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科技示范招标公告

2019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科技示范招标公告

渝北农发〔2019〕113号

重庆市渝北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关于组织申报渝北区2019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科技示范项目的通知

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委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我委《关于印发2019年渝北区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北农发〔2019〕99号)和《关于发布渝北区2019年农业主推技术和优质绿色高效技术模式的通知》(渝北农发〔2019〕109号)文件要求,加强农业技术推广,提升科学种养水平,推进农业现代化,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内容

渝北区2019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科技示范项目包括科技示范主体和科技试验示范基地两个项目类别(以下简称“科技示范主体项目”和“科技试验示范基地项目”)。

(一)科技示范主体项目。2019年度科技示范主体项目共15个,其中:经济作物技术推广类5个,畜牧水产技术推广类2个,粮油生产技术推广类1个,绿色生态防控技术类5个,农业机械推广类2个,每个项目补助不超过1万元。

(二)科技试验示范基地项目。2019年度科技试验示范基地项目共2个,其中:经济作物技术推广1个,农业机械化推广1个,每个项目补助不超过18万元。

二、申报对象

区内种植蔬菜、水果、中药材、水产养殖、粮油生产的农业新型经营主体,须具备一定规模、集生产、销售一体化,且符合区内农业产业发展规划要求。对优势突出、示范效果较好的经营主体优先支持。

三、申报要求及程序

(一)申报要求

本项目由区内各新型经营主体自愿申报,我委根据全区主导农业产业和本年度主推新技术与技术模式组织评选并批复实施,委内各单位要广泛通知符合条件的经营主体进行申报,并结合本单位职能职责做好项目指导与验收。

每个科技示范主体须示范推广至少1项主推新技术或技术模式,带动10户以上示范户,具体建设目标、申报条件和建设期限等要求详见申报指南。

每个科技试验示范基地(自有产权或租用期超过10年)须完成化肥农药减量增效(绿色生态防控)、品种改良、先进种养模式推广等主推新技术、主推技术模式、试验示范技术5项以上,为区内农民田间学校提供培训教学场地4次以上。委内指导单位通过帮助其制定管理办法、签订任务协议、明确试验示范任务、建立服务档案等方式,指导基地规范、科学运行,努力打造一批符合“四有”标准的试验示范基地,即:有一定面积规模、有引领性综合配套技术、有较强的科技支撑团队、有可持续的运行发展机制,奋力争创国家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

本项目采取“先建后补”模式,凡申请补助所提供的票据凭据必须是原件,申报表上要加注各镇意见,严禁擅自更改实施主体,严禁虚报建设地点和建设内容,严禁同年重复申报。

(二)申报程序

本项目坚持“公开申报、逐级审核、竞争立项”原则,按照“申报、评选、公示、批复”程序进行,项目申报文件在渝北临空现代农业信息网公告5个工作日。

1. 申报。各申报对象按申报指南(附件1)要求准备申报材料(附件2,3,4),报区农业农村委各指导单位审核。

2. 评选。各指导单位按照推广技术类别和示范主体与示范基地个数,组织专家进行择优评选,并将评选结果汇总填报(附件5),交行政审批科备案。如有2个以上指导单位超额报送,则由行政审批科统一组织评审专家进行评选。

3. 公示和批复。拟实施项目须经委主任办公会审定并在渝北临空现代农业信息网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无异议后由我委按规定程序向市级主管部门上报备案,并行文下达项目建设任务。

四、申报材料

(一)提交材料

1. 科技示范项目实施方案。申报对象按照申报指南要求,分科技示范主体项目和科技试验示范基地项目类别制定方案。

2. 科技示范项目申报表。申报对象交纸质件和电子档到各指导单位,并对项目的真实性、合规性和准确性负责。

3. 科技示范项目申报承诺书。按照样式格式书写,须手写签名并盖鲜章。

4. 资质证明材料。经相关部门认可的经营资格或营业执照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5. 科技示范项目汇总表。由各指导单位汇总填报。

(二)装订要求

为便于按行业分类和组织评审,申报材料一式二份,实行单个申报项目按照实施方案、申报表(附件2,3,4)、资质证明材料顺序简单装订,不得采取胶印等过度封装。

(三)报送截止时间

2019年9月6日(星期五)18:00前。

(四)报送方式

1. 经济作物技术推广类项目的指导单位为区经济作物技术推广站,联系人:刘安蓉,联系电话:********,电子邮箱:cqybapm@163.com,联系地址:渝北区翠湖路四巷7号,邮政编码:401120。

2. 畜牧水产技术推广类项目的指导单位为区畜牧水产站,联系人:尚卫敏,联系电话:********,电子邮箱:********37@qq.com,邮政编码:401120。

3. 粮油生产技术推广类项目的指导单位为区农技站, 联系人:陈均,联系电话:********,电子邮箱:********3@qq.com联系地址:渝北区翠湖路四巷7号,邮政编码:401120。

4. 绿色生态防控技术推广类项目的指导单位为区农技站(区种子站),联系人:曾令玲,联系电话:********,电子邮箱:********1@qq.com">********1@qq.com,联系地址:渝北区翠湖路四巷7号,邮政编码:401120。

5.农业机械化推广类项目的指导单位为区农机管理站,联系人:曾荣,联系电话:********,电子邮箱:********2@qq.com">********2@qq.com,地址:渝北区翠湖路四巷7号605室,邮政编码:401120。

五、其他事项

(一)逾期或未按规定格式申报项目的,视为无效申报。

(二)不得擅自更改附件中申报表格格式和删减栏目。

(三) 各指导单位须审核申报对象的经营资格或营业执照原件,填报申报汇总表内容须与各项目实施方案内容保持一致。

(四)本申报文件电子档可从渝北临空现代农业信息网下载。

附件: 1. 农业科技示范项目申报指南

2. 农业科技示范项目申报表

3. 农业科技示范项目承诺书(样式)

4. 农业科技示范主体项目带动示范户信息表

5. 农业科技示范项目汇总表

重庆市渝北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19年8月21日

重庆市渝北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19年8月21日印发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示范 科技 农技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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