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金凤区分局2019年警用电动巡逻车(第二批)招标公告
公安局金凤区分局2019年警用电动巡逻车(第二批)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银川市公安局金凤区分局2019年警用电动巡逻车采购项目(第二批) | ||
品目 | 货物/通用设备/车辆/专用车辆/其他专用汽车 | ||
采购单位 | 银川市公安局金凤区分局 | ||
行政区域 | 市辖区 | 公告时间 | 2019年09月01日17:42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19年09月02日09:00至2019年09月06日17:00 | ||
招标文件售价 | ¥3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宁夏营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二部 | ||
开标时间 | 2019年09月24日09:30 | ||
开标地点 | 中世e招开标厅(银川市金凤区宁安大街与富安巷交叉口向西100米处)。 | ||
预算金额 | ¥43.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徐工 | ||
项目联系电话 | 177*****876 | ||
采购单位 | 银川市公安局金凤区分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银川市金凤区贺兰山中路545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刘海娟****-******* | ||
代理机构名称 | 宁夏营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银川市金凤区宁安大街与黄河路交叉口中苑大厦310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徐工177*****876 |
宁夏营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银川市公安局金凤区分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银川市公安局金凤区分局2019年警用电动巡逻车采购项目(第二批)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银川市公安局金凤区分局2019年警用电动巡逻车采购项目(第二批)
项目编号:YJZC2019第20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工
项目联系电话:177*****876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银川市公安局金凤区分局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贺兰山中路545号
联系方式:刘海娟****-*******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宁夏营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徐工177*****876
代理机构地址: 银川市金凤区宁安大街与黄河路交叉口中苑大厦310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具体内容详见其它补充事宜。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具体内容详见其它补充事宜。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43.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09月02日 09:00至2019年09月06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宁夏营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二部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报名通过后现场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9月24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9年09月24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中世e招开标厅(银川市金凤区宁安大街与富安巷交叉口向西100米处)。
七、其它补充事宜
银川市公安局金凤区分局2019年警用电动巡逻车采购项目(第二批)
公开招标公告
采购编号:YJZC2019第20号
1.采购条件
本项目银川市公安局金凤区分局2019年警用电动巡逻车采购项目(第二批),采购人为银川市公安局金凤区分局,采购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以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地点:银川市公安局金凤区分局;
2.2项目规模:警用四轮四座电动巡逻车10辆;
2.3采购范围: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4供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历天内;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2.6采购预算:43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采购项目要求投标人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并具备相应供货能力;
3.2生产商具有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类);
3.3投标人2019年1月至今(不含开标当月),任意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养老、失业、医疗、工伤和生育)资金的缴纳凭证,未缴齐,视为不满足3.1条规定;
3.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信用记录:按照财政部办公厅文件要求,投标人应提供其投标主体的信用记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各潜在投标人于2019年9月2日至2019年9月6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9时至12时,14时至17时至宁夏营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二部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报名时须提供加盖公章的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4.2资格文件内容:授权委托书(原件,须写清项目名称及受托人联系方式),受托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制造许可证、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凭证、信用记录等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章。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9月24日9时30分,地点为:中世e招开标厅(银川市金凤区宁安大街与富安巷交叉口向西100米处)。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中世e招开标厅。
8.联系方式
采购人:银川市公安局金凤区分局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贺兰山中路545号
联系人:刘海娟 电话:****-*******
代理机构:宁夏营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宁安大街与黄河路交叉口中苑大厦310室
联系人:徐工 电话:177*****876
2019年9月1日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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