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九路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经九路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编号: BYH190227-01ZG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经九路建设工程已经中国(南京)软件谷管理委员会以谷规建建字[2019]2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京雨花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非政府资金:4968.97万元]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标段进行公开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本工程南起龙翔路,北至纬一路。
2.1.2建设规模:经九路建设工程,南起龙翔路,北至纬一路,全长约461米。具体界址以规划资源部门审定为准。规划等级为城市支路,全段红线宽24米,设计速度30公里/小时。工程总投资约4968.97万元。
2.1.3合同估算价:本标段最高限价1894.52万元(其中施工最高限价1675.67万元,设计最高限价51.28 万元)
2.1.4总工期要求:330日历天。设计工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300日历天
本项目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1.5质量要求: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设计(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施工现场配合)质量必须达到国家有关要求,并须通过有关部门组织的专家审查,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2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设计(含本工程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施工现场配合)、检测、设备采购、施工、配套设施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EPC项目的全部工作。
2.3本次招标项目属于可行性研究完成阶段完成后的工程总承包项目。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资质或工程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1.1工程设计资质或工程施工资质(需满足下列资质条件之一):
1)工程设计资质要求: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丙级(含)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3.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3.2.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如为施工方人员可兼任施工负责人):必须具有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或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
3.2.2设计负责人:必须具备道路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2.3施工负责人:必须具有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本次招标不接受红、黄牌警示单位投标(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5财务状况:施工企业2018年资产负债率≤70%。(提供2018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内全部施工单位均须满足上述要求;设计企业无需提供)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公告发布期间投标申请人可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CA锁后直接登录网站 (http://ggzy.njzwfw.gov.cn/njggzy/)申请投标,并可持《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到指定地点购买招标文件。
4.2本工程招标文件发售时间:自2019年8月28日起至2019年9月4日,上午9:00分至11:30分,下午14:00分至17:00分(节假日除外),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以“e路阳光”网上交易平台截止时间为准。持《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在南京市鼓楼区中央路32号联通大厦20楼购买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发售价格:500元,售后不退。
5. 资格审查办法
5.1投标申请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是独立的企业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果是联合体,则需提供牵头人和所有成员的营业执照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5.2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资质及工程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5.2.1工程设计资质或工程施工资质(需满足下列资质条件之一):
1)设计资质要求: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丙级(含)以上资质;(提供有效证书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2)施工资质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证书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5.3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要求
5.3.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如为施工方人员可兼任施工负责人):必须具有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或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原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5.3.2设计负责人:必须具备道路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拟派的设计负责人必须满足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原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1)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5.3.3施工负责人:必须具有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拟派的施工负责人必须满足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原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1)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施工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施工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施工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5.4.投标人企业业绩(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6年7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144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总承包业绩(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2)施工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6年7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125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业绩(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3)设计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6年7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建安造价125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设计业绩(需提供设计合同复印件加盖设计单位公章,原件现场核查,建安造价以设计合同里的工程造价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5.5.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16年7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144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总承包业绩(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2)施工业绩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16年7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125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业绩(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3)设计业绩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16年7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建安造价125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设计业绩(需提供设计合同复印件加盖设计单位公章,原件现场核查,建安造价以设计合同里的工程造价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备注:以上投标人业绩与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不可为同一业绩。
