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市税务局综合指挥智能管控平台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市税务局综合指挥智能管控平台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市税务局综合指挥智能管控平台采购项目 | ||
品目 | 货物/通用设备/计算机设备及软件/计算机软件/基础软件/数据库管理系统,货物/通用设备/通信设备/天线/通信网络维护和管理系统 | ||
采购单位 | 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市税务局 | ||
行政区域 | 乌鲁木齐市 | 公告时间 | 2019年08月30日18:05 |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 | 2019年09月02日11:00至2019年09月06日19:30 | ||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 | 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光明路金碧华府B2-3003室 | ||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 | 2019年09月12日11:00至2019年09月12日11:00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乌鲁木齐市黄河路七一酱园A座2211(华春开评标室)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19年09月12日11:0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乌鲁木齐市黄河路七一酱园A座2211(华春开评标室)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孔德兰 | ||
项目联系电话 | ****-*******、181*****026 | ||
采购单位 | 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市税务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路246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高阳 181*****048 | ||
代理机构名称 |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光明路金碧华府B2-3003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孔德兰 ****-*******、181*****026 |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市税务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市税务局综合指挥智能管控平台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市税务局综合指挥智能管控平台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hczb-2019-276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孔德兰
项目联系电话:****-*******、181*****026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市税务局
采购单位地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路24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高阳 181*****04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孔德兰 ****-*******、181*****026
代理机构地址: 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光明路金碧华府B2-3003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二)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市税务局综合指挥智能管控平台采购项目,基于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市税务局现有的各办税服务机构的叫号系统及设备、服务评价系统及设备、金三系统各项业务办理数据、网上办税服务厅系统各项业务办理数据、自助终端机系统各项业务办理数据、12366呼叫系统各项服务评价及投诉数据,形成完整的数据利用体系,配合科学合理的绩效考核系统,建立一体化的管理系统;并结合已经搭建使用的宇视监控平台及其硬件设备、根据实际情况需要补充的视频及语音通话系统设备,覆盖所有办税机构,建立完善高效的可视化指挥系统,最终形成完整的“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市税务局综合指挥智能管控平台”(以下简称“指挥平台”)(具体参数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二、对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其他条件。2.其他特定资格条件:(1)主体信用记录符合政府采购活动要求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磋商和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60.0 万元(人民币)
谈判时间:2019年09月12日 11:00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19年09月02日 11:00至2019年09月06日 19: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光明路金碧华府B2-3003室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现场购买,须携带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网页打印件(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磋商文件售价:500.0元(人民币)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9年09月12日 11:00至2019年09月12日 11: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乌鲁木齐市黄河路七一酱园A座2211(华春开评标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9年09月12日 11: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乌鲁木齐市黄河路七一酱园A座2211(华春开评标室)
四、其它补充事宜:
/
五、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孔德兰
项目联系电话:****-*******、181*****026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文);
2、《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3、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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