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顺市中心血站血站专用检测设备进口产品公示
安顺市中心血站血站专用检测设备进口产品公示
安顺市中心血站专用检测设备进口产品公示
1、项目名称:血站专用检测设备
2、项目编号:ASHF-19-QG05
3、产品内容:
全自动生化分析仪、全自动血型仪、血球计数仪、电子显微镜、白细胞残余量测定仪
4、产品用途:血液检验
5、进口理由:因我站工作需要,经讨论决定购置全自动生化分析仪、全自动血型仪、血球计数仪、电子显微镜、白细胞残余量测定仪等血液专用检测设备。相比较国产设备,此次购买的产品在检出性、分辨率、重要性、稳定性及分析效率等级方面明显优于国产设备,且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故申请采购进口设备。
6、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进口设备抗污染能力强、故障少、检测时间耽误少,进口专用设备性能更稳定、精准度更高更能满足相应品目指标检测安全准确的需求,建议购买进口设备。
7、是否为限制进口或禁止进口产品:否
8、公示期:2019-08-28至2019-09-01
9、ppp项目:否
10、采购人名称:安顺市中心血站
联系地址:安顺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联系人:刘慧
联系电话:--
11、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安顺汇丰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安顺市龙泉路银城大厦13楼7号
项目联系人:李金丹
联系电话:****-********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进口产品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 或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收到对进口产品公示的异议后,应当在公示期满后五日内,组织原论证专家进行补充 论证,论证后认为异议成立的,应当作出不同意采购进口产品的论证意见;论证后认为异议不成立的,采购人应当将异议意见、 论证意见与公示情况(包括公示网页截图)以及其他有关材料一并报相关财政部门核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补充论 证的结论告知提出异议的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
安顺汇丰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2019年08月28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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