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办公自动化设备、监控设备招标公告
人民法院办公自动化设备、监控设备招标公告
博乐市政府采购中心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BLCG(TP)2011-16]
博乐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博乐市人民法院的委托,就其所需办公自动化设备、电子监控系统以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欢迎在我市备案的具有相应资质、技术且供货能力强的独立法人参加谈判。
第一条 项目名称:博乐市人民法院办公自动化设备、监控设备采购。
第二条 采购内容:台式电脑15台、笔记本电脑10台、复印机5台、一体机1台、手机屏蔽器2台、安检门1台、入侵检测系统1套、漏洞扫描系统1套、红外枪型摄像机55个球形摄像机3个、录像机5台、双鉴移探测器12台、联网防盗报警控制主机4台、中文字符键盘4个、40寸液晶屏4台、LCD支架4台、大屏控制器1台、机柜1个等。(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投标供应商须对设备和系统安装、调试、确保正常使用。
第三条 竞标人必须满足的基本条件: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注册资金100万元,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国内独立法人;3.具备相关的经营范围;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较强的技术能力,能确保及时供货,提供快速的售后服务;
报名时须按要求提交上述有关资质证明材料原件和缴纳投标保证金贰万元整(20000元)。
投标保证金递交时间:投标保证金一律缴入账户中,不接受现金。
户 名: 博乐市财政局
开户银行:博州工商银行营业部
第四条 领取谈判文件时间:2011年4月13日至2011年4月22日(星期五),每日上午10:00至1 :00 ,下午15:30至19:30(节假日休息)。
第五条 领取谈判文件地址:博乐市政府采购中心
第六条 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1年4月25日上午11:00
第七条 联 系 人:藏春勇
第八条 第八条 联系电话:****-*******
第九条 谈判会议时间:2011年4月25日上午11:00
第十条 谈判地点:博乐市财政局一楼政府采购大厅
附加说明:
1、领取谈判文件时请携带竞标人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委托书;
2、领取了谈判文件而不参加竞标的供应商,请在开标前两日以书面形式告知博乐市政府采购中心,如该项目因竞标人不足三家而导致重新采购,未予书面通知的单位将被取消重新参加该项目竞标的资格。
博乐市政府采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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