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溧水分中心)白马农业会展中心酒店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溧水分中心)白马农业会展中心酒店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编号: ALS190635-01ZG
(重新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白马农业会展中心酒店项目已由南京市溧水区行政审批局以溧审批投许[2019]23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京溧水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南京建凯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标段名称:工程总承包;
2.1.2建设地点:该项目位于溧水区白马国家产业科技园、东临白马湖;
2.1.3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占地7.76亩,建筑面积6090平米,地上建筑面积5890平米,地下建筑面积200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酒店及室外附属。
2.1.4合同估算价4880万元(其中设计费(含勘察、基坑监测费)80万元,施工费(含采购)4800万元);
2.1.5工期要求:240日历天(其中施工工期210日历天,设计30日历天);
2.1.6其他:本项目属于可行性研究完成之后进行的总承包招标。
2.2质量要求:
2.2.1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要求,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质量必须达到国家关于建设工程或相关工程设计深度的要求,并须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和批准。
2.2.2所有物资(设备、材料等)采购质量需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合格率达到100%。
2.2.3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3招标范围:白马农业会展中心酒店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范围包括工程设计、采购、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质量保修期内的保修等本项目工程总承包的全部工作。
2.3.1设计:【含勘察、基坑监测、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含二次深化设计)、基坑支护设计、相关部门设计报批相关配合工作、现场技术服务及指导设计内容同施工内容,所有勘察及设计费及基坑监测费包含在此次报价中】;
2.3.2施工【包含但不限于临时工程(含水电)、场地平整、试桩及桩基工程、土石方工程、基坑支护工程、土建及水电安装工程、门窗工程、通风空调工程、强电工程、智能化工程、通信工程、广电工程、消防工程、机电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外墙装饰工程、室外道路、综合管网、景观绿化、照明亮化工程、围墙、门卫等一切与本项目相关的所有施工内容及本项目建设所需要的所有材料、设备及工器具购置等采购(含供货、运输、装卸、保管、安装、运行及试运行、相关各类技术培训服务、质保期的维修管养等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资质或工程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1.1工程设计资质或工程施工资质(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2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3.2.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兼任施工或设计负责人):申请人拟委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具备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且同时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资格或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及以上职称。
3.2.2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3.2.3施工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资格,同时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2.4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及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及施工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及施工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提供本项目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和施工负责人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19年2月-2019年7月)投标申请人为其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加盖社保公章或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
3.3 本招标项目允许联合体参加投标;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不超过2家的联合体投标人参与投标;设计单位为联合体牵头单位。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红、黄牌警示单位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公告发布期间投标申请人可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CA锁后直接登录网站(http://ggzy.njzwfw.gov.cn/njggzy/)申请投标。
4.2本公告发布时间: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时间为准。
4.3招标文件发售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因系统限制,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以“e路阳光”网上交易平台截止时间为准。投标申请人可持《单位介绍信》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到南京建凯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浦口区新城总部大厦B座515)购买招标文件。
4.4招标文件每份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5. 资格审查办法
5.1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工程设计资质或工程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必须满足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和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
5.1.1工程设计资质或工程施工资质(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所属单位公章,如是联合体,各方均应提供。原件核查)
5.2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及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5.2.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兼任施工或设计负责人):申请人拟委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具备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且同时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资格或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及以上职称(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加盖所属单位公章,原件核查)。
5.2.2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加盖所属单位公章,原件核查)。
5.2.3施工负责人:具备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并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加盖所属单位公章,原件核查)。
