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利县新沟镇“四化同步”第二期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招标澄清公告
监利县新沟镇“四化同步”第二期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招标澄清公告
监利县新沟镇“四化同步”第二期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澄清公告(招标编号:JZZB3GT********02)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本项目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或修改,本补遗书是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本补遗书如与原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补遗书为准。 1、原招标文件第31页:资质条件:“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证书”解释说明为“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2、原招标文件第166页 :企业信用信誉情况备注:1. “投标人应根据《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 2015 年土地整治从业机构信用登记工作的通知》 (鄂土资函[2015]742 号)的规定,已通过荆州市国土资源厅信用登记,且在有效期内。 投标人应将已通过荆州市国土资源厅信用登记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附在本表中。”现变更为:“投标人应根据《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 2015 年土地整治从业机构信用登记工作的通知》 (鄂土资函[2015]742 号)的规定,通过湖北省国土整治局信用登记,且在有效期内。投标人应将已通过湖北省国土整治局信用登记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附在本表中。” 3、原招标文件第170页: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备注:“1. 投标人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高检会[2015]3 号)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高检发预字[2013]2号)的规定,自行到人民检察院申请查询本单位以及法定代表人和拟派的项目经理近三年有无行贿犯罪记录,并将有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复印件附在本表中。”取消这一项要求。 招标人:监利县新沟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众恒永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监利分公司 2019年8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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