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343上巴河大桥维修加固工程招标公告
S343上巴河大桥维修加固工程招标公告
团风县S343上巴河大桥维修加固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JY-201908-07
1.招标条件
团风县S343上巴河大桥维修加固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黄冈市公路管理局文件黄路字(2019)72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团风县公路管理局,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补助及地方自筹,招标代理为湖北君益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表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 | 建设地点 | 团风县境内 |
建设规模 | 上巴河大桥是省道S343上一座重要桥梁,位于黄冈市团风县境内,跨越 上巴河,是连接浠水县与团风县的交通要道。桥梁全长466m,桥宽12.5m,桥 跨组合为23×20m预应力砼空心板桥。 | |
招标范围 | 招标范围 | 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涵盖范围 |
标段划分 | 本次招标划分为1个施工合同段。 最高限价为********.00元 | |
计划工期 | 计划工期:8个月,(开工日期以监理批准时间为准)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见附件1附录1—5
附件1:附 录
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同时具备: 1、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备桥梁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或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施工企业财务要求 |
投标人2016年、2017年、2018年,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率均大于1 |
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施工企业业绩要求 |
近5年(自2014年9月22日以来,以交工验收时间为准)完成1个1000万(含1000万)以上桥梁维修加固业绩 |
注:业绩应附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总包已建”中查询到的企业“业绩信息”相关网页截图复印件。除网页截图复印外,投标人无须再提供任何业绩证明材料。如投标人未提供相关项目网页截图复印件或相关项目网页截图中的信息无法证实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则该项目业绩不予认定。
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施工企业信誉要求 |
1、投标人已纳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从业企业-施工企业”名录(以投标截止日在交通运输部网站上公布的内容为准),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附录5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人员 | 数量 | 资 格 要 求 |
项目经理 | 1 | 执有公路工程一级建造师证,具有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 |
项目总工 | 1 | 项目总工具有公路或路桥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 |
注:1、证明材料:应附有有效的职称证、养老保险以及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其它相关证书(如建造师资格证书(如有)、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等证书)的原件,所有证件均应清晰可辨,否则,将被认为证书无效。
2、目前未在具体项目上任职的,请在备注栏说明现在负责工作内容
附录6资格审查条件(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
人员 | 数量 | 资格要求 |
计划与计量工程师 | 1 | |
桥梁工程师 | 1 | |
测量工程师 | 1 | |
桥梁检测工程师 | 1 | |
财务负责人 | 1 | |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1 | 具有安全生产 “三类人员”C类证书。 |
注:证明材料:应附有有效的职称证以及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其它相关证书(如会计从业资格证、安全生产证书(C类证)等证书)的扫描件,所有证件均应清晰可辨,否则,将被认为证书无效。
附录7资格审查条件(主要机械、试验设备最低要求)
机械设备名称 | 单位 | 数量 |
挖掘机(1m3) | 台 | 2 |
10-15t自卸汽车 | 台 | 2 |
25t汽车式起重机(QY25) | 台 | 2 |
推土机(220kW) | 台 | 2 |
振动压路机自重(12/15t) | 台 | 2 |
洒水车(6000L) | 辆 | 1 |
装载机(3m3) | 辆 | 1 |
滑膜式水泥混凝土摊铺机 | 台 | 1 |
水泥混凝土刻纹机机 | 台 | 1 |
水泥混凝土切缝机 | 台 | 1 |
250L强制式水泥混凝土搅拌机 | 台 | 1 |
回旋钻机(GPS-15,ZJ150-1) | 台 | 4 |
机动空气压缩机(CV-3/8-1) | 台 | 6 |
交流电弧焊机 | 台 | 4 |
发电机组(120kw) | 台 | 1 |
试验检测、测量 | 套 | 1 |
备注:并在人员、设备(可租)、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网上注册: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团风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注册流程详见《团风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61.184.134.134:808)网上操作指南,注册后带相关资料至团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即可领取密钥。
4.2.网上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19年8月30日至2019年9月5日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前领取密匙并登陆《团风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61.184.134.134:808)进行网上报名,即可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等相关资料。
4.3.本项目不采用邮寄的方式发售招标文件。
4.4.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1)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投标保证金须从投标企业的基本帐户转账到黄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团风分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转帐时请注明“团风县S343上巴河大桥维修加固工程”,帐号为:********00201********022;递交帐户户名为:黄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团风分中心;开户行行号:********0017;开户行为:湖北团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银行联系电话:****-*******。
(2)保证金只接受投标人企业基本帐户转账,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只对投标人企业基本帐户转账);
(3)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壹拾肆万陆仟元整(¥146000.00元);
(4)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2019年9月23日上午9:30时前(以到账时间为准,未按规定方式、时间提交保证金的作自动弃权处理。)。
(5)其它未尽事宜详见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且不统一组织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以自行进行考察,考察费用自理。在考察过程中,投标人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务或其他损失,不论何种原因所造成,招标人均不负责。
5.2投标文件递交的起止时间:2019年9月23日上午8:00至9:30时。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团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一)(团风县政务服务大楼六楼)。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必须是拟派的项目经理)应提供身份证原件和法人委托书原件核验身份,同时提供加盖公章的项目经理证复印件并出席开标会。
6.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团风县公路管理局
地址:团风县团风大道35号
联 系 人:孙志芳
电话:139*****874
代理机构:湖北君益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团风县钢材大市场4楼
联 系 人:王艳
联系电话:139*****2050713-*******
行业主管部门:团风县交通运输局
电话:****-*******
综合监管部门:团风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址:团风县政务服务大楼五楼
电话:****-*******
日期:2019年8月29日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 | 推荐中标候选人的顺序 | 推荐中标候选人顺序的方法 | 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综合得分相等时,以评标价得分高的优先;评标价得分也相等的,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时间较前的投标人优先。 |