5.2.4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及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及施工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承诺书中涉及的各人员所属单位均需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字);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及施工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承诺书中涉及的各人员所属单位均需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字);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
(4)提供本项目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和施工负责人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19年2月-2019年7月)投标申请人为其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加盖社保公章或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
5.3投标人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之一:
5.3.1工程总承包业绩:投标人自2014年8月1日(含,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在4800平方米及以上的新建公共建筑工程工程总承包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缺一不可,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以上相关数据和内容,如提供的证明材料面积不一致,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为准;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加盖所属单位公章,原件核查)。
5.3.2设计业绩:投标人自2014年8月1日(含,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设计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在4800平方米及以上新建公共建筑工程设计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和设计合同,缺一不可,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以上相关数据和内容,如提供的证明材料面积不一致,面积以合同为准;提供中标通知书和设计合同复印件加盖所属单位公章,原件核查)。
5.3.3施工业绩:投标人自2014年8月1日(含,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在4800平方米及以上的新建公共建筑工程施工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缺一不可,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以上相关数据和内容,如提供的证明材料面积不一致,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为准;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加盖所属单位公章,原件核查)
5.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之一:
5.4.1工程总承包业绩: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14年8月1日(含,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在4800平方米及以上的新建公共建筑工程工程总承包业绩并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缺一不可,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以上相关数据和内容,如提供的证明材料面积不一致,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为准。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加盖所属单位公章,原件核查)。
5.4.2施工业绩: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14年8月1日(含,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在4800平方米及以上的新建公共建筑工程施工业绩并担任项目经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缺一不可,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以上相关数据和内容,如提供的证明材料面积不一致,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为准;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加盖所属单位公章,原件核查)。
5.4.3设计业绩: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14年8月1日(含,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设计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在4800平方米及以上的新建公共建筑工程设计业绩并担任设计负责人(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和设计合同,缺一不可,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以上相关数据和内容,如提供的证明材料面积不一致,面积以合同为准;提供中标通知书和设计合同复印件加盖所属单位公章,原件核查)。
注: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必须是投标人承接的,企业业绩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不可以兼得。
5.5资格审查的其他资料:
5.5.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所属单位公章,若投标人为联合体,则必须提供全部成员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所属单位公章,原件核查);
5.5.2投标申请人是施工企业的或联合体中的施工企业应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所有施工企业均需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所属单位公章,原件核查);
5.5.3投标申请人是施工企业的或联合体中的施工企业应提供具有有效期内的信用手册。(所有施工企业均需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所属单位公章,原件核查);
5.5.4投标申请人是施工企业的或联合体中的施工企业,如是溧水区外地企业开标截止时间前须到溧水区城建局建管站办理《外地施工企业进溧承揽单项工程登记表》(咨询电话:***-********)(提供《外地施工企业进溧承揽单项工程登记表》原件);
5.5.5投标申请人是施工企业的或联合体中的施工企业,开标截止时间前需到溧水区城建局领取2018年下半年《溧水区政府投资项目建筑业施工企业信用合格表》(办理部门:溧水区城建局市场监管科)(提供信用合格表复印件加盖所属单位公章原件核查)。
5.5.6投标人各成员提供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诚信投标承诺书》,(注:《诚信投标承诺书》需法定代表人签字方有效,法人章视为无效)。
5.5.7投标人各成员须提供《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提供承诺书原件)。
5.5.8投标保证金到账确认函。(提供网上打印件);
5.5.9投标人各成员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承诺书中涉及的各成员所属单位均需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字)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工程总承包招标的投标人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或者与前述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关联单位。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5)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6)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7)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5.5.10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
(1)所有联合体成员应共同签署联合体投标协议,并且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
(2)本招标项目允许联合体参加投标;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不超过2家的联合体投标人参与投标。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设计单位为联合体牵头单位。
