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分类垃圾桶购置招标公告
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分类垃圾桶购置招标公告
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分类垃圾桶购置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YZB2019-49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分类垃圾桶购置项目,已由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批准采购,招标人为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局,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括: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分类垃圾桶购置。
2.2本项目共划分2个合同包。
2.3采购内容及数量:
01合同包:
(1)60L垃圾桶204个(均为红色,喷涂有毒有害垃圾的标识),要求全新高密度聚乙烯制作;桶身为长方形,有桶盖,桶身底部有橡胶轮;造型美观,光滑无毛刺、修边平整,比例匀称,表面光滑平整,无波纹、划痕、墨点、杂质、气泡、裂纹和其它附着物。
(2)120L 垃圾桶1700个(蓝色850个,喷涂可回收垃圾的标识,灰色850个,喷涂其它垃圾的标识),要求全新高密度聚乙烯制作;桶身为长方形,有桶盖,桶身底部有橡胶轮;造型美观,光滑无毛刺、修边平整,比例匀称,表面光滑平整,无波纹、划痕、墨点、杂质、气泡、裂纹和其它附着物。
(3)240L垃圾桶1424个(绿色712个,喷涂易腐垃圾(餐厨垃圾)的标识,灰色712个,喷涂其它垃圾的标识),要求全新高密度聚乙烯制作;桶身为长方形,有桶盖,桶身底部有橡胶轮;造型美观,光滑无毛刺、修边平整,比例匀称,表面光滑平整,无波纹、划痕、墨点、杂质、气泡、裂纹和其它附着物。
02合同包:
(1)30L(双内胆每个内胆容积:15L+15L)垃圾桶6300个(蓝色3150个,喷涂可回收垃圾的标识,灰色3150个,喷涂其它垃圾的标识),要求全新高密度聚丙烯制作;桶身为长方形,有桶盖;造型美观,光滑无毛刺、修边平整,比例匀称,表面光滑平整,无波纹、划痕、墨点、杂质、气泡、裂纹和其它附着物。
(2)亭子10个,规格为3米*1米*2.2米,材料为白钢,要求有普通混凝土基础(基础深度15-20cm),要求有宣传栏。
(3)四分类一组的普通分类箱10组(每组垃圾箱要有四种颜色,蓝、灰、绿、红,对应颜色喷涂可回收、其它、易腐(餐厨)及有毒有害垃圾的标识),尺寸要能嵌入亭子内,容积为240L,材质为白钢。
(4)二分类一组的普通分类箱150组(每组垃圾箱要有二种颜色,绿、灰,对应颜色喷涂易腐垃圾(餐厨垃圾)、其它垃圾的标识),容积为240L,材质为白钢。
(5)以上垃圾桶及亭子需要中标单位运送至指定地点并负责安装。
2.4采购预算:01合同包894280元;02合同包973800元。
2.5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6交货时间:签订合同后一个月内。
2.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和规定的质量标准。
三、各合同包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国内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具有国家颁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本次招标内容),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纪录,具有履行合同能力的财务状况和良好的经营记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本企业近三年(2016年-2018年)财务审计报告或公司财务报表(2016年1月1日-2018年12月31日之间成立的企业,须提供成立之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公司财务报表,且财务状况良好,不亏损(每年);成立不足三年企业,以最近年限财务审计报告或公司财务报表为准,且财务状况良好,不亏损(每年);2018年12月31日以后成立的企业,须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书)。
3.3 货到招标人指定现场,投标人负责运输、装卸、安装等,并承担其费用。如产品未达到技术要求,所引起的所有损失,均由投标人承担全部责任。
3.4 投标人均须处于正常的生产经营状态,没有处于经营异常、被责令停业或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本项目开标、评标顺序01合同包→02合同包。
3.7投标人允许参加多个合同包投标,且只能在1个合同包中标,在前一个合同包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在后续合同包将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3.8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9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0拒绝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参与投标。
3.11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投标。在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应当拒绝其参与投标。
3.12 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投标人的被授权人必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且每个投标人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四、报名条件: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8月30日至2019年9月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 时至11:30 时,下午13:30 时至 16: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到长春建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9399号(万豪国际商务中心7栋12楼)),由经办人持下列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5.1 营业执照副本;
5.2法人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
5.3被授权人身份证。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五、兹定于2019年9月24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在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4 楼421开标室开标。届时请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被授权人持授权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出席开标会。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局
地 址:通达路2177号
联 系 人:李帅军
联系方式:181*****718
代理机构:长春建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9399号(万豪国际商务中心7栋12楼)
联 系 人:李研
联系方式:****-********
传 真:****-********
监督部门: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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