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南高新科技文化生态公园及惠南中心公园建设项目设计、采购及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惠南高新科技文化生态公园及惠南中心公园建设项目设计、采购及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惠南高新科技文化生态公园及惠南中心公园建设项目由发改部门批准立项(惠仲科【2017】191号),经惠州仲恺高新区管委会批准采用EPC方式进行招标,项目已具备设计、采购及施工总承包招标条件,现向国内公开招标。
工程编号:按照《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工程编号。
一、招标工程简介
(一)工程名称:惠南高新科技文化生态公园及惠南中心公园建设项目设计、采购及施工总承包【EPC】
(二)建设单位:惠州市惠南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三)建设地点:惠州市惠南高新科技产业园园区二期SM-10-2#地块及园区二期SM-14-1地块
(四)工程规模:惠南高新科技文化生态公园项目基地位于惠南高新科技产业园区二期B片,靠近甬莞高速、惠大高速,项目基地东临淡水河,整体堤岸地势相对较高,西部规划建设用地为学校,南北两侧为居住用地,本项目建设面积为2.7万平方米,整体设计以运动休闲为主题,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室外篮球场、五人制足球场、儿童活动区、极限运动场地、老年活动区、运动草坪区、管理用房等,设置室外停车位75个(含3个大巴停车位),项目绿化面积为12550平方米,占净用地面积的46%。
惠南中心公园项目基地位于惠南高新科技产业园区二期B片,靠近甬莞高速、惠大高速,东临住宅区,西面临商业区,南北面临工业用地,项目总用地面积为8.8万平方米,项目建设场地内南侧地块含规划高铁高架桥通过,高铁防护绿地纵向宽度为175.5米,占规划公园场地面积约:31857平方米,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含休闲活动广场区、儿童游乐区、老人休闲区、阳光草坪区、工人文化宫、卫生间、室外停车场及室外非机动车停车位等,其中建筑占地面积约为2100平方米,室外停车位234个(含13个大巴车位),室外非机动车停车位116个,绿化面积约为46232平方米,占用地面积的52.5%。
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园建、建筑、绿化、给排水、电气工程。
项目概算总投资约6958.32万元,(其中建安费约5712.11万元,施工图设计费约116.53万元)。
(具体建设内容以本项目建设方案、初步设计为准。)
(五)招标范围及内容:惠南高新科技文化生态公园及惠南中心公园建设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包括对初步设计进行优化完善)、材料设备采购及施工总承包,中标人须根据招标人确定的建设方案、初步设计及要求进行施工图设计及后续全过程服务;按施工图设计文件完成项目全部施工及其所需的设备材料采购,以及缺陷修复与保修。具体工作内容由招标人在合同中确定。
(六)质量要求:设计要求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程、规范、标准进行设计,满足招标人的使用要求;施工质量要求为合格。
(七)工期要求:总工期为365日历天,其中施工工期为340日历天(开工令规定日起算),设计工期为25日历天(合同签订之日起算)。
具体以招标人出具的开工令及相关书面通知为准。
(八)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九)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资格条件
(一)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具备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二)具备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营业执照含有园林绿化经营范围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备注:若工商营业执照中未能准确反映该单位相关经营范围内容的,请投标单位提供已在工商行政主管部门的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能体现经营范围内容的网页打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三)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或者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四)设计项目负责人为具有园林绿化或风景园林专业中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五)施工现场最基本的管理班子人员:具有园林绿化或风景园林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1人(按照粤建市函[2011]218号文件要求,省外企业要求一级注册建造师)、施工员1人、质量检查员1人、安全员1人;
(六)市外企业应在惠州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办理并通过信用信息录入,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最基本的管理班子人员必须是惠州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录入的人员;
(七)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人,必须以具有施工资质的单位为主办方。
三、报名方式及报名时间
本工程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具体的操作流程见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的《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平台操作指南》。具备上述报名条件的投标人可在《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报名开始时间起至报名结束时间内按以上操作规程进行本工程的投标报名。电子交易全程适用《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惠州市公共资源相关电子交易规则的通知》(惠府【2014】167号)。
四、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50万元。投标保证金缴交证明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采用转账、汇款形式的(由招标人委托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为收取):
(1)投标人在建设工程交易平台打印缴纳投标保证金通知书,并应按照《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注册地的基本账户转账到投标保证金缴纳通知书中指定的子账号。非投标人或非投标人基本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投标保证金须从主办方基本账户转出。
(2)严禁投标人采用EFT系统(广东金融结算系统)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如果采用此方式导致建设工程交易平台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缴纳信息,视为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由此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3)中标候选人以外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日内(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通过网上银行退还至原汇款账号(含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并扣除转账手续费),中标人和其他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五日内(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通过网上银行退还至原汇款账号(含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并扣除转账手续费)。
2、采用银行保函、保证保险形式的:
(1)采用上述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该证明文件原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单独密封递交,其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且投标人应按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要求上传投标保证金证明文件扫描件(采用电子保函、电子保证保险的,应当采用电子数据形式上传),否则投标无效。