5.6本次招标不接受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受到红、黄牌警示并在警示期内的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投标,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
5.7投标人须提供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的其他资料:①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原件 ②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19年2月至2019年7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若属企业退休人员、现役军人、事业单位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必须在投标文件内提供具体情况证明并获得评委认可。以上①②材料的原件复印件编辑在投标文件中,否则将作为无效投标予以否决。
5.8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符合并提供承诺书)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工程总承包招标的投标人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或者与前述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关联单位;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5)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6)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7)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5.9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1)联合体的牵头人必须为符合施工资质要求的施工方;联合体其他成员为符合设计资质要求的设计方;联合体成员不得大于2个;
(2)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权利义务;
(3)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4)联合体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5)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6)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7)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是联合体牵头单位的职员;
(8)签字或盖章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除联合体协议外,其他需要签字盖章的均由联合体牵头人签字盖章。
5.10根据建市[2016]93号文件精神,非联合体投标要求如下:
(1)仅具有设计资质的企业,应将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业务依法分包给具有相应施工资质的企业(提供拟分包施工单位的资质证书有效原件复印件加盖所属单位公章)。
(2)仅具有施工资质的企业,应将工程总承包项目的设计业务依法分包给具有相应设计资质的企业(提供拟分包设计单位的资质证书有效原件复印件加盖所属单位公章)
5.11财务状况:施工企业2018年资产负债率≤70%。(提供2018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内全部施工单位均须满足上述要求;设计企业无需提供)
5.12投标人应无下列行为:(符合,提供承诺书原件)
(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2)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
6. 评标方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初步设计文件:35分,工程总承包报价:53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8分,项目管理机构:3分,业绩1分。
6.1 投标报价(53分)
6.1.1报价评审(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所有费用)(53分)
方法二: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进行算术平均,该平均值下浮3%-4.5%(具体数值在3%、3.5%、4%、4.5%中确定,具体数值开标时由招标人随机抽取)为评标基准价。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6.1.2说明:
(1)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2)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6.2方案设计文件(35分)
6.2.1设计说明(7分):
(1)设计说明能对项目充分解读,分析准确,构思新颖。(优:1.0分;良:0.8分;一般:0.6分;差:0.4分;无:0分)
(2)设计各项指标科学合理,并满足规范及相关规划要求。(优:1.0分;良:0.8分;一般:0.6分;差:0.4分;无:0分)
(3)设计理念、各专业(附属)工程设计说明。(优:2.0分;良:1.5分;一般:1.0分;差:0.5分;无:0分)
(4)对项目周边现有道路、杆管线、水系、地块等的规划建设情况进行调查分析,分析准确充分,明确方案的控制要点。(优:3分;良:2.5分;中:2分;差:1.5分;无:0分)
6.2.2技术方案(15分)
(1)总体布置方案。总体设计思路表述清晰、完整、严谨、合理。根据项目实际特点,合理应用技术标准,体现精细化设计理念。(优:2.0分;良:1.5分;一般:1.0分;差:0.5分;无:0分)
(2)道路方案。结合道路现状对道路断面、路面等提出合理化方案。(优:2.0分;良:1.5分;一般:1.0分;差:0.5分;无:0分)
(3)排水方案。根据上位规划,结合现状及片区雨污分流情况,对雨污水进行设计,方案合理可行。(优:2.0分;良:1.5分;一般:1.0分;差:0.5分;无:0分)
(4)景观方案。在尊重现状的基础上,结合总体方案,提出针对性的景观方案,充分体现道路的景观特色。(优:2.0分;良:1.5分;一般:1.0分;差:0.5分;无:0分)
(5)交通方案。针对道路现状交通存在的问题优化交通组织。(优:2.0分;良:1.5分;一般:1.0分;差:0.5分;无:0分)
(6)管综方案。在充分调研现状的基础上,近远期结合,提出符合相关规划要求、经济合理的管综方案。(优:2.0分;良:1.5分;一般:1.0分;差:0.5分;无:0分)
(7)设计依据的技术标准、采用的设计指标等。(优:2.0分;良:1.5分;一般:1.0分;差:0.5分;无:0分)
(8)环境影响分析。(优:1.0分;良:0.8分;一般:0.6分;差:0.4分;无:0分)
6.2.3设计深度(5分)
(1)是否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优:1.0分;良:0.8分;一般:0.6分;差:0.4分;无:0分)
(2)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优:1.0分;良:0.8分;一般:0.6分;差:0.4分;无:0分)
(3)道路、排水、景观、交通等专业工程进行详细设计,达到初步设计方案深度。(优:3分;良:2.5分;中:2.0分;差:1.5分;无:0分)
6.2.4 绿色设计与新技术应用(3分)
(1)提出切实可行的生态理念与措施。(可行性高:1分;可行性一般0.8;可行性适中0.6;可行性差:0.4分;无:0分)
(2)是否符合国家及地方的有关绿色标准。(优:1分;良:0.8分;一般:0.6分;差:0.4分;无:0分)
(3)采用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等。(优:1分;良:0.8分;一般:0.6分;差:0.4分;无:0分)
6.2.5经济分析(5分)
(1)估算文件编制内容完整、合理。(优:2.0分;良:1.5分;一般:1.0分;差:0.5分;无:0分)
(2)是否符合设计说明书要求。(优:1分;良:0.8分;一般:0.6分;差:0.4分;无:0分)
(3)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的规定。(优:1分;良:0.8分;一般:0.6分;差:0.4分;无:0分)
(4)是否符合地方政府有关的政策文件规定。(优:1分;良:0.8分;一般:0.6分;差:0.4分;无:0分)
6.3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及项目管理机构(11分)
6.3.1总体概述(2分)
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优:2.00分;良:1.80分;一般:1.60分;差:1.40分;无:0.00分)
