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涧县环境保护局2019年8月29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清涧县环境保护局2019年8月29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清涧县枣乡木业有限公司年产2万套红枣实木家具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8月29日-2019年9月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环保局)

传真:****-*******

通讯地址:清涧县岔口财富广场四楼

邮 编:718399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备注

1

清涧县枣乡木业有限公司年产2万套红枣实木家具生产线建设项目

清涧县老舍古便民服务中心辛家河村

清涧县枣乡木业有限公司

重庆大润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本项目位于清涧县老舍古便民服务中心辛家河村,项目占地面积约666.7㎡。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项目占地约10亩,建设厂房、仓库、生活、产品展示及管理办公用房等。项目总投资879.3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0万元,占总投资比例11.4%。

1. 大气污染物:

项目生产产生的木加工粉尘、底漆打磨粉尘采用半密闭集气罩收集加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筒排放;项目喷涂使用水环保漆,漆雾及挥发的微量有机废气经负压抽吸系统收集后,通过干式过滤+UV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处理后,再由15米高排气筒排放。

2.水污染物:

项目生产无废水排放,仅排放生活污水。项目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同生活污水合并进入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堆肥。

3.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为设备噪声,采取基础减震、低噪设备、定期维护、车间封闭隔声等防治措施。

4. 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木工加工工序产生的下脚料、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废过滤棉及活性炭、报废UV灯管、废砂光材料、废漆桶、废渣及生活垃圾。木工加工工序产生的下脚料河废砂光材料,企业暂存后定期外售;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定期送往垃圾填埋场;漆渣定期收集后交由有处理能力的单位统一收集处理;废漆桶由厂家回收;废过滤棉、活性炭及报废UV灯管交由由资质的单位处理。

详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审批 环评 环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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