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峰山水库零星招标公告

烟台峰山水库零星招标公告



零星材料采购分包投标须知

一、招标简介

1、工程概况:本项目位于烟台市芝罘区胜利南路、塔山南路交叉口东南侧,峰山水库北侧,东、南临规划路,西临胜利南路,北至塔山南路 ,建筑面积57413.48m2;

2、招标工程范围:零星材料采购。

二、投标工作安排

1、招标人经办人及联系方式

经办人及电话:

邮箱:

2、日程安排

招标文件发放与领取时间:2019年6月20日8:00时前在烟台峰山水库项目部会议室领取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截止日:2019年6月30日8:00时送至烟台峰山水库项目会议室

3、开标日期及地点:于2019年6月30日10:00时在烟台峰山水库项目会议室开标。

4、现场踏勘:分包人自行组织现场踏勘

5、议标时间另行通知

6、投标有效期:自投标书递交起60天内有效

三、投标费用

1、投标人在领取招标文件时序需交纳工本费200元;

2、投标人在议标当日,需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0元,若投标人中标,投标保证金自动转变为履约保证金,若投标人未中标,保证金将于无息返还;

3、投标人自行承担其投标文件制作与递交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四、本招标文件包括

1、投标须知

2、合同条款

3、报价单格式

五、投标文件包含内容

1、投标书及报价单(经投标人法人代表(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名,盖章并填上回标时间);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

3、投标承诺书;

4、能证明企业荣誉、信誉、实力、营业执照等的资料;

5、项目组织机构、管理人员名单及资格证书(复印件);

6、施工组织设计;

■提供

□不提供

7、投标书及报价单、投标承诺书电子版;

8、投标人准备的投标文件份数:二份(一正一副)份。

六、回标

1、投标人必须注明“烟台峰山水库分包工程投标书”密封袋,并加盖投标单位法人章及符合前述要求,施工单位代表签字及填上回标时间;

2、甲方有权在投标文件有效期内以修正文件形式修改本招标文件,投标人不得因此而提出异议;

3、若投标人在递交投标书后发觉其投标书有错误,可书面更正,该书面更正只要在截至回标时间前递交,便可获接纳。

4、甲方不保证一定要接受最低的标价或收到的任何标价,亦不会解释选择或否定任何标价的原因。

七、评标

1、评标原则

■合理最低价中标法

□其它

2、评标依据(包括不限于下列内容):

(1)标价;

(2)工期、质量;

(3)企业实力与管理能力、施工经验;

(4)合理化建议;

(5)资源配置;

(6)投标人信誉;

(7)工程量及报价单计算的准确性;

(8)甲方考虑的其它因素。

八、中标通知书

在投标文件有效期内,甲方将把合同授予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的投标人,并及时向中标单位发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自发出之日起生效;中标通知书将作为采购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在未签署正式采购合同之前作为双方合法有效的文件,双方均受其制约;招标人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的同时,电话通知未中标单位。

九、合同的签订

第一条

第二条

第三条

第四条

第五条

第六条

第七条

第八条

1、建设工程采购合同(附后,此合同文本为招标人与中标人所签订的合同,中标人在投标前就被认为已认可此合同条款,不会做任何改变);

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甲方将与中标人在该中标通知书中下发5日内,签订采购合同;

3、建设工程采购合同协议书经甲方、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及加盖公司法人印章后立即生效;

4、中标单位在签约阶段,若违背本招标文件基本原则,坚持提出附加条件和不合理要求,或对本合同条款提出原则性修改,招标单位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原中标单位承担。

十、合同的解释顺序

1、本合同协议书

2、补充协议条款和承包人承诺书(确认函)

3、中标通知书

4、合同条款

5、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

6、施工图纸、设计变更、现行国家、省、市及有关施工、设计方面的规范、标准和其他有关技术资料、技术说明

7、双方核对完的工程预结算书

8、施工招标文件、招标人招标过程中发出的函件

9、合同终止前洽商、变更等和招标人签署的相关会议纪要。

十一、补充说明

后附采购合同为本招标文件组成部分,投标报价时视为投标单位完全理解并认可该合同条款的全部内容。该后附采购合同中标后作为正式合同,如投标报价至中标过程中,双方对合同内容无疑义(含增减及变更合同内容)原则上不做更改。

