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丰台区教育委员会体育美育课程服务-校园足球社团课程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北京市丰台区教育委员会体育美育课程服务-校园足球社团课程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受北京市丰台区教育委员会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体育美育课程服务-校园足球社团课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体育美育课程服务-校园足球社团课程项目
项目编号:BJJF-2019-68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杜海霞、李佳文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北京市丰台区教育委员会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望园东里26号
联系方式:马丽娜********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杜海霞、李佳文********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崇文门外大街90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体育美育课程服务-校园足球社团课程项目
选取符合条件的2家单位,作为体育美育课程服务-校园足球社团课程项目供应商,拟扶持30所学校提供总计不少于3600课时的足球社团课程。
校园足球社团课程项目任务。
(1)提供足球课程项目建设,依据《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教学指南》为学校完成“足球社团课程”项目校本足球课程研发,提供教材、课程研发纸质版;(2)选派教练员、运动员为学校足球社团进行传球、接球、攻防等技能的授课并开展科学训练及比赛指导,每校每周不少于4课时(1课时为90分钟),1学年社团课程开设不少于30周;(3)为项目校教师提供足球专项技能培训;(4)协助学校开展校内班级联赛、年级联赛,组织项目校展示交流活动;(5)开展学生足球运动技能等级测试工作,并运用科学手段选拨挖掘有潜质的后备人才;(6)开展以足球为主题的校园足球文化节、足球观赛等相关活动;(7)提供足球社团教学课程所必需的低值易耗品及为社团学生购买运动意外伤害保险。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1)投标单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主营业务为应包含所招标项目的教育文化培训,具备固定的办公场所。(2)应具备相应的资质。企业应具有工商局下发的营业执照;民办教育类机构应具有教育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且经民政局批准、物价局和税务局核批备案;企事业单位、协会、俱乐部、非营利性社会团体等应具备民政局颁发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等资质,且所参与的培训课程属于许可范围,并提供单位资信证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有效资信证明或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3)投标单位具有从事中小学体育培训的办学或培训经历,并在本地区具备一定知名力,有与北京市教育行政部门合作经验的单位优先考虑;(4)投标单位应具有稳定优质的师资团队、成熟的教学体系。应有具备项目教练员等级证书等经过资质认证的教练员、专业教师储备,且师资队伍稳定; (5)应有具体、有效的安全保障措施及制度;针对服务方案应具有基于服务采购人、供应商、学校三方的智慧教学管理平台,实现学校选课和教学评价反馈、教师实地授课考勤、教学质量管理功能;机构设有专人负责教师在教学中的安全保障工作;有详细的应急预案及完整的应急团队;(6)投标单位要对各项目单元教学目标、课程计划及教学文件、考核标准等有标准的方案;(7)没有违法、违规、违纪记录,且未出现因培训机构原因导致与合作方发生合同纠纷、仲裁或诉讼。需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相关信用记录网页截图,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记录、依法缴纳税收记录;(8)投标人须具备能独立完成本项目的师资服务能力,不接受联合体投包,不允许转包、分包。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5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09月02日 09:00至2019年09月06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44号大康大厦602室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资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9月24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9年09月24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44号大康大厦503A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面向企业类型: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公告有效期五个工作日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中小微型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监狱企业有关政策:若投标人按照工信部颁发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属小型、微型企业,或按照《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或属于监狱企业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其投标报价扣减 6%后再计入投标报价得分的评审(不累计扣减))。若本项目所有投标人均属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的,按原报价进行评审。
2.节能环保要求:投标人提供产品如是环境标志产品,应列入财政部、环保部联合印发的《关于调整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中公布的清单。注:施行优先采购的产品按照优先采购执行。如是节能产品,应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中公布的清单。注:施行强制采购的产品按照强制采购执行。(需提供该产品所在的环保或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页)
(1)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以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标注"★"的产品为准。
(2)上述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指采购公告发布时最新一期清单或投标截止日期前最新一期的清单。
3.信息安全要求:信息安全产品投标应符合《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财库【2010】48 号)要求。
4.政府采购信用担保
5.需要落实的其他政府采购政策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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