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佛慈置业有限公司兰州新区LXQ2019062C号地块住宅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兰州佛慈置业有限公司兰州新区LXQ2019062C号地块住宅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兰州佛慈置业有限公司兰州新区LXQ*******C号地块住宅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交易编号:A01-****************XQ-********-****54-6
一、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兰州佛慈置业有限公司兰州新区LXQ*******C号地块住宅项目EPC总承包已由兰州新区经济发展局审批处批准实施(备案证号:新经审备[2019]144号),项目业主为兰州佛慈置业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邀请潜在投标人进行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兰州新区
2.2 项目规模:该项目位于兰州新区创智中路以南,KJ3#路以东,KJ2#路以北,总用地面积38591.4㎡,建设用地27837.3㎡,规划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兼容20%的商业。总建筑面积109068.38㎡(其中地上建筑面积82819.67㎡,地下建筑面积26248.71㎡)。(允许选用装配式建筑施工)。
2.3 建安费:约30000万元
2.4 总工期:73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19年10月14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1年10月12日(本项目开始时间具体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2.5项目招标范围:本项目设计工程(建设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设备材料采购与安装调试、工程施工(含临建及措施工程)、建设临时用地租用、试运行、从工程开工到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等全部工程内容(交钥匙工程)。本项目设计、施工满足兰州新区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局《规划条件通知书》(新城规2019-057)及《兰州新区自然资源局关于兰州佛慈置业有限公司兰州新区住宅小区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批复函》(兰新自然资源函【2019】176号)的所有要求。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投标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业绩、资金等方面应具备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3.1.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3.1.2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财务要求:投标人(联合体各方)近三年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2015年-2017年或2016年-201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合法的财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企业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和良好的社会信誉。
3.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6年7月至今)须同时具备同类工程(建筑工程)EPC总承包业绩(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装配式建筑施工业绩及装配式建筑设计业绩(可以为同一合同项下或不同合同项下的业绩)(以合同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为准)。
3.4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
3.4.1投标人应根据本工程项目规模、特点及要求合理配备项目管理人员,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须持有有效资格证或岗位证书。其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包括:EPC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设计各专业人员、施工负责人、安全生产负责人、技术质量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资料员、材料员等;
3.4.2 EPC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担任过EPC总承包项目经理,熟悉EPC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并且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3.4.3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和工程类高级技术职称;
3.4.4设计项目管理机构各专业人员配备齐全,具有相应的岗位证书;
3.4.5施工项目管理机构应根据根据甘建建【2016】46号文、甘建建【2016】231号文规定配备管理人员,至少应包括:施工负责人1人、技术质量负责人1人、安全生产负责人1人、安全员2人、施工员3人、质量员3人、资料员1人、材料员1人;
(1)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施工负责人可兼任EPC总承包项目经理);
(2)技术质量负责人具有工程类高级技术职称;
(3)安全生产负责人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证;
(4)安全员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证(安全生产负责人和安全员不能为同一人);
(5)施工员、质量员、资料员、材料员等持有有效的岗位证书;
3.4.6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中标后未经招标人允许不得更换。
3.5投标企业从事施工活动前应在“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信息系统”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并经确认后,方可在我省从事施工活动,投标人须自行打印《甘肃省省外建筑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登记表》或《甘肃省建筑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登记表》,并将备案登记表编入投标文件中(具体执行甘建建[2016]20号文的要求),设计企业中标后按甘建设〔2016〕5号文办理进甘信息登记。
3.6招标投标前所有参与招投标的施工企业须持有项目所在地园区出具的“无欠薪”证明方可参与招投标。招标投标主体若未按以上要求出具“无欠薪”证明,由此引起的后果,自行承担。
3.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最多由2家单位组成。投标人的牵头人为工程施工单位,联合体成员为设计单位。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投标文件中需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权利义务。牵头人承担主体责任,联合体成员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3.8对于被司法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个人或单位(包括以失信被执行人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单位),依法限制其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或主要使用财政性资金项目,限制其从事土地、矿产等不动产资源开发利用,限制其参与国有企业资产、国家资产等国有产权交易,限制其参与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和阳光采购活动。对失信被执行人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由评标(评审)委员会取消其投标资格或直接废标(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为准)。
3.9本项目委托代理人为本项目负责人(即EPC总承包项目经理),以身份证原件为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格式填写,加盖单位公章(必须为鲜章,电子签章无效),并附身份证复印件,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注:联合体在投标登记时需由牵头人添加联合体成员信息。
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参加投标。
5.1获取时间:请投标人于 2019 年8月30日 18 时 00 分至 2019 年9月4日18 时00分登录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gsggzyjy.gov.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请投标人于2019 年9月17日17时00分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投标备案登记表(加盖投标人公章)一式三份,由招标代理机构统一提交评标委员会。
5.2获取方式:见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使用说明”。凡是拟参与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潜在投标人需先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使用“用户名+密码+验证码”方式登录或 CA 数字认证方式登录,方可网上进行免费下载或查阅标书、投标报名等后续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六、 投标文件的递交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9年9月20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请在此时间前送达。
6.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兰州新区分局一楼谈判室(新区)(地址:兰州新区纬一路以北,经十路西侧彩虹城东门)。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gansu.gov.cn/)” 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招标人:兰州佛慈置业有限公司
地 址: 甘肃省兰州市佛慈大街68号
联系人:王玉龙
联系电话:180*****925
招标代理机构:兰州西部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兰州市城关区世纪广场B座26楼
联系人:王工 杨工 陈工
2019年8月30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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