(3)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成员处理项目过程中一切事务,并代表联合体成员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工程责任和接受指令。整个合同的实施应全部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联合体牵头人代表任何或全部联合体成员并承担责任;
(4)参加联合的各成员单位对本项目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联合体的投标。如果违反,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5.5.11本次招标不接受红、黄牌警示期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投标。(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投标人各成员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承诺书中涉及的各成员所属单位均需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字)。
6. 评标方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采用两阶段评审。开标、评标活动分两个阶段进行,具体如下:
第一阶段:先开工程设计文件及资格审查资料,并先对工程设计文件及资格审查资料进行评审。在工程设计文件及资格审查资料评审合格(得分21分及以上)的投标人中,合格投标人数量大于等于5家,取前5名进入第二阶段开标,如果合格投标人数量小于5家,则全部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
第二阶段:开启所有投标文件的商务技术部分,宣布进入第二阶段评审入围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对商务技术标进行评审。设计文件得分带入第二阶段。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方案设计文件:35分,工程总承包报价:55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7分,项目管理机构:3分。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4880万元:设计费(含勘察、基坑监测)招标控制价80万元,施工费(含采购)招标控制价4800万。评标办法具体细则如下:
6.1投标报价(55分)
方法二: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进行算术平均,该平均值下浮(下浮率在5.5%、6%、6.5%、7%中,开标时随机抽取)为评标基准价。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基准价修正方式:只因评委计算错误而调整。
偏差率计算公式:偏差率=100%*(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具体投标报价格式为:
1)设计费(含勘察、基坑监测)投标报价=设计费(含勘察、基坑监测)最高限价80万元*(1-设计费(含勘察、基坑监测)下浮率);
2)施工费(含采购)投标报价=施工费(含采购)最高限价4800万元*(1-施工费(含采购)下浮率);
本项目:1)设计费(含勘察、基坑监测)下浮率招标人期望值≥9%,即设计费(含勘察、基坑监测)≤72.8万元;
2)施工费(含采购)下浮率招标人期望值≥9%,即施工费(含采购)≤4368万元;
施工费(含采购)投标报价>4368万元或者设计费(含勘察、基坑监测)>72.8万元或者工程总承包费用>4440.8万元,均视为无效报价,不计入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工程总承包报价=设计费(含勘察、基坑监测)投标报价+施工费(含采购)投标报价
说明:
1.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2.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6.2、方案设计文件(35分)
6.2.1设计说明(满分4分):
(1)设计说明能对项目解读充分,理解深刻,分析准确,构思新颖。(满分1分)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
(2)项目规划设计各项指标满足任务书及规划设计要点并科学、合理。(满分1分)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
(3)技术指标满足任务书要求,符合规划要求。(满分1分)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
(4)各专业设计说明。(满分1分)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
6.2.2总平面布局(满分8分):
(1)功能介绍、规划构思与布局新颖、合理。(满分2分)优:2分,良:1.8分,中:1.6分,差:1.4分,无:0分。
(2)是否合理利用土地;与周边环境协调。(满分2分)优:2分,良:1.8分,中:1.6分,差:1.4分,无:0分。
(3)是否满足交通流线及开口要求。(满分2分)优:2分,良:1.8分,中:1.6分,差:1.4分,无:0分。
(4)是否满足消防间距要求、是否满足日照间距要求。(满分1分)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
(5)总平面布局、竖向设计符合规划要求。(满分1分)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
6.2.3建筑功能(满分9分):
(1)项目功能要求是否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满分5分)优:5分,良:4.5分,中:4分,差:3.5分,无:0分。
(2)对项目的设计思路把握准确、设计合理。(满分4分)优:4分,良:3.5分,中:3分,差:2.5分,无:0分。
6.2.4建筑造型(满分4分):
(1)建筑创意、空间处理是否合理。(满分1分)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
(2)立面造型、比例尺度和谐美观,建筑的功能和形式统一。(满分1分)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
(3)功能与形式统一,与周围环境相协调,能够很好的体现建筑风格。(满分1分)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
(4)对设计的规划分析图、鸟瞰图、透视图、平立剖面图、交通分析图等进行评比。(满分1分)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
6.2.5结构方案(满分3分):
(1)结构方案的选型合理可行、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满分2分)优:2分,良:1.8分,中:1.6分,差:1.4分,无:0分。
(2)结构方案的设计依据符合规范及标准要求。(满分1分)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
6.2.6设备方案(满分2分):
(1)设备方案的选型合理可行、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满分1分)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
(2)设备方案的设计依据符合规范及标准要求。(满分1分)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
6.2.7绿色建筑(含建筑节能)与装配式建筑设计(满分3分):
(1)采用科学合理的绿色建筑(建筑节能)措施。(满分1分)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
(2)提出切实可行的的生态建筑理念与措施。(满分1分)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
(3)是否符合国家及地方的有关绿色建筑标准。(满分1分)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
6.2.8设计深度(满分2分):
(1)是否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满分2分)优:2分,良:1.8分,中:1.6分,差:1.4分,无:0分。
6.3、项目管理组织方案:7分;
6.3.1 总体概述(满分2分):
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设计、施工实施计划、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优:2分;良:1.8分;中:1.6分;差:1.4分;无:0分。
6.3.2设计管理方案(满分1分):
对设计执行计划、设计组织实施方案、设计控制措施、设计收尾等内容进行评分。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
6.3.3施工管理方案(满分2分):
对施工执行计划、施工进度控制、施工费用控制、施工质量控制、施工安全管理、施工现场管理、施工变更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优:2分;良:1.8分;中:1.6分;差:1.4分;无:0分。
6.3.4采购管理方案(满分1分):
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
6.3.5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满分1分)