附件1:报价单

附件2:建设工程零星材料采购分包合同

合同编号: FSSK-09

零星材料采购合同

烟台市峰山水库周边地块起步区拆迁安置房工程三标段

采购单位: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供货单位:

零星材料采购合同需方(甲方):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供方(乙方):合同编号:FSSK-09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相关法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为明确需方与供方的权利和义务,需、供双方就需方烟台市峰山水库周边地块起步区拆迁安置房工程三标段所需零星材料的买卖事宜,本着长期合作、互惠互利、协商一致、规范供货的原则,双方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一、标的物(一)本合同综合单价已包含:材料费、运输费、包装费、卸车费、技术咨询、产品检测费(不包括复试费用)、利润、各种税费以及为制造、交付、直至验收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二)本合同总价约定为:

总价包死,材料单价、数量均不可调整,合同总价:不适用元 (人民币大写:不适用)

(三)合同价款

(1)合同总价

含税总价款(大写)(人民币)(暂定)

其中 :不含税价款(大写):(人民币)小写:元(暂定)

人工费元(暂定)

增值税税金 元;(暂定)

(2)合同价款明细

序号

项目名称

货物名称

单位

货物数量

货物单价含税

合价

人工费单价含税

人工费合价


1










2










……










1.材料单价为固定单价不因任何原因而调整,材料数量可调整,调整依据:材料数量按实调整 ,附件1为暂定数量,合同结算总价按固定单价、实际结算数量调整。

2.材料单价可调整,调整依据:不适用,材料数量为固定总量不可调整,详见附件1,合同结算总价按实际结算单价、固定数量调整。

3.材料单价可调整,调整依据:不适用,材料数量可调整,调整依据: 不适用,附件1为暂定材料单价、数量,合同结算总价按实际结算单价、数量调整。

二、技术、质量要求:(一)产品必须满足以下标准及要求,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地方及行业最新颁布的相关标准及技术规范,如果规范、标准、要求适用于同一种情况,则以标准高者为准。

1、必须遵守本公司和项目环保、安全等方面的ISOl4001、OHSMSl8000有关标准之要求。

其他约定:

(二)乙方的产品在制造、包装、标识、运输、装卸和码放等过程应符合国家及工程所在地环保监测规定,应符合国家有关职业安全健康的法律法规要求,不能对施工环境造成污染,不能对相关人员的安全健康造成损害,并确保最终监测结果达标,乙方承担产品交付前的全部责任,并乙方产品质量、技术要求符合国家标准及地方标准。

三、运输、装卸及交付地点

1、进入施工现场的送货车辆要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和工程项目部“车辆进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2、进入施工现场的运输车辆,要确保车况良好,车容整洁,驾驶证、行驶证、年检证、现场车辆通行证等齐全有效,车辆灯光齐全,刹车、鸣笛有效,后视镜、雨刷、防火排气筒等安全附件完好。

3、车辆在场内严禁超速行驶(场内限速:5公里/小时),采用加长、大型货车或半挂货车运输超长、超高、超宽、笨重材料或倒车时,要指派专人进行指挥,引道开路。指派的指挥人员要掌握进场材料特性及长、宽、高度、实际重量、重心位置,要事先熟悉现场周边环境,对复杂危险环境要事先制定有效措施,以防不测。

4、装卸物料时,要使用适宜的装载机械并捆绑牢固。使用汽车吊进行装卸时,要选择车况良好,满足所吊物品最大单件重量要求的汽车吊。汽车吊司机要持证上岗,不得酒后驾驶、疲劳驾驶、野蛮驾驶。

5、送货单位要自行配备合格的司索、信号工协助装卸货物。使用汽车吊、塔吊装、卸货物时,不得超重或斜拉斜牵物料,起吊、落吊及臂杆回转要控制速度。

6、安放汽车吊时,要选择平坦坚实、不沉陷、不倾斜的平地,并与沟渠、基坑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安放时支腿要全部伸出,在撑脚板下垫好方木,使之平稳牢靠。作业中发现起重机倾斜,支腿变形等不正常现象时,应立即放下重物,调整正常后方可继续作业。任何情况下都不得野蛮装卸。

7、乙方进入作业环境比较复杂的施工现场时,要事先与项目相关人员进行沟通,提出存在危险部位及整改意见,待项目排除作业风险后方可实施作业。如不提出相关问题,视为作业地点满足安全施工条件。

