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CGC-F
*******-1河南许昌许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金结算信息网络业务用房内部装饰装修等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河南许昌许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金结算信息网络业务用房内部装饰装修等工程”项目已由许昌市东城区经济发展服务局以-许东经发【2010】31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河南许昌许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编号:XCGC-F
*******-1
2.2项目概况:该项目位于许昌市东城区魏文路以西,许都路以南,东城区56#-2地,用地面积1231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6000平方米,主体25层(地上24层,地下1层),框剪结构。工程主要内容:
二标段工程内容包含室内和公区地面、墙面、天棚、门及灯具管线安装等工程;本工程施工范围包含主塔楼五层及以上室内装饰工程;
2.3招标控制价: 二标段招标控制价
********.43元。
2.4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设计变更、补充文件(如有)及答疑纪要(如有)范围内的所有内容的施工以及图纸深化设计。
2.5计划工期:300日历天。
2.6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现行的验收规范和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二标段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企业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壹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执业资格)、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企业业绩要求:2016年1月1日以来承建过的不低于本标段招标控制价的公共建筑的装饰装修业绩(以中标通知书、网上中标公示页截屏和施工合同为准)。
3.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的投标人。(招标人、代理机构或评标专家委员会于评标现场查询);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经评标委员会确认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文件一并保存。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4、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4.1投标人持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系统用户注册”入口(http://221.14.6.70:8088/ggzy/eps/public/RegistAllJcxx.html)进行免费注册登记(详见“常见问题解答-诚信库网上注册相关资料下载”);
4.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投标人/供应商登录”入口(http://221.14.6.70:8088/ggzy/)自行下载招标文件(详见“常见问题解答-交易系统操作手册”)。
5、招标文件和施工图纸的获取
5.1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的获取:投标人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均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http://ggzy.xuchang.gov.cn/),通过“投标人/供应商登录” 入口自行下载。
5.2施工图纸下载:按照施工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1项所给的网址自行下载。
5.3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300元,于提交电子投标文件时缴纳给招标代理机构,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提交
6.1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须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和电子介质存储的投标文件。
6.2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9年9月23 日9时 30分。
6.3 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交2份使用电子介质存储的备份文件。
6.4 电子投标文件提交地点: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许昌市龙兴路竹林路交汇处公共资源大厦)开标一室。
6.5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电子介质存储的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南许昌许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许昌市东城区魏文路以西,许都路以南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方式:
136*****766代理机构: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许昌市魏都区莲城大道时代温泉公寓1601室
联系人:金女士
联系电话:
****-******* 155*****235河南许昌许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8 月29 日
温馨提示: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请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并注意以下事项。
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下载、编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和电子介质存储的投标文件。开、评标现场不接受投标人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和电子介质存储的投标文件以外的其他资料。
2.电子文件下载、制作、提交期间和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环节,承包人须使用CA数字证书(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3.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
3.1 投标人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221.14.6.70:8088/ggzy/)下载“许昌投标文件制作系统SEARUN V1.1”,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参考《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组件下载——交易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供应商)。
3.2 投标人须将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业绩、荣誉及相关人员证明材料等资料原件扫描件(或图片)制作到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中。
3.3 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应分别下载所投标段的招标文件,按标段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和法人电子印章。
一个标段对应生成一个文件夹(xxxx项目xx标段), 其中包含2个文件和1个文件夹。后缀名为“.file”的文件用于电子投标使用,“备份文件夹”使用电子介质存储,供开标现场备用。
3.4按照《关于推进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和在线监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许公管办[2019]3号)规定:
不同供应商电子投标文件制作硬件特征码(网卡MAC地址、CPU序号、硬盘序列号)均相同时,视为‘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或‘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响应事宜’,其投标无效。
评审专家应严格按照要求查看“硬件特征码” 相关信息并进行评审,在评审报告中显示“不同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制作硬件特征码”是否雷同的分析及判定结果。
4.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
4.1 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221.14.6.70:8088/ggzy/)。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并预留技术处理和上传数据所需时间。
4.2 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电子投标文件应按标段分别提交。
4.3 电子投标文件成功提交后,投标人应打印“投标文件提交回执单”,供开标现场备查。
5.评标依据
5.1采用全流程电子化交易评标时,评标委员会以电子投标文件为依据评标。
5.2全流程电子化交易系统如因系统异常情况无法完成,将以人工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以电子介质存储的投标文件为依据评标。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