对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的使用等内容进行评分。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
注: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中(项目管理机构评分点除外)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6.4项目管理机构(满分3分):
6.4.1施工单位人员要求(满分1分)
1)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及以上职称得0.5分,没有不得分;(须提供职称证书复印件加盖所属单位公章,原件核查)
2)现场配备注册造价师、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各一名,得0.5分,少一个不得分。(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所属单位公章,原件核查)
注:施工负责人不兼任技术负责人
6.4.2设计单位人员要求(满分2分)
设计单位人员要求
1)建筑专业负责人:须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同时具备工程建设类高级及以上职称;(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所属单位公章,原件核查)
2)结构专业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同时具备工程建设类高级及以上职称;(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所属单位公章,原件核查)
3)电气专业负责人:须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同时具备工程建设类高级及以上职称;(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所属单位公章,原件核查)
4)给排水专业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同时具备工程建设类高级及以上职称;(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所属单位公章,原件核查)
5)暖通专业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同时具备工程建设类高级及以上职称;(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所属单位公章,原件核查)
6)景观设计负责人:须具有景观设计类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所属单位公章,原件核查。若职称证不能反应专业的,须提供毕业证书) 注:以上人员要求满分2分,缺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
6.4.1和6.4.2中所有人员须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19年2月-2019年7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加盖社保公章或盖社保中心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否则不得分。
评分细则其他要求:
1.评标办法所涉及的所有证明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及原件核查,无原件或原件不全均不得分,公证件、彩色扫描件均不视为原件。
2.投标单位所提供的所有证明材料、人员证书、类似业绩等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如发现投标单位弄虚作假,则取消其本工程的中标资格,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汇报。
3.项目管理组织方案采用A4文本总篇幅(含封面及目录)不得超过100页,每超过1页扣0.1分。
4.本项目技术标为暗标,技术标内容包含:方案设计文件、项目管理组织方案。
5.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中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6.评标委员会成员按照上述评分细则进行评审,方案设计文件由评委各自独立打分,打分的平均值即为该投标人该项的得分(当技术标评委人数为5人及以上时,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平均值,保留2位小数),最后根据各投标人的总分汇总(方案设计文件得分,投标报价得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得分,项目管理机构得分)进行排名,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如果出现总分相同,以方案设计文件得分高者排名靠前;如果方案设计文件得分也相等的,以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得分高者排名靠前;如果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得分也相等的,以报价低的排名靠前;如果报价仍相同的,则由招标人确定。
7.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不得重复计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不得兼任以上参与评分的人员,否则按以上标准扣分)。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纸质递交,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将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ggzy.njzwfw.gov.cn/njggzy)和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www.jszb.com.cn)上发布。
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19年8月30日11时35分到 2019年9月6日11时35分为止
9. 其他
9.1、投标人必须签署《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9.2、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如不一致,作无效标处理。
9.3、参加开标会的人员和携带的证件要求: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现场并递交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否则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2)法定代表人(如是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如是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现场并递交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否则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
9.4、投标保证金:1)缴纳方式:银行汇票、电汇、转账支票。2)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本单位基本账户支付,投标保证金由投标单位自行进账,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资金的在途时间,确保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前到达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溧水分中心专用账户。3)投标人通过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在线联网打印《投标保证金到账确认函》(在线联网打印咨询电话:***-************************)。
9.5、其他要求:1)凡参加投标的企业,一经发现有围串标、挂靠、转包等不良行为的,一律记入不良行为,限制进入溧水市场6个月以上并予以公示;2)招标人将严格核查中标人项目负责人到岗情况,派驻现场的项目负责人与投标文件承诺不符且无变更手续的,视为不履行投标承诺,招标人将按违约进行清场处理。
9.6、中标人需在发包人发出中标通知书10日内,以现金、银行本票、转账支票、银行汇票、电汇、银行保函、综合保险的形式按中标价10%向发包人提交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及方式: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退还(不计息)。
9.7、本项目无未中标方案补偿。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京溧水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南京市溧水区
招标人邮编:/
招标人联系人:张工
招标人联系电话:
招标人电子邮箱:/
招标代理机构:南京建凯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浦口区新城总部大厦B座515
代理机构邮编:/
代理机构传真:/
代理机构联系人:姜爱荣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电子邮箱:/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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