐页加盖公章,如不能提供,我单位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条例,有权拒绝任何供应商领取磋商文件。
六、磋商文件领取时间及地点:
1、领取时间:2019年8月29日—2019年9月4日(北京时间8:30至12:00,15:0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2、领取地点:霍州市政府采购中心(霍州市开元街隆泰小区西二楼)
七、磋商时间、地点:
时间:2019年9月9日15: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霍州市职业技术学校教学楼四层开标室
3、届时请报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报价人代表出席开标会议;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八、联系人:房先生 电话:****-*******
霍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一九年八月二十八日
霍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9年0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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