2.1.1 (1) | 第一信封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参加开标会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1.1项规定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 ||
投标文件的签署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3项规定 |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 ||
投标文件的格式、内容 | 符合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格式规定、实质性内容齐全,关键字迹清晰可辨 | ||
投标报价 | 投标文件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 ||
2.1.1 (2) | 第一信封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
资质等级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的规定 | ||
类似项目业绩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的规定 | ||
关联单位投标 | 符合第一章“招标公告”第3.4款的要求 | ||
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 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 ||
2.1.2 (1) | 第二信封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文件的签署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3项规定 |
投标文件的格式、内容 | 符合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格式、内容规定,字迹清晰可辨 | ||
投标报价 | ①一份投标文件应只有一个投标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 ②投标函中报价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报价保持一致; ③投标报价不低于其成本; ④投标人不得提交调价函。 | ||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 ①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内容不得对招标人发布的固化清单中的固化内容做修改; ②工程一切险、第三方责任险及安全生产费报价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
项目完成期限 | 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 ||
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 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 ||
权利义务 | 投标函附录中的相关承诺符合或优于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权利义务 | ||
其他情形 |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5款第(1)、(2)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
2.1.2 (2) | 第二信封资格评审标准 | 财务状况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的规定 |
信誉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的规定 | ||
主要人员、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的规定 | ||
主要机械、试验设备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的规定 | ||
其他要求 | 符合招标文件其他规定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施工组织设计:11.5分 项目管理机构:8分 评标价:50分 业绩:20分 履约信誉:5.5分 其他:5分 |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在第二信封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 (1)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2)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 除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5项规定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参加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之外,所有投标人的评标价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 (3)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评标基准价=评标价平均值。 如果投标人认为某一标段的评标基准价计算有误,有权在开标现场提出,经监标人当场核实确认之后,可重新宣布评标基准价。确认后的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通过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的投标人的数量发生变化。 | |
2.2.3 |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
2.2.4(1) | 施工组织设计(11.5分) | 内容完整性和编制水平(满分3.5分) | a、施工组织设计内容较完整,得1~1.9分; b、施工组织设计内容完整,方案合理可行,得2~3.5分。 |
工程进度及资金计划与保证措施(满分2分) | a、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较合理,得1.6~1.8分; b、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合理,得1.8~2分。 | ||
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满分2分) | a、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较合理完善,得1.6~1.8分;; b、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合理完善,得1.8~2分。 | ||
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满分1分) | a、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较合理完善,得0.8~0.9分; b、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合理完善,得0.9~1分。 | ||
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满分1分) | a、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较合理完善,得0.8~0.9分; b、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合理完善,得0.9~1分。 | ||
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满分1分) | 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较合理完善,得0.8~0.9分; b、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合理完善,得0.9~1分。 | ||
资源配备计划 (满分1分) | a、资源配备计划较合理完善,得0.8~0.9分; b、资源配备计划合理完善,得0.9~1分。 | ||
2.2.4(2) | 项目管理机构(8分) | 项目经理(2分) |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要求,得基本分1分。具有公路或路桥专业高级技术职称加1分。 |
项目总工(2分) |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要求,得基本分1分。具有公路或路桥专业高级技术职称,加1分。 | ||
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4分) |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要求,得基本分1分。每增加1位具有公路或路桥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加0.5分,最多加3分。 | ||
2.2.4(3) | 评标价(50分) | 50分(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50-偏差率×100×1.0;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50+偏差率×100×0.8; | |
2.2.4(4) | 业绩(20分) | 满足资格审查得得基本分4分,近5年(以交工验收时间为准)每增加1个1000万(含1000万)以上的桥梁维修加固施工业绩加2分,每增加1个2000万(含2000万)以上的桥梁维修加固施工业绩加4分,本项最多加16分。(注:同一业绩不重复加分,且业绩应附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总包已建”中查询到的企业“业绩信息”相关网页截图复印件。投标人未提供相关项目网页截图复印件或相关项目网页截图中的信息无法证实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业绩要求,则该项目业绩不予认定。) | |
2.2.4(5) | 履约信誉(5.5分) | 提供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证书得1分,二级证书得2分,一级证书得3分。(提供的等级证书需原件) | |
自2013年至今获得工商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守合同重信用”证书的,每年得0.5分;最高2.5分。(需提供原件) | |||
2.2.4(6) | 其他因素(5分) | 投标人近5年获得过针对桥梁维修加固的省部级及以上奖项,每个得1分,最多得5分。(需提供原件) |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评标办法正文
