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政公用事业管理中心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局水样检测项目需求公示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政公用事业管理中心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局水样检测项目需求公示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政公用事业管理中心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局水样检测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局水样检测项目。本项目为 2 个包,计划投资:A包预算金额为 30 万元,B包预算金额为30万元;供应商可以对以上两个分包同时响应,但只能成为其中一个分包的成交供应商。 | |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及单项预算安排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局水样检测项目,具体检测服务项目详见附件。2、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满足该项目采购要求。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政府采购政策。3、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4、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质量:合格;安全:合格。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本项目优先采购本国货物和服务,必须进行的技术引进和转让需符合国家政策和有利于国内行业的发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项目中涉及到的设备、材料属于政府采购范围内强制采购产品、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要求符合相关规定。6、采购标的的数量、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实施的时间:自签订合同起开始。服务地点: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辖范围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7、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服务期限:完成采购人规定的所有检测项目后,合同终止。8、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向采购人提供规定的所有检测项目的检测报告为准。9、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 详见附件。 | |
三、论证意见: 无 | |
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9年8月31日起,至2019年9月3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9-09-04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
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政公用事业管理中心 | 地址:东营市东城东四路21号 |
联系人:赵先生 |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浩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东营市东营区黄海大厦11楼 |
联系人:张女士 |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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