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冰车液量监测设备租赁项目比选公告
除冰车液量监测设备租赁项目比选公告
一、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1、需求描述:
本项目计划在首都机场已建立的除冰车指挥调度系统基础之上,结合现有的除冰车液量监测平台,新增安装18台除冰车液量监测装置,该部分液量监测装置拟通过租赁的方式进行补充,初步计划租赁期为1年,1年后不承诺进行采购。该批次租赁的液量监测设备及配套配件,要求与现有监测设备精度一致,并完成安装后,能够将数据回传至首都机场现有的除冰雪车辆指挥调度系统和除冰车液量监测系统中。
2、具体工作内容
(1)液量监测设备安装调试
本项目涉及的除冰车液量监测设备共计十八套,每套设备包括液量监测装置(须包括I型液和II型液流量监测、剩余液量监测)、工业级车载控制终端(安装在车辆驾驶舱内)以及配套安装所需所有配件。以上设备均由出租方负责安装,且安装不得损坏除冰车结构,不得污染液体。
液量监测设备可参考首都机场现有除冰车液量监测设备进行安装,也可参考下述性能要求自行配置安装。
(2)常备备品备件,以备设备故障后迅速进行维修,保证设备适用性。
(3)按照甲方要求调整液量监测设备安装所属车辆,一个自然年内每套设备移装次数不超过一次(设备故障后的拆装不含在内)。
3、液量监测设备性能要求
(1)硬件要求:
■硬件上主要由三部分组成:用于液量监测的传感器、车载触控终端(含电池)、无线传输模块
用于液量监测的传感器不能采用浮球式或超声波,可以采用在泄液口位置安装压力传感器或在管路适合位置安装流量传感器等模式,获取除冰液单次使用量及液罐剩余液量,但均不得对喷枪压力造成影响,传感器及其部件不得污染除冰液。如安装压力传感器,乙方需对不规则箱体进行反向测绘,要求液量每100加仑误差不超过3%;传感器直接连接触控终端,其间信号实时传输,传感器可从触控终端或车载电源处取电。
因液位测量时,车辆在移动,箱体内液体可能出现小波浪,影响探测精度,故探测装置需要有拟合判断功能,1秒至少探测10次,取探测结果的拟合平均值,作为探测数值,并传输至触控终端中。
传感器材质应能在-25℃至100℃环境下稳定工作。
传感器电路设计应具有抗热、抗潮、抗冰冻、抗电磁等干扰能力,防止在瞬间强干扰的情况下产生高误差数据。
IP防护等级不低于58。
■触控终端(带安装固定支架),从车载电源处取电,且须单独设有蓄电池,满足车辆熄火后延迟至少两分钟断电,触控终端具备意外断电自我保护功能,意外断电后数据不丢失以及断电后数据自动保存和上传功能。显示面板尺寸6-10英寸,多点式触摸屏或物理按键屏均可,能够显示本车液量(字符型)以及上游系统(除冰雪车辆指挥调度系统)发送过来的控制指令,并通过软键盘或硬键盘向服务器自建的数据库进行信息反馈,包括信息确认和液量类信息。同时需要声音提示(可录制仿真人声),输入输出终端可通过触控终端进行信息传递,系统的显示模块与控制终端可分开。
该触控终端输入输出接口要使用标准航空接头;具备传感器信号输入输出功能;具备防尘防雨功能。
此项目可以接受与首都机场现有的车载GPS终端整合使用,但须整合开发现有车载GPS功能。
设备必须达到工业级终端标准;满足二次开发需求。
■无线传输模块方面,需内置4G和WIFI模块,满足4G和WIFI两种模式通讯传输,并每10s-30s发送一次耗液量(剩余量)信息,数据采集频率>1HZ,同时在信号确认时可单独再传输。
三、控制价
拦标价为¥11.06万元(含税),报价不得超过此价格,否则比选人将拒绝参选人的参选文件。
四、企业及人员资质要求
1、应答服务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注册资金50万元(含)以上;
2、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税款所属时间为2019年1月~2019年7月期间任意连续三个月的完税证明,如在其中某月无经营业务则应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须加盖应答服务商公章)
3、应答服务商须提供所属时间为2019年1月-2019年7月期间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会保障金缴纳记录;(须加盖应答服务商公章)
4、自2017年至比选截止日,应答服务商须具备车辆改装或车辆设备安装经验(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尾页、合同内容、合同金额,双方签字盖章页,各页须加盖应答服务商公章)。
5、对进入首都机场股份公司黑名单目录、不诚信服务商目录的或以往在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招投标项目中选后,由于成交方责任而未签订或未履行合同的服务商,采购人有权拒绝其投标。
6、成交服务商必须直接与采购人签订双方经济合同。
7、采购人在任何时候发现应答服务商提交的应答文件内容有下列情形之一时,有权依法追究其责任,其应答服务商资格将被取消。
(1)提供虚假的资料;
(2)未对比选文件作出逐条实质性响应及在实质性响应方面失实;
(3)不符合本文件中合格应答服务商要求的;
(4)应答服务商之间不得相互串通参与比选。
五、联系方式
比选人: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报名时间:2019年8月30日至2019年9月5日
联系人:陈曦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chenxi11@bcia.com.cn
(请将所报项目名称、公司全称、营业执照电子件形式以及联系人姓名、电话、邮箱以word形式发送至此邮箱参与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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