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岭分公司CFB锅炉烟气排放一炉一塔改造项目烟囱拆除工程施工承包招标公告
长岭分公司CFB锅炉烟气排放一炉一塔改造项目烟囱拆除工程施工承包招标公告
长岭分公司CFB锅炉烟气排放一炉一塔改造项目
烟囱拆除工程施工承包招标公告
(长岭分公司CFB锅炉烟气排放一炉一塔改造项目)已由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长岭分公司发(2019)47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长岭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 100%。(该项目烟囱拆除工程)施工承包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1招标项目名称:CFB锅炉烟气排放一炉一塔改造项目烟囱拆除工程 。
2.2建设地点: 长岭分公司热电部。
2.3建设规模: CFB锅炉150米水泥烟囱拆除 。
2.4建设投资: 项目总投资400万元 。
2.5计划工期:90天(自开工日期始至竣工日期止),主要工期节点:
开工日期: 2019 年 10 月 08 日;
竣工日期: 2020 年 01 月 06 日。
以上均为暂定时间,具体以中标后发包人书面委托为准。
2.6质量要求:合格,按本行业现行的规范、标准执行。
2.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8标段招标范围: CFB锅炉150米水泥烟囱非爆破拆除,拆除范围包括烟囱筒体、衬里及其附属物,平行现行地面,并将拆除残渣、建筑垃圾运至发包人指定地点(3km计)。具体详见烟囱图纸资料 。
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应资质证书:
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4)持有有效的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2016年以来有 (150米及以上水泥烟囱非爆破拆除项目)业绩;
(6)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以下人员在本项目合同期内不得兼职其他项目,人员资格要求为:
(1)项目经理持有 建筑 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于投标人单位),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考核合格证书, 2016 年以来有(150米及以上水泥烟囱非爆破拆除项目)项目经理执业业绩;
(2)技术负责人具备工程(高)级技术职称, 2016 年以来有(150米及以上水泥烟囱非爆破拆除项目)技术负责人执业业绩;
(3)安全负责人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 (注册于投标人单位 )及建筑施工企业综合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证), 2016 年以来有(类150米及以上水泥烟囱非爆破拆除项目)安全负责人执业业绩。
3.4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5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并决策是否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若下载了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与投标,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5 天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否则招标人将按照《中国石化建设市场诚信体系管理办法》相关条款的规定给予限制投标的处理(特殊原因及不可抗力的情形除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的方式,通过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在线完成发标、投标、评标等工作。
4.2潜在投标人须登录交易平台进行注册、报名、申领企业CA数字证书的电子印章(以下简称CA章)、下载招标文件等。
4.3获取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时间:
(1)获取时间:2019年8月30日8时00分至2019年9月3日17时00分。
(2)获取截止时间:2019年9月3日17时00分。
4.4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1)招标文件购买形式:银行电汇。
开户名: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长岭分公司;
开户行:岳阳市工行长岭支行;
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出。汇款时要求备注项目及标段名称、投标单位名称。
4.5提请投标人注意:
(1)投标人报名成功后,应在招标文件购买时间内及时将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包含被授权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邮箱号)、标书购买凭证扫描后及时发至招标人联系人邮箱(彭小芳:pxfang.clsh@sinopec.com),以便招标人在电子交易系统录入后,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购买时间过后,投标人将无法下载。
(2)投标人缴纳标书购买费后,应及时向招标人财务人员提供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开户许可证的电子版(JPG格式,2M以内),以电子扫描件发至招标人财务联系人邮箱(联系人:唐玉玲;电话:********728/152*****554;电子邮箱:tangyuling.clsh@sinopec.com),以便招标人及时开具投标人所需发票,投标人可在开标当天至招标人财务领取标书购买费发票。
5.1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5.2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伍万元整。
5.3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电汇的形式。
(1)银行电汇应在 2019 年9 月20 日 9 时 00 分前到达招标人下列账户:
开户名: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长岭分公司;
开户行:岳阳市工行长岭支行;
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出。
(2)银行电汇票据扫描件均应放入电子投标文件中。
(3)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同投标有效期。
(4)招标人财务联系人:唐玉玲;电话:********728/152*****554;电子邮箱:tangyuling.clsh@sinopec.com。
5.4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招标结果公告发布后,投标人办理相关手续后即退还。
6.1编制:投标文件须采用“中国石化投标文件制作软件”进行编制,安装成功后,运行插件检测工具,确保系统环境、插件配置完整。
6.2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可递交。
6.3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9月20日9时00分。
6.4递交方式:登录交易平台上传(投标人保存文件上传成功回执,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回执时间)。
7.1开标时间:2019 年 09 月 20 日 09 时 00 分。
7.2开标地点:中石化长岭分公司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标室。
7.3开标地址:湖南岳阳市云溪区中石化长岭分公司生活区中心超市后 。
8.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不作经济补偿。
8.2请投标人注意:在开标前自己的身份应对其它投标人保密。
招 标 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长岭分公司
地址:湖南省岳阳市云溪区中石化长岭分公司工程处
联 系 人:彭小芳电话:********426
手机:158*****729电子邮件:pxfang.clsh@sinopec.com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http://)、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https://ebidding.sinopec.com)和国家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本公告发布期限:从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到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止。
12.注意事项:
12.1加密电子文件,由投标人自行系统递交,通过模拟解密,测试加密文件解密的有效性。开标时需自行携带电脑,自备无线网络、企业CA参与投标,进行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也可进行远程在线解密,但必须与开标现场同步。
12.2请提前30分钟到达开标场所,因投标人延误导致开标前无法进行系统确认,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负责。
招标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长岭分公司(盖电子招投标专用章)
2019年 08 月 29日
附件:
招标公告.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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