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城县文化和旅游局交城火车站广告冠名招标公告

交城县文化和旅游局交城火车站广告冠名招标公告

交城县文化和旅游局采购交城火车站广告冠名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招标编号:ZLZX采【2019】251号发布日期:2019年08月30日

交城县文化和旅游局采购交城火车站广告冠名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交城县文化和旅游局就交城火车站广告冠名项目申请单一来源方式采购,该项目预算金额为43万元,拟成交供应商为山西天翼广告传媒有限公司。

单一来源专家论证意见表:


采购项目名称

交城火车站广告冠名项目

项目

清单

1

交城火车站广告冠名项目

论证

专家

基本

情况

姓名

职称

工作单位

备注

原加廷

律师

山西天建律师事务所

李向东

高工

太原路桥建设有限公司

成志敏

高工

林业厅

申请

单一

来源

理由

山西天翼广告传媒有限公司独家拥有太中银5站灯箱广告媒体使用和经营权,交城火车站广告媒体在太中银线宣传,属于山西天翼广告传媒有限公司经营权限范围内,山西天翼广告传媒有限公司是唯一经营供应商,只能从该公司获得冠名广告位服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满足单一来源采购条件。

专家论证意见

原加廷:交城县文化和旅游局向山西天翼广告传媒有限公司采购交城火车站广告冠名服务,因天翼公司独家拥有交城火车站广告位经营权,且经营期限为2017年11月1日—2020年10月31日,在经营期内,符合单一来源采购条件。

李向东:根据山西天翼广告传媒有限公司提供的2017年8月4日太原晋太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广告分公司太中银5站灯箱广告位经营和使用权招商公告、2017年8月29日中商通知书、2018年3月7日确认函及2017年9月25日签字的太中银5站灯箱广告位经营和使用权合同书表明山西天翼广告传媒有限公司是太中银5站灯箱广告媒体经营和使用权唯一供应商,此项目只能从该公司获得冠名广告位服务,故推荐此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

成志敏:根据太中银5站灯箱广告位经营和使用权合同书和太中银5站灯箱经营和使用权招商公告及相关资料,同意采用单一来源采购。



现将以上情况进行公示,向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从2019年8月30日起至2019年9月5日止(五个工作日)。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向采购单位或交城县财政局反馈,逾期不再受理。

采购单位:交城县文化和旅游局

联系人:高女士

政府采购管理处地址:交城县永宁路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030500


山西重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08月30日

免责声明:
1、在本网站发布的不属于政府采购监管范围的各类信息,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不对此类信息承担任何法律责任,由信息发布者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由采购人、代理机构或集采机构自行发布的政府采购信息,责任主体在公告发布者,如有错误,请自行更正。

标签: 广告 火车站 旅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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