8、乙方负责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司机、送货人员、信号、司索人员进行进场前的安全教育和交底,上述人员进入施工现场要遵守施工现场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卸货时严格按操作规程作业,轻卸、轻放,尽量减少装卸时产生的噪声,并按照项目指定地点有规矩摆放。

9、乙方有义务为进场人员配备个人劳动保护用品,如安全帽等,进入施工现场人员要主动佩戴。乙方人员不得随意进入施工作业区域,防止意外发生。

10、乙方运输车辆进入施工现场时,应注意周边其他作业人员情况,如在运输、装卸过程中发生的一切损失、事故,责任和费用等全部由乙方承担。

四、验收及交货期限

1、进场日期具体按甲方通知的时间,材料进场的数量以甲方代表的传真或电话通知为准,乙方在收到甲方代表传真或电话通知后24小时内将材料送达甲方指定地点.2、产品进场双方共同检查质量、清单数目,确认后由甲方代表开具物资采购入库单,乙方代表签字,作为结算依据。3、产品进场时,甲方按合同约定技术标准及质量要求进行验收。随车附送质量证明书等相关资料及时交送到甲方物资负责人处。

4、甲方未使用的剩余产品,乙方□是/■否进行回收,□乙方/□甲方负责回运费用。回收综合单价按照 执行。

五、结算、支付1、本工程无预付款,由乙方先行垫付;乙方每月30日前将当月完成产值(上月26日至当月25日)报至项目商务部;2020年春节前付款至已完产值的60%,其中人工费支付比例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结算金额的100%。2、乙方在收取甲方工程款的同时,须向甲方提供等额合格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发票种类不符合要求时甲方有权不予支付工程款,乙方向甲方提供非法发票或假发票,不管是否给甲方造成实际损失,视同乙方违约,乙方在违约成立之日起7天内向甲方支付非法发票所列金额3倍的违约金。

3、分包方应于每月20日前向总包方提交上月21日至当月20日所完成工作的工程量和价款,未按时上报的完成量,推迟到下月上报。总包方在收到已完工程量报告后2 天内完成核对完成量;分包方须为总包方核量提供方便并派人参加,分包方不派人参与核对完成量,以总包方核定量为准。

4、分包/分供方须根据国家部委、当地政府以及总包方的相关要求,配合总包方做好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开立、相关协议签订、农民工工资发放的相关工作,按总包方及银行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5、分包/分供方须及时支付工人劳务费,并向总包方提供以下资料(承诺书、证明上的公章要与合同上用章、签字人一致,签字人应具备相应签字权,承诺书和证明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在合同签订时向总包方提供《优先支付分包工程人工费的承诺》(模板见附件2)。

(2)每月领取工程款之前向总包方提供《工人工资足额支付证明》(模板见附件3)。

(3)每月领取工程款之前向总包方提交工人工资发放表,发放记录必须与进场人员花名册、考勤表一致,发放表以班组分类,必须本人签字领取,不得代签。工资发放表同时须提供发放过程照片。

(4)工人退场须办理劳务工资结算单,对于已结清的工人要求必须在结算单上签署结清工资的承诺,并经本人签字确认。

6、为维护农民工利益,杜绝劳务纠纷,总包方有权监督管理分包/分供方工人工资支付事宜。

(1)分包/分供方与农民工签订的劳动合同中必须明确工资支付方式、支付标准(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及工资支付日期等条款,工人工资约定内容要便于计量和支付。

(2)分包/分供方如未按法律规定、政府部门要求、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工人工资,总包方可将不超过当次支付额90%的金额直接发放到分包人工人,视为已支付分包/分供相应款项,其余款支付至分包/分供方指定的法人帐户上;同时,如发现其未及时发放工人工资,初次发现,总包方监督其改正;再次发现,则视为分包/分供方违约,计取1万元/次的违约金并从结算款中扣除。

7、因分包/分供方集结人员到总包方及其上级单位、业主单位、政府部门等处讨要人工费导致总包方支付的费用(包括超额支付的费用),由分包/分供方承担,总包方将从分包/分供方的结算款中扣除,结算款不足的,分包/分供方应将不足部分支付给总包方。

六、乙方对标的物的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

1、提供所有零星材料制作工程所需的材料、小型机械及现场劳务施工人员

2、乙方承接甲方所委托零星材料包装项目,要严格按照中建总公司的企业形象施工手册和办公手册的标准进行设计与现场包装;