(2)中标候选人以外的投标人上述投标保证金证明文件原件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日内(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由招标人退还给未中标的投标人,中标人和其他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证明文件在签订合同后五日内(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由招标人退还给中标人。若投标人未领回上述投标保证金证明文件的,则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在保障期限到期后自动失效。
(3)采用保险形式的,保费应从投标人注册地的基本账户转出。
(4)采用上述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该证明文件有效期必须等于或大于本项目投标有效期,否则为无效。若投标有效期延长的,投标保证金证明文件有效期相应延长,且延长后的有效期应满足前述要求。联合体投标的,上述投标保证金证明文件均由主办方名义实施。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通过网上报名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获取(发售)招标文件开始时间至获取(发售)招标文件结束时间期间内从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招标文件每份1000元(该招标文件费用应于现场递交报名资料时向招标代理机构缴交),售后不退。
六、答疑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一)通过网上报名的潜在投标人存在疑问的,应按照《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投标人提出问题截止时间前进行网上询疑。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中招标人网上澄清截止时间对投标人提出疑问予以网上发布答疑。
(二)网上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投标人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网上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建设工程交易平台提交投标文件。
(三)现场递交报名资料审查时间和地点:投标人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规定的现场递交申请文件开始时间起至现场递交申请文件结束时间内,将下述要求的报名资料递交到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仲恺分中心服务大厅建设工程交易部窗口,然后进行报名审查:
1、投标报名回执表(从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平台打印,格式不得更改);
2、营业执照副本;
3、资质证书;
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5、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的执业资格证或职称证;
6、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职称证;
7、施工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或注册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8、施工员、质量检查员提供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证,安全员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9、市外企业应在惠州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办理并通过信用信息录入,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最基本的管理班子人员必须是惠州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录入的人员。(须提供信息平台相应网页打印件);
10、投标代表若是法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若是被授权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若是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被授权委托代理人为同一人的授权委托证明书);
11、交易员有效身份证(若是联合体投标,投标代表应为主办方交易员);
12、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书,联合体协议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填写。
以上资料必须用A4纸张进行复印并装订成册,提交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并在每册首页的右上角加盖正本或副本章),其中投标报名回执表加盖联合体各方公章,投标报名回执表三份均须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正本须原件,副本可为复印件。报名资料复印件每一页均须加盖资料拥有方公章,同时提交原件备查。(资料原件无法提供者,投标无效。其中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不需要提供原件,但须提交清晰可扫二维码的复印件供查询,若无法通过二维码查询的,可通过进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督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并以查询结果为依据)
(四)现场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的时间和地点:投标人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规定的开标时间前30分钟内,将纸质投标文件递交到开标地点(纸质投标文件必须与网上提交的投标文件一致)。
(五)开标时间:按《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开标时间进行开标活动。
(六)开标地点:按《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开标地点开标。
(七)评标地点:按《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评标地点评标。
七、参照惠州市《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的补充通知》(惠市规建〔2010〕7号)文件规定,凡存在报名后不进行网上填报价、不提交投标保证金以及不递交标书的行为,将予以严肃处理并记入企业不良行为记录。
八、本招标公告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同时发布。本公告如有修改、补充,将在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惠州市惠南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闻女士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惠州市惠澳大道惠南高新科技产业园华泰南路2号科创中心1号楼604
招标代理单位:广州金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曾先生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惠州市江北文华一路大隆大厦二期13层02号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仲恺分中心
电话:****-*******
联系地址:惠州仲恺高新区和畅五路人才服务大厦10楼
招标日程安排表
项目名称 | 惠南高新科技文化生态公园及惠南中心公园建设项目设计、采购及施工总承包【EPC】 | 工程编号 | 惠公易建仲恺【2019】041 |
报名开始时间 | 2019-08-3009:00 | 报名结束时间 | 2019-09-0516:30 |
获取(发售)招标文件 开始时间 | 2019-08-3009:00 | 获取(发售)招标文件 结束时间 | 2019-09-0516:30 |
投标人提出问题截止时间 | 2019-09-0616:30 | 招标人网上澄清截止时间 | 2019-09-0916:30 |
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 | 2019-09-1816:30 | 投标(网上报价)截止时间 | 2019-09-18 16:30 |
现场递交报名资料开始时间 | 2019-09-199:00 | 现场递交报名资料结束时间 | 2019-09-1911:00 |
现场递交投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19-09-1914:00 | 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19-09-1914:30 |
开标时间 | 2019-09-1914:30 | 开标地点 | 2号开标室(仲恺分中心) |
评标时间 | 2019-09-1914:30 | 评标地点 | 1号评标室(仲恺分中心) |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