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原工作总站草原生态修复治理(草原生物灾害防治)招标公告
草原工作总站草原生态修复治理(草原生物灾害防治)招标公告
山西省草原工作总站草原生态修复治理(草原生物灾害防治)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CZC-HW-*******发布日期:2019年09月01日
山西省草原工作总站草原生态修复治理(草原生物灾害防治)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山西盛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山西省草原工作总站的委托就草原生态修复治理(草原生物灾害防治)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参与密封投标。
一、项目名称:草原生态修复治理(草原生物灾害防治)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SCZC-HW-*******
三、招标内容:
1、本次招标共7包:投标单位所投标包内项目必须完全响应招标文件所列内容。
包号 | 物品名称 | 单位 | 数量 | 预算金额(元) |
1 | 太阳能灭鼠器 | 台 | 1200 | 360000 |
灭鼠夹 | 台 | 4000 | 40000 | |
毒饵盒 | 台 | 2000 | 100000 | |
农用打药喷雾器 | 台 | 500 | 50000 | |
电动打药喷雾器 | 台 | 300 | 600000 | |
防护装具、作业服 | 套 | 500 | 250000 | |
2 | 阿维菌素 | 吨 | 10 | 400000 |
3 | 氰戊辛硫磷 | 吨 | 12.5 | 500000 |
4 | 白僵菌 | 吨 | 10 | |
5 | 苦参碱 | 吨 | 10 | 450000 |
6 | 莪术醇 | 吨 | 20 | 560000 |
7 | D型生物肉毒素 | 毫升 | 100000 | 180000 |
2、范围包括:草原生态修复治理(草原生物灾害防治)采购项目,包括运输、派送等,具体服务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的相应规定为准。
3、交货地点:全省范围内所涉及任务县。
4、供货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
5、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及用户提出的相关质量标准。
五、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7.符合各包要求的特定资格条件;
8.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须携带的资料
1.单位委托书或介绍信原件及承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2.按下列格式如实填写相关信息:
供应商领取招标文件基本信息表
项目名称: | 项目编号 |
开标时间 | 拟投标包号 |
单位名称 | |
单位地址 | |
承办人姓名 | 电子邮箱 |
固定电话 | 移动电话 |
(以上资料须均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1套)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期限、地点及方式
1.获取期限:2019年09月02日至2019年09月06日
(北京时间9:00-12:00,13:00-17:00,节假日除外)
2.获取地点:山西省政务服务中心(坞城南路50号)B座2层60号窗口
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1)潜在供应商携带本公告第六条“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须携带的资料”到指定地点获取招标文件。
(2)供应商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获取期限,在规定期限内获取招标文件,否则,将不予受理。
(3)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4)未按上述要求提供或提供的资料有误而带来的后果责任自负。
4.招标文件售价:每包人民币伍佰元整¥500(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八、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9年09月27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或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2.地点:山西省政务服务中心(坞城南路50号)B座6层612室。
3.未领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9年09月27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山西省政务服务中心(坞城南路50号)B座6层612室
届时请各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供应商代表前来参加开标仪式。
十、采购人基本信息
单位名称:山西省草原工作总站
单位地址:太原市迎泽大街312号
项目联系人:秦先生
联系电话:****-*******
十一、采购代理机构基本信息
单位名称:山西盛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太原市万柏林区新晋祠路147号尚德峰国际12层
项目负责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
邮箱:sxscgcxmgl@163.com
十二、质疑联系方式
潜在供应商对招标公告有异议时,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并将质疑函递交给采购代理机构。
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并将质疑函递交给采购代理机构。
公告期限:2019年09月02日至2019年09月06日
监督部门:山西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监督电话:****-*******
山西盛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09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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