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管处委托实施房屋安全鉴定招标公告
房管处委托实施房屋安全鉴定招标公告
宿迁市房管处委托实施房屋安全鉴定的公告
为加强直管公房管理,确保承租人生命财产安全,经市住建局同意,并经市财政局批准,现市房管处委托省内房屋安全鉴定结构对市区直管公房进行全面普查,并出具安全鉴定报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鉴定房屋概况
1、鉴定面积:鉴定面积为2.3万平方米,其中住宅1.7万平方米,非住宅0.6万平方米,以最终鉴定面积为准。
2、房屋位置:鉴定房屋分布在城北新村、凤凰新村、永阳后村、黄河新村等区域。
二、鉴定要求
鉴定要求:严格执行国家、省房屋安全鉴定检验评定标准,鉴定房屋质量安全状况,并出具鉴定报告。
三、委托方式
委托方式:采取竞争性谈判,以物价部门核定的价格为支付依据。
四、鉴定机构的资格要求
1、具有鉴定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
2、鉴定机构应具备从事以上鉴定项目的技术力量;
3、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房屋鉴定经验,且熟悉老式房屋性能。
4、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
五、鉴定机构需提供的相关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安全生产许可证;
3、企业资质证书。
六: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为2011年4月14日—21日(附报名表)
联系人:宿迁市房地产管理处 蔡绍军
联系电话:****-********
地址:建设大厦1304室
宿迁市房地产管理处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二日
房屋安全鉴定报名表
日期: 年 月 日
企业 名称 | 企业地址 | 法人代表 | |||||||
营业执照注册号 | 注册资本 | ||||||||
资质 等级 | 资质编号 |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人 员 构 成 | |||||||||
单位业绩介绍及收费依据 | 盖章: 日期: |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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