叔同实验小学校园文化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叔同实验小学校园文化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湖市叔同实验小学校园文化建设工程,项目业主为平湖市叔同实验小学,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拔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工程位于平湖市叔同小学内,叔同实验小学教学楼一层大厅,二~四层过厅及一~四层连廊装饰装修(地面新铺装大理石/同质透心卷材,天棚新做石膏板吊顶/铝方通吊顶,墙面文化装饰等)改造面积约1500平方米。

施工工期:90日历天

2.2 本次招标工程建安造价 220.35 万元,单项合同估算价约为219万元,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资格后审方式招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2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含临时)执业资格,注册在投标人单位。

3.3 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须具有“三类人员”A类证书;

(4)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

(5)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质【2008】91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规定(不少于1人);

3.4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施工图纸等所有相关文件均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下载地址: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ph.jxzbtb.cn/)和平湖教育信息网http://www.phedu.net。

4.2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19年 8 月 28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4.3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应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可匿名)提交招标人。提交邮箱********7@qq.com,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19年 8 月30日。招标人将于2019年 9 月 2 日前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9年 9 月 6 日 15 时00 分,地点为平湖市教育局四楼405室(平湖市当湖街道东湖大道38-86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7. 特别说明

7.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必须提交由银行出具的 肆万元人民币(必须是银行汇票) 的投标保证金,并在汇票上注明以下信息:

收款单位:平湖市财政支付(核算)中心教育分中心

银行账号:****************704-015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平湖支行

备注:叔同小学投标保证金

申 请 人:投标单位名称(全称)

如投标单位与收款单位开户在同一支行的,可用转帐支票;投标单位开户在嘉兴市外银行的,可用华东三省一市汇票。通过电汇、支票、网银、现金、保函等形式提交或汇入的一律拒收。

7.2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施工图纸等所有相关文件均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平湖市叔同实验小学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禾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平湖市当湖街道 地址:平湖市当湖街道胜利路55号建工大厦A幢2101室

邮编: 314200 邮编:314200

联 系 人: 方老师 联 系 人:王女士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

电子邮件:电子邮件: ********7@qq.com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校园文化建设 小学 实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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