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安检设备招标公告

中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安检设备招标公告

山西省晋中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安检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xhz公字(2019)008号发布日期:2019年08月29日

山西省晋中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安检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山西恒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山西省晋中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委托,就其诉讼服务中心安检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兹请合格投标人参加密封投标。

一、项目名称:诉讼服务中心安检设备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sxhz公字(2019)008号。

三、招标内容:

1.分包内容:本项目共一包,投标人所投包内项目必须符合本招标文件所列内容;


序号

物品名称

采购数量

计量单位

1

X光安检机

1

2

手持金属安检仪

2

3

X光安检门

1

4

指纹型智能柜

4

5

手持液体检测仪

3

6

酒精检测仪

3

7

人脸识别数据库平台

1

8

访客机

2

9

辅材

1



2.交货时间:10天;

3.交货地点:榆次区龙湖街167号;

4.采购预算总额:58.54元;

5.质保期:一年;

6.范围包括: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测试、培训和售后服务等;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7.特别标注采购进口产品的可以采购进口产品,未标注的必须采购国产产品。

四、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信用查询违法记录的网页截图(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内);

(7)“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黑名单的网页截图(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内);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具有完成本项目实施能力的供应商;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所投产品要求(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六、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的资料:

营业执照副本、本单位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上述各证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七、招标文件发售:

1.时间:2019年08月30日--2019年09月05日

9:00-12:00,15:00-18:00(节假日除外);

2.地点: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迎宾街216号恒基商务中心328室;

3.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供应商于2019年09月19日15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递交到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迎宾街216号恒基商务中心330室,逾期送达不予受理。

九、开标时间地点:

1.时间:2019年09月19日15时30分;

2.地点: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迎宾街216号恒基商务中心330室;

3.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按时出席开标会。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山西省晋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山西恒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女士联系人:侯先生

联系电话:181*****520联系电话:155*****239

邮箱:155*****239@163.com

地址:晋中市榆次区龙湖街167号地址:榆次区恒基商务中心328室


山西恒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08月29日

免责声明:
1、在本网站发布的不属于政府采购监管范围的各类信息,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不对此类信息承担任何法律责任,由信息发布者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由采购人、代理机构或集采机构自行发布的政府采购信息,责任主体在公告发布者,如有错误,请自行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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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安检设备 诉讼服务 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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