3、严格遵守现场各项管理制度,服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调度;

4、乙方自行办理在烟台市施工的合法手续,并交纳烟台市政府规定的有关费用,如因未办完或未办理相关施工手续而导致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并赔偿甲方因此而发生的损失;

5、乙方负责自身的人身保险、施工设备保险,同时承担自身安全引起的责任及经济损失;

6、负责施工期间现场人员、材料的安全保卫工作;

7、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须向甲方提供本企业资质文件一式四份,同时加盖本企业公章,并按甲方各部门要求提供相应份数的本产品检测报告等相关资料,并加盖本企业公章;

七、违约责任(一)乙方具有下列事由之一的,甲方可以单方全部解除合 同或部分解除合同或终止合同,乙方已收款项全部无条件返还,另需按所收款项总额或本合同总金额的100%赔偿甲方,甲方的损失额高过前述约定的则有权继续要求乙方补足差额;

1、乙方所提供的产品无法通过相关部门(如质监、监理、甲方及当地相关政府部门等)验收合格;

2、乙方将本合同全部或部分转让的;

3、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时间交货累计延误达7日历天;

4、因产品质量未达到本合同第二条技术标准及质量要求和中国国家、地方政府相关部门的相关规范和要求,在甲方要求时间内无法更换或补充至甲方要求;

5、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漠视甲方指令的或未按指令执行的;

6、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未按甲方及时进行整改的;

7、本合同约定甲方或乙方可解除合同的事由;

8、其他法律规定可解除合同的事由。

如发生上述事项,甲方将解除或终止合同的意思表示(书面或传真或其他方式)通知乙方后合同解除或终止。乙方在收到解除或终止合同的通知后应无条件配合甲方处理善后事宜;因本条规定的事项行使权利所发生的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鉴定费、律师费等全部由乙方承担。

(二)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或订货单要求足额交货,每延误2日历天,则按人民币200元/日历天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此违约金在应付货款中直接扣除。(三)在产品加工交货、安装、使用过程中,甲方发现产品品质与合同内容有不符或产品有缺失时,有权向乙方提出,乙方无条件在甲方规定的期限内免费更换全部不合格产品和补齐缺失的产品,如乙方不能按期更换和补充,则按人民币0.1(万元)×天数(自甲方规定更换期限截止日至问题解决日止)向甲方支付赔偿金。如果乙方超过甲方规定期限7日历天仍不更换和补充的,甲方有权因卖方违约而解除合同。(四)质保期内乙方未按合同履约,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不能及时承担产品修复或修复不合格,每延误1日历天,乙方按人民币0.1万元/日历天向甲方支付赔偿金,累计延误7日历天后仍未解决,甲方可没收乙方的质量保证金,并将该款用于产品自行修复,如果该款仍不够用于产品修复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足差额,由此导致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五)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或第三方经济损失,乙方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全部返还或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合同价款外,如造成甲方或第三方的财产损失或人身损害的,乙方向甲方或第三方赔偿上述所有损失。甲方或第三方已垫付费用可向乙方双倍追偿。(六)如果由于产品质量问题,引起工程事故,导致人员或财产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因此所导致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八、争议解决及其它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友好协商;也可以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如协商、调解不成可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九、合同生效与终止1、合同签订时间:年月日2、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内容且保修期满后即告终止。十、其它1、任何针对本合同内容的变更必须由本合同的双方签约人签字认可并加盖与本合同相同的印章才可视为合同变更。2、本合同正本2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3份,由甲方保存。3、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补充条款

十二、合同附件

双方关于此项采购内容相关的招标文件、往来文件及以下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1、《零星材料采购明细表》

附件2、《优先支付工人工资承诺书》

附件3、《工人工资足额支付证明》

附件4、《项目分包月度预结算单》

附件5、《分包完工结算书》

附件6、《重点施加影响单位环境、安全管理协议》

(此页无正文)

甲方: 乙方:

(盖章) (盖章)

地址 : 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账号 : 账号:

附件1:

零星材料采购明细

分包单位名称(加盖公章):

序号

标的物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暂定数量

单价(元)