6.3.2设计管理方案(1分)
对设计执行计划、设计组织实施方案、设计控制措施、设计收尾等内容进行评分。(优:1.00分;良:0.90分;一般:0.80分;差:0.70分;无:0.00分)
6.3.3施工管理方案(1分)
对施工执行计划、施工进度控制、施工费用控制、施工质量控制、施工安全管理、施工现场管理、施工变更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优:1.00分;良:0.90分;一般:0.80分;差:0.70分;无:0.00分)
6.3.4采购管理方案(1分)
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优:1.00分;良:0.90分;一般:0.80分;差:0.70分;无:0.00分)
6.3.5项目进度计划(2分)
设计进度计划、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优:2.00分;良:1.80分;一般:1.60分;差:1.40分;无:0.00分)
6.3.6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措施(1分)
针对本项目施工阶段的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措施。(优:1.00分;良:0.90分;一般:0.80分;差:0.70分;无:0.00分)
6.3.7项目管理机构(3分)
(1)设计负责人具有研究院高级工程师职称得1分;
(2)施工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职称的得1分;
(3)施工造价负责人具备注册造价师执业资格的得1分;
(投标人须提供以上人员的资料:①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原件 ②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19年2月至2019年7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若属企业退休人员、现役军人、事业单位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必须在投标文件内提供具体情况证明并获得评委认可。③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6.4工程业绩(1分)
6.4.1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1分)
企业自2016年7月1日(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在144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总承包业绩;(金额以合同为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书,三者缺一不可)。 有一个得1分,最多得1分。
注:
(1)联合体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分值计算方法为:牵头方按该项分值的100%计取、参与方按该项分值的60%计取。
(2)本次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只对参加本次投标联合体牵头方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加分。
(3)评标委员会成员按照上述评分细则进行评审,最后根据各投标人的汇总得分(方案设计文件得分,投标报价得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得分,项目管理机构,工程业绩得分汇总)由高至低进行排名,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若综合评分相同时,以方案设计文件得分高者优先;如果方案设计文件评分也相同,以投标报价低者优先;如投标报价也相同时,以项目管理组织方案评分高者优先;如果项目管理组织方案评分也相同,以项目管理机构评分高者优先;如果项目管理机构评分也相同,则由评标委员会投票表决,得票最多者优先。
(4)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总篇幅不得超过100页,不含封面,每超过1页扣0.1分,最多扣2分; 方案设计文件采用A3纸打印,总篇幅不超过150页,不含封面,每超过1页扣0.1分,最多扣2分。
(5)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中(项目管理机构评分点除外)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6)评标办法所涉及的所有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及原件核查,无原件或原件不全均不得分,公证件、彩色扫描件均不视为原件。
(7)投标单位所提供的所有材料、人员证书必须真实可靠,如发现投标单位弄虚作假,则取消其本工程的中标资格,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汇报。投标单位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真实可靠,招标人将对业绩的真实性及相关工程的实施情况进行调查,如发现投标人弄虚作假,则取消其本工程的投标资格,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汇报;
(8)本项目技术标为暗标,技术标内容包含:方案设计文件、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不包括项目管理机构)。技术标需按照暗标要求单独装订密封。
暗标要求如下:投标文件的方案设计文件按A3规格单独装订成册,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按A4规格单独装订成册。投标文件中技术标(含方案设计、项目管理组织方案)统一使用白色封面为暗标,应单独封装、密封,并在封袋上标明“方案设计文件”和“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字样和写上投标单位名称,封袋内的“技术标”中不得出现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任何字符和徽标(包括文字、符号、图案、标识、标志、人员姓名、企业名称、投标人独享的企业标准或编号等),相关人员姓名应以职务或职称代替。
(9)所有项目组人员每人只能参加一个专业打分,不得重复计分。
(10)本工程采用两阶段评标,开标、评标活动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先开设计文件及资格审查资料部分,对设计文件及资格审查资料进行评审。在设计文件评审合格(设计文件得分在60%以上,具体合格分值为21分)及资格审查合格的情况下,得分汇总排在前5名的,才能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设计文件评审合格且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少于5名的,全部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
第二阶段:开启所有投标文件的商务技术部分后,宣布进入第二阶段评审入围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对商务技术进行评审,设计文件得分带入第二阶段。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现场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及电子投标文件光盘(或U盘);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www.jszb.com.cn)、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ggzy.njzwfw.gov.cn/njggzy)上发布。
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19年8月28日14时58分到 2019年9月4日14时58分为止
9. 其他
9.1、投标人必须签署《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9.2、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9.3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现场并递交以下材料原件供招标人审查,不符合要求的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2)有效授权委托书原件。
9.4、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投标人为联合体的,其联合体成员不得再与其他单位组建新的联合体申请人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9.5、如果您是第一次来南京地区投标,请您携带好本企业的相关资料到江东中路265号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先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手续。所需材料及办理流程详见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njzwfw.gov.cn/njggzy/)中《办事指南》,如未进行企业信息登记,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南京雨花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 南京市雨花区共青团路
联 系 人:李军
电 话: ***-********
邮 编:/
传 真:/
电子邮箱:/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金陵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鼓楼区中央路32号联通大厦20楼
联 系 人:林慧
电 话:138*****917
邮 编:/
传 真:/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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