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访管理系统采购项目
随访管理系统采购项目
三明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三明市第一医院
乙方:杭州健海科技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400]SMGX[GK]*******的随访管理系统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无
2、合同标的
解锁编辑
包号 | 品目号 | 品目编号 | 品目名称 | 商品名称 | 数量 | 计量 单位 | 产地 类型 | 单价 | 金额 | 品牌 | 型号技术 指标等 | 产品属性 | ||||
1 | 1-1 | C******** | 行业应用软件开发服务 | 行业应用软件开发服务 | 1 | 套 | 国内 | 251000 | 251000 | 健海 | 蓝牛云随访系统V2.0 | 无 | ||||
合计: | 251000.0000 |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贰拾伍万壹仟元整(¥251000.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开始实施至合同期满;
4.2交付地点:福建省三明市梅列区三明市第一医院;
4.3交付条件:双方人员现场组织验收,验收标准对照合同功能清单。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5.1甲方委托乙方对甲方采购的随访系统进行安装部署和培训工作。 5.2 乙方服务项目: 5.2.1、全年内电话7天*24小时响应,非紧急7天*8小时/周服务响应,远程保证5天*8小时/周全年的服务响应。班外时间(含节假日)出现故障,本地维护工程师在2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处理。紧急情况时1个小时内到达现场,非紧急时工作时间与医院同步。 5.2.2、应用软件的日常数据检查维护及各系统接口维护。 5.2.3、应用软件的报表维护,包括科室查询统计报表等甲方院内报表维护。 5.2.4、服务器系统日常维护服务,对服务器LOG日志进行检查,对系统支行进行优化; 5.2..5、系统突发事件的诊断、排查; 5.2.6、科室工作提出的个性化需求、新增软件功能的开发修改及完善; 5.2.7、数据库维护,优化数据库提高系统运行速度,对于数据库参数方面的优化工作,可提出建议和要求,并辅助数据库厂商或者运维上进行数据库性能优化; 5.2.8、由操作人员使用不当引起的系统故障处理。 5.2.9、应用软件维护将分模块实施,以保证系统正常运转。 5.2.10、对应用软件运行中出现的其他问题进行远程或现场的支持维护。 5.2.11、将院方需求分为:简单、中等难度、复杂、紧急四个级别。简单问题在3个工作日内修改完成;中等难度问题在7工作日内修改完成;复杂问题10个工作日内修改完成,有特殊情况应及时反馈与院方,共同讨论问题的修改计划;紧急问题立刻进行修改,在最短时间内提供升级包。 5.2.12、应用数据修复:因某种原因导致系统应用数据毁坏全部或部分,在网络服务提供正常的数据库恢复后仍然缺少的部分数据,提供一种方案和相应的技术支持手段恢复全部或部分数据。 5.2.13、技术支持:对医院制定日常维护人员进行技术支持及培训,以保证医院人员能对信息系统进行日常简单维护.并对后续新增软件与现有软件之间的顺利衔接和交互提供技术支持和建议。 5.2.14、定期巡检:服务人员定期(每季度)上门对信息系统及网络服务器运行情况进行检测、分析;了解使用科室运行情况;提交书面检测报告,如检测出异常情况或隐患及时向医院提交书面意见和建议。 备注: 1、修改或增加的功能项需在功能范围内,范围外的系统开发和升级费用另议。 2、甲方如果要求乙方超出以上服务范围,甲方应与乙方另行签署单次服务合同,并向乙方支付相应的服务费用。 5.2.15 乙方需要按照信息安全等级保护要求和医院信息安全建设规划开展项目维护工作,保证项目系统安全正常运行,不影响医院其他信息系统及网络的安全。 5.2.16乙方有义务和责任保护系统所涉及到甲方的数据、报表及其他信息的秘密。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甲方的任何信息。如有泄密,应按有关规定承担泄密责任。 5.3服务承诺 乙方承诺软件提供免费维保三年,三年维保到期后,甲方可选择与乙方续签服务协议,服务费用不超过合同额的8%。。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根据合同第五款的服务内容进行验收。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合同生效并验收合同后30日内,甲方凭乙方开具的100%发票及验收报告支付乙方80%的合同款项,即人民币:贰拾万零捌佰元整(¥200800.00);维护期满一年后无服务质量问题后30日内,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总额10%的款项, 即人民币:贰万伍仟壹佰元整(¥25100.00);项目验收合格满三年后无服务质量问题的30日内,甲方结清剩余10%的合同尾款,即人民币:贰万伍仟壹佰元整(¥25100.00)。
8、履约保证金
有,具体如下: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9、合同有效期
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生效。
10、违约责任
10.1乙方未按要求履行合同所要求的服务时,甲方有权每日按当期服务费总额的的1‰追究乙方违约责任,且甲方有权另行委托他人维保,该维保费用由乙方承担;若乙方未按合同要求及时履行服务次数4次以上,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退回未履行部分服务费用。 10.2甲方不得以无正当理由拖延向乙方付款,如有违反,乙方有权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维权。。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乙方应全额返还甲方已支付款项。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均由双方协商解决,若不能达成一致,任何一方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六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无。
甲方: | 三明市第一医院 | 乙方: | 杭州健海科技有限公司 |
住所: | 三明市梅列区列东街东新1路29号 | 住所: | 杭州市拱墅区莫干山路1418-48号 |
单位负责人: | 单位负责人: | 汪健 |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
联系方法: | 联系方法: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杭州银行科技支行 | |
账号: | 账号: | ****************410 |
签订地点: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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