暂定总价

合计

备注

1

工人上下铺床


200.00





2

防尘网6针

8*30

200.00





3

防尘网4针

8*30

100.00





4

防尘网3针

8*30

100.00





5

密目网


m2

42000.00





6

大眼网


m2

5000.00





7

屋面挤塑板

100mm

m3

650.00






塔吊基础螺纹钢

12

t

2.24





8

塔吊基础螺纹钢

25

t

9.43





9

红油漆

17kg

150.00





10

白油漆

17kg

150.00





11

稀料

7kg

300.00





13

挑架钢丝绳

Φ 15mm

m

7000.00





14

绳 卡

Φ 22mm

5500.00





15

绳 卡

Φ 15mm

2900.00





16

警示带

0.2,k20m

m

500.00





17

钢丝网

Φ 4*10孔

m2

300.00





18

钢丝网

Φ 4*300孔

m2

200.00





19

遮阳网

8*50

m2

1.20





20

污水泵

2.2kw

4.00





21

二级配电箱

JsP-F/6-250A

8.00





22

消防水带

65*20

m

300.00





23

纸盒箱子

50*40

51.00





24

衣架


3.00





25

会议室椅子


20.00





26

大办公桌


1.00





27

大办公椅


2.00





28

软皮沙发


3.00





29

打印机


1.00





30

挂式空调

1p

6.00





31

纸盒箱子

50*40

51.00





32

冰箱


1.00





33

冰柜


1.00





34

餐桌

1.2*60

8.00





35

干粉灭火器

2kg

16.00





36

灭火器箱


8.00





37

塑料草坪


m2

465.00





38

计算机 路由器

p3w-220G

10.00





39

白铁皮吸烟机


1.00





40

合计







附件2:

优先支付工人工资承诺书

(2019版)

致公司:

在工程的施工过程中,若我方,需要雇佣和使用工人(包括民工)时,为保护工人的合法权益,优先支付工人工资,将保证做到:

1、我公司一定认真执行相关文件精神及合同约定,如期、足额支付工人工资,按月结清,不发生拖欠现象,并且保证按照国家、行业规定雇佣和使用工人,工资发放记录与进场人员花名册、考勤表一致,发放表以班组分类,工资将直接发给工人,由本人签字领取。

2、我公司在工程正式开工后,会及时与所属各施工班组签订用工协议、配合总包方开展工人维权教育、根据用工协议制订支付工人工资计划。

3、我司的分包单位雇用和使用工人的,我方将要求分包单位按照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并负责督促其按照合同规定及时结付工人工资。如因我方未按合同约定与分包单位结清工程款,致使后者拖欠工人工资的,将由我方先行支付,总包方可从支付给我方的工程款中扣回相应款项。我方对农民工及劳务分包单位清偿拖欠工人工资工作负主体责任。

4、如果发生违反规定拖欠或克扣工人工资行为,造成工人上访,及其他突发事件或公共事件,我方承担因此而引起的法律、经济等相应责任。

公司名称(盖章):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项目经理(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3:

工人工资足额支付证明

(2019版)

致公司:

我公司承揽项目的(主体结构劳务/二次结构及粗装/**专业)工程施工,我司已按照与工人约定的工资标准及工人实际出勤足额支付了工人工资,至出具该证明之日止,我司未拖欠工人工资,详见工资支付台账。

特此证明!

出具人: 公司(盖章)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项目经理(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4:





项目分包月度预结算单( 年 月)

项目名称:


预结算单编号:

分包合同名称



合同编号:FSSK-09

分包范围


分包单位名称


分项结算内容

截止上月累计(元)

本月(元)

截止本月累计(元)

备注

完成工程量

其中:人工费

完成工程量

其中:人工费

完成工程量

其中:人工费









分包结算明细,由项目根据分包性质另行编制。(作为该结算单附件)










































































































编制人: 商务经理: 执行经理: 大项目经理:

公司商务管理部: 项目部委派会计: 编制时间:

附件5:

分包完工结算书

工程名称:

总 包 方:

分 包 方:

总、分包双方于年月日签订的关于承包

分包合同工作内容,分包合同价款(含补充协议)总额:

元 ,本月度已完成工程内容 ,且经验收达到合同约定质量标准。现对本月完成工作内容办理结算如下:

本月结算金额:元(明细附后)

其中人工费金额:元(明细附后)

RMB大写:元

其中增值税税前金额元,增值税金额元;(适用%税率或征收率)