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双信封的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推荐中标候选人顺序的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若该标段通过第一信封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并进行第二信封报价文件开标。若该标段通过第二信封报价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在通过第一信封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少于3个且评标委员会在第一信封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评审时未否决全部投标的情况下,评标委员会仍有权在第二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时否决全部投标。
2.评审标准
2.1初步评审标准
2.1.1第一信封初步评审标准
(1)第一信封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第一信封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评标委员会根据第2.1.1(1)项及第2.1.1(2)项的标准对第一信封的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以上两项均通过初步评审的,即第一信封的投标文件通过了评审。评标委员会将对通过的投标人进行第二信封的投标文件评审。
2.1.2第二信封初步评审标准
(1)第二信封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第二信封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评标委员会根据第2.1.2(1)项及第2.1.2(2)项的标准对通过第一信封评审的投标文件的第二信封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以上两项均通过初步评审的,即第二信封的投标文件通过了评审。
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分值构成
(1)施工组织设计: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项目管理机构: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业绩: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5)履约信誉: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6)其他: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评分标准
(1)施工组织设计: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项目管理机构: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业绩: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5)履约信誉: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6)其他: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程序
3.1初步评审
3.1.1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至第3.5.4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3.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
①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b.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c.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d.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e.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b.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c.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d.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e.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f.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a.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
b.招标人直接或者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
c.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压低或者抬高投标报价;
d.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e.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f.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④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弄虚作假的行为:
a.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
b.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c.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
d.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e.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f.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1.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漏报了某个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或总额价则漏报的工程子目单价、合价和总额价视为已含入其他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和总额价之中。
3.1.4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合理说明或者不能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将被否决。
3.2详细评审
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1)按本章第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施工组织设计计算出得分A;
(2)按本章第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项目管理机构计算出得分B;
(3)按本章第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评标价计算出得分C;
(4)按本章第2.2.4(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业绩计算出得分D;
(5)按本章第2.2.4(5)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履约信誉计算出得分E。
(6)按本章第2.2.4(6)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计算出得分F;
3.2.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投标人得分=A+B+C+D+E+F。
3.2.4投标人各评分因素的最终得分应以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打分平均值确定,该平均值以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
3.3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说明
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错误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
3.3.2澄清和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评标委员会不得暗示或者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或说明,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3.4凡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或给发包人带来未曾要求的利益的变化、偏差或其他因素在评标时不予考虑。
3.4评标结果
3.4.1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3.4.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3.4.3评标报告应当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对评标结果有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以书面形式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报告应当注明该不同意见。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果。
3.4.4对于评标监督人员或者招标人代表干预正常评标活动,以及对招标投标活动的其他不正当言行,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如实记录。
3.5履约能力审查
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报请行政监督部门后,召集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审查确认。
3.6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其它内容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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