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出入口防冲撞设备招标公告

公安局出入口防冲撞设备招标公告


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受莆田市公安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莆田市公安局出入口防冲撞设备采购进行询价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莆田市公安局出入口防冲撞设备采购

项目编号:RWZB-2019-198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邓群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莆田市公安局

采购单位地址:莆田市荔城区东圳东路200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林琼凡 150*****36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邓群 ****-*******

代理机构地址: 莆田市城厢区荔城中大道北磨大厦5层B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合同包

序号

项目名称

数量

最高限价

主要内容与要求

交货日期

1

1

莆田市公安局出入口防冲撞设备采购

1批

316000元

详见招标文件

中标公示期满后立即签订合同,并于合同签订后10个日历日内供货并施工调试完毕交付使用。

交货安装地点: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采购单位:莆田市公安局

交货日期:中标公示期满后立即签订合同,并于合同签订后10个日历日内供货并施工调试完毕交付使用。

交货地点:莆田市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简要说明:

1、投标人必须是经工商批准具有生产或经营本招标文件所述的货物或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货商或制造商等合法的投标人。2、有效的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若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的,则无需提供3、4); 3、税务登记证复印件;4、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5、投标代表必须经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关于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授权,请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投标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法定代表人和投标代表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6、参加本项目投标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7、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8、投标人自行对其有无行贿犯罪情形进行说明或承诺(格式自拟)。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和审查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1.6 万元(人民币)

报名时间:2019年08月30日 16:00至2019年09月04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莆田市城厢区荔城中大道北磨大厦5层B。

审查时间(审查资质的时间):2019年09月05日 15:30

审查地点(审查资质的地点):莆田市公安局11层会议室

四、开标时间:2019年09月05日 15:30

五、询价方式和询价时间及地点等:

获取询价文件的时间:2019年08月30日 16:00至2019年09月04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询价文件地点:

莆田市城厢区荔城中大道北磨大厦5层B

获取询价文件方式:

1、上门报名:即供应商直接到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购买询价文件。2、邮寄方式报名:即投标人先将标书费和邮购费转账或电汇至(开户名—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莆田分公司,开户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莆田分行,帐号—****************06392),再将转账或电汇的银行回单、报名人全称、地址、电话、传真、联系人、手机、E-mail、报名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等传真至我司,我司再将询价文件通过快递和发电子邮件方式寄给报名人。3、询价文件售价为100元/份(含电子文档),邮购费50元,本招标代理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本文件售后不退。

获取询价文件文件售价:

100.0

六、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等: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9年09月05日 15:00至2019年09月05日 15: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莆田市公安局11层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地点安排:

1、投标报名、咨询及来往信函地点:莆田市城厢区荔城中大道北磨大厦5层B。

2、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莆田市公安局11层会议室。投标文件由招标代理人的工作人员接收。

响应文件的审查:

1、响应人资格性、符合性在评标前由采购人和询价小组审查;

2、询价采购小组成员对响应文件是否完整,是否有计算错误,文件是否恰当地签署进行检查。

3、询价采购小组会将对响应文件实质性进行审查,发生重大偏离的将被拒绝。

4、响应人应详细说明其响应产品的品牌、型号、规格、配置或组件、功能,在《报价单》上应详细列出货物的所有参数指标,不详细编写可能影响询价小组的评审。

响应报价:

1、响应报价应分单价和总价,并且只能有一个总报价,单价合计与总价不符,以单价合计为准;总价大写与小写不符,以大写为准。

2、投标人的报价应包含单价和总价。响应总价应为货物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及售后服务等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包括货物制造、运输、采购保管、安装调试、国家法定送检的检验检测报告费用、税收、厂家同期相关的无偿(有价)的促销、售后服务等费用。

公示及成交通知:

1、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把询价小组确定的成交候选人,向所有响应人公示;

2、公示期1个工作日,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代询价小组将书面通知中标人。

3、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服务费,服务费按收费标准的8折收取。

4、专家评审费由采购人支付。

本次询价保证金为人民币陆仟元整(¥6000元),保证金必须在开标前一日以转账或电汇形式交至(开户名—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莆田分公司,开户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莆田分行,帐号— ****************06392),以款到账户为准,不接受现金及汇票。投标人在缴纳保证金时,必须以公司公对公的账户缴纳,不得以投标代表个人的名称缴纳。

中标服务费缴纳账户:开户名—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开户行—福建海峡银行鼓楼支行;帐号—****************01。

投标人对本次招标活动事项提出疑问的,请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之前,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与招标代理人联系。

我司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莆田市公安局网上发布本项目的采购公告、更改通知、答疑纪要、评标结果等信息,请投标人及时关注,投标人若没有在以上网站上查询相关更改通知和答疑纪要等信息而影响投标的,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本项目采购人:莆田市公安局

地址:莆田市荔城区东圳东路2006号

联系人姓名:林琼凡

联系电话:150*****360

采购代理机构: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莆田市城厢区荔城中大道北磨大厦5层B

电子信箱:flrwzb@163.com

邮编:351100

联系人:邓群

联系电话:****-*******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属于中小企业评审优惠内容及幅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文件的规定,属于中小企业评审优惠内容及幅度如下:

1.1、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具体标准详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

(二)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1.2、价格扣除办法:

(一)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二)属于联合体投标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其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2%的价格扣除;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给予联合体6%的扣除。

1.3、小型和微型企业适用价格扣除办法时应提供的相关资料:

(一)《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报价人近两个月从业人员缴纳社会保险情况【①实行电子缴纳方式的,应提供税务机关网上申报成功后打印的《社会保险费申报表》、《社会保险费申报明细表》及银行出具的缴款收讫凭证复印件;②实行现场缴纳方式的,应提供税务机关或社保机构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险资金证明。】、资产总额的相关佐证材料;若投标供应商所投产品是其他中小企业制造商的货物,应同时提供该制造商以上佐证材料。或由报价企业(或报价产品生产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出具的属于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产品证明。

注:所投标产品为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产品,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报价时必须对此类产品单独分项报价,同时按以上要求提供完整有效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扣除。若所提供的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的,则该产品不享受该政策;若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的,不适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以上证明材料须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1.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1、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给予其6%的价格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认定标准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网址:http://www.ccgp.gov.cn/zcfg/mof/201709/t********_*******.htm)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防冲撞设备 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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