截止本月累计结算金额:元

其中人工费金额:元

RMB大写:元

其中增值税税前金额元,增值税金额元;(适用%税率或征收率)

本月结算累计金额占合同总额的比例。

截止本月累计结算金额即为(分包/分供方名称) 在 (工程名称)

工程施工的全部费用,以后不再发生任何费用。本结算书壹式肆份,总包方贰份,分包方贰份,双方签字、盖章生效;保修款按合同约定。

总 包 方(盖章): 分 包 方(盖章):

公司或分公司(事业部)

审核人(签字): 负 责 人(签字):

项目经理(签字):

商务经理(签字): 结算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6:

重点施加影响单位环境、安全管理协议

采购单位(以下简称需方):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供货单位(以下简称供方):

供需双方应本着“精诚合作,共同致力于环境、安全保护”的原则,签订本协议。

1、供方必须遵守环境、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

2、供方所供产品,在保证产品质量的同时,还应确保材质符合环境、安全管理要求。

3、供方供货时(对环境、安全有重大影响的材料),材料的包装必须满足环境、安全管理要求,并在外包装上做标志,以便于物资的验证和保管。

4、对有毒有害物品(包括产品的甲苯、甲醛含量及排放量)、易燃易爆、易泄漏物品及化学品,乙方需标明警告及警示标记,对包装进行严格检查,以确保不发生破、损、滴、漏、跑、冒现象。否则,需方收料人员有权拒收或退换。

5、对物资的包装材料,供方应考虑在满足需方要求前提,尽可能使用可循环利用材料,以降低成本节生资源。乙方在下次送货时可将包装材料带回,循环使用。

6、在产品运输过程中,粉尘、噪声及尾气排放必须满足国家及地方的有关规定。如有违规发生,责任由供方负责,并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7、供方应按项目要求,将物资安全地卸在指定地点。

8、供方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按项目要求佩带安全帽,做好个人防护。

9、当供方违反上述条款3次以下1次以上时(含1次),需方将向供方提出警告;三次以上(含三次),需方将有权中止正在执行的合同,其一切后果由供方负责。

10、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需方(盖章):供方(盖章):

需方代表: 供方代表: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投 标 书

起止时间:

投标方:

企业所有制类型:

资质等级:

企业法人代表:(盖章)

编制日期:年月日


投 标 书

自:

致: 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根据已收到的该工程招标文件及所有相关资料,经研究我方愿承担贵司所需零星材料的采购,具体投标内容如下;

一、对本招标文件条款的确认和意见

1.1是否确认本招标文件条款: ( )是 ( )否

1.2如对条款有意见,请列出;

二、工期:

完全满足招标方根据工程进度提出的供应计划要求,按照要求保质保量供应所需材料,按照要求进行材料回收,并承诺对供货及回收迟延造成的工程损失承担全部责任。

三、标价: 详见报价单。

1)四、投标单价包括材料费、运输费、包装费、卸车费、技术咨询、产品检测费(不包括复试费用)、利润、各种税费以及为制造、交付、直至验收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投标单价为固定价,不随市场价格波动而变动。

五、质量:

质量达到招标方要求的标准,满足投标须知中所列的相应条件,并承诺对产品质量出现问题造成的工程损失承担全部责任。

进一步的质量承诺:

六、交货

满足招标文件中所列的相应条件。

七、服务

1、本着用户第一、服务至上的原则,我方保证提供全面的服务。

2、遵守贵司及项目关于环保、安全等方面的ISOl4001、OHSAS18001有关标准之要求。

八、保障

我方将保证严格按照贵司根据工程材料需用计划提出的要求,按时完成供应工作。

九、结算方式

1、我方愿意接受贵司招标文件付款方式进行结算。

2、进一步的承诺:。

十、报价中未包含内容及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十一、投标书附件

1、详细的报价清单(书面及电子版;如书面报价与电子版不符,以书面为准)

2、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如样品

3、投标书1 式2份。

十二、附注

1、本投标书一旦被招标方接纳即成为正式有效的合同文件,且本投标书连同我方的书面接纳文件将成为约束双方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

2、我司同意在递交了投标文件后,将与贵司进一步对所投的全部内容与贵司协商与调整(如贵司要求),并愿意按协商与调整后的结果修改原报价内容。

投标单位(盖章)

法人代表:

年 月 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评审 水库 烟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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