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国家粮食储备有限公司“中国好粮油”行动示范企业建设项目仓储设施设备提升改造采购

昆明国家粮食储备有限公司“中国好粮油”行动示范企业建设项目仓储设施设备提升改造采购

昆明国家粮食储备有限公司“中国好粮油”行动示范企业建设项目仓储设施设备提升改造采购
1.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昆明富玖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昆明国家粮食储备有限公司(招标人)的委托,现依据《昆明国家粮食储备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2019年第4期》的文件要求对昆明国家粮食储备有限公司“中国好粮油”行动示范企业建设项目仓储设施设备提升改造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内容:
为能有效改善公司粮食仓储物流设施条件,提高粮食机械化装卸和物流效率,提升储备粮接收能力,降低劳动力成本,减少粮食损耗,昆明国家粮食储备有限公司“中国好粮油”行动示范企业建设项目仓储设施设备提升改造采购,约79.08万元。
2.2 招标范围:
升降输送机、水平输送机、卸粮机、震动清理筛、配重转向伸缩装仓机、移动式液压升降补仓机、扒粮机、移动式升降平台等共22台约79.08万元。
2.3 总投资:79.08万元
招标规模:79.08万元
2.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资金落实情况:已到位
2.5 项目实施地点:昆明市黄龙山国家粮食储备库
2.6 项目实施时间:2019年8月
2.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8 其他:本项目分为1个标包
1标包:升降输送机、水平输送机、卸粮机、震动清理筛、配重转向伸缩装仓机、移动式液压升降补仓机、扒粮机、移动式升降平台等共22台约79.08万元。
具体详见第五章“招标需求及技术要求”
1.2.3交货期:签订合同后 45日 内到货。
1.2.4 交货地点:昆明国家粮食储备有限公司指定地点。
1.2.5 交货方式:现场验收。
1.2.6投标人须对本项目所有内容进行完整报价,不得缺项、漏项,否则按不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处理。本项目中标人应根据《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促进廉洁诚信建设管理规定(试行)》(昆监管联发〔2014〕3号)规定,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对中标人自本招标公告发布日前三年的行贿犯罪记录进行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取消中标资格。
1.2.7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参加投标(详见“第五章招标需求及技术要求”)。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境外的产品。
1.3、投标人资格要求
1.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格:
1.3.1.1 资质条件:1. 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效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其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扫描件)。2.营业执照具备提供相关设备的经营范围或经营许可。(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1.3.1.2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16年~2018年)经合法的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自成立之日起提供)。
1.3.1.3企业业绩要求:要求2016年至今有过1个80万及以上类似销售业绩(类似项目指:承接过粮食部门及企业的设备销售或安装业绩,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业主证明的扫描件)。
1.3.1.4信誉及其他要求:当前未因不良记录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停止投标资格。(提供自行承诺)
1.3.1.5投标人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17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任意1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扫描件)
1.3.1.6投标人须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质量合格的证明材料。
1.3.1.7提供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投标人近三年(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所投产品没有因重大质量事故受到政府有关部门行政处罚且仍在处罚期内;投标人没有因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受到政府有关部门行政处罚且仍在处罚期内的;投标人没有被县级及其以上行业主管部门记有不良行为记录被通报并尚在规定整改期内的。第一中标候选人的行贿犯罪档案信息查询,招标人等可以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相关信息。
1.3.1.8本项目对失信被执行人,按照《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执行。由招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给评标委员会。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处理方法和评标标准:取消中标资格。
1.3.1.9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6】68号)的规定,在工程项目招投标过程中,若中标人有拖欠工资重大违法行为,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人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应当以查询函的方式统一向当地人社部门函请出具中标人“工资支付信用记录”等相关记录信息。
1.3.2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制造商的质量认证证书、主要设备的产品检测报告等相关资料(扫描件)。
1.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第一中标候选人的行贿犯罪档案信息查询,招标人等可以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相关信息。
3.2 本项目对失信被执行人,按照《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执行。由招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给评标委员会。
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处理方法和评标标准:取消中标资格

3.3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6】68号)的规定,在工程项目招投标过程中,若中标人有拖欠工资重大违法行为,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人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应当以查询函的方式统一向当地人社部门函请出具中标人“工资支付信用记录”等相关记录信息。

3.4 其他: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08-30 16:06至2019-09-06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网址:http://www.kmggzy.com),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在网上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的企业需要按照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并在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4.2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09-27 09:30。
5.2 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为http://www.kmggzy.com,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还须到开标现场递交刻录投标文件的光盘,地点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昆明市呈贡区市级行政中心锦绣大街1号综合服务楼2楼),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光盘),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www.ynggzyxx.gov.cn/)、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http://www.kmggzy.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昆明国家粮食储备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名称:昆明富玖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昆明市黄龙山国家粮食储备库招标代理地址:昆明富玖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周工招标代理联系人:马工
招标人联系电话:136*****369招标代理联系电话:137*****457
监督部门名称及联系方式:经开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提升改造 仓储设施 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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