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中新天津生态城合作区绿道配套工程(生态谷部分)景观施工招标公告
(专业)中新天津生态城合作区绿道配套工程(生态谷部分)景观施工招标公告
报建编号:
招标备案号:********087007
园林绿化招标公告
津建交生态专业[2019]0807
1、 | 招标条件 |
本招标项目 中新天津生态城合作区绿道配套工程(生态谷部分)景观施工 已由 中新天津生态城经济局 以 津生经发[2018]129号、津生经发[2018]212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天津生态城市政景观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 3600.0000 万元,资金来源为区财政投资:3600.0000万元 ,已经落实,建设规模为 12000平方米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北京建友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受 天津生态城市政景观有限公司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专业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 |
2、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2.1 | 项目概况:慢行道改造约12000平方米;沿线设置景观节点。包括绿道驿站、标志标线、地面涂层、标识系统、驿站、卫生间、自行车停放、街道家具、照明设施、绿化迁移等。 |
2.2 | 工程建设地点:生态谷起步区(和惠路至慧风溪) |
2.3 |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标段为: 一标段:本标段工程名称为中新天津生态城合作区绿道配套工程(生态谷部分)景观施工,位于中新天津生态城生态谷起步区段,项目范围东起惠风溪、西至永定洲(其中慢行系统西至和惠路),发包规模约12000平方米,本标段发包额约为1980万元。工作内容:地形整理、园林绿化植物栽植、小品、园路、雕塑、绿地广场,以及约50000平米绿化提升等。详见建设单位所发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所示全部内容 |
2.4 | 计划工期要求:2019年11月01日 至 2020年12月31日 |
2.5 |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3、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资格: 1、应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有效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中包含园林施工或绿化施工或园林绿化施工内容;2、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投标(不得领取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a)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以建设部、天津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下发的处罚通知为准(且在处罚期限内);b)有中新天津生态城相关部门下发的处罚记录(且在处罚期限内);c)在生态城相关单位组织建设的项目中有诉讼情况、不良业绩(重大安全事故、重大质量事故、无故拖延工期、拖欠农民工工资、聚众闹事、恶意拖欠工程相关费用的情况)。 , 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
4、 | 投标报名方式 |
4.1 |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天津建设工程信息网网上报名:(http://www.tjconstruct.cn/enroll/index.aspx) |
4.2 |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报名。 |
5、 | 公告发布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
5.1 |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9 年 8 月 30 日 至 2019 年 9 月 3 日。 |
5.2 | 本招标项目的投标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09月03日16时00分。 |
6、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
6.1 | 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超过15家时,可采取资格预审方式。 |
6.2 | 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19年09月04日至2019年09月10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如有变更另行通知),每日上午8 时 0 分 至 11 时 0 分, 下午 13 时 0 分 至 17 时 0 分(北京时间),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和单位介绍信 ,前往 天津市滨海新区新港一号路2527号瑞湾开元大酒店27层 获取文件。 |
6.3 | 文件售价及图纸押金详见文件相关要求。 |
7、 | 投标文件的递交 |
7.1 | 递交文件的地址:招标人指定地址 。 |
7.2 | 递交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参见招标文件。 |
7.3 | 电子文件的提交方式: 光盘 。 |
招 标 人:天津生态城市政景观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张东升(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生态城动漫园动漫中路334号
邮政编码:300486 联系人:宋扬电话:***-********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建友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贺亚平(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新港一号路 2527号瑞湾开元大酒店27层
邮政编码:300456联系人:包欣欣电话:***-********-***
传 真:***-********
日期:2019 年 8 月 30 日
违法违规举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其提供的招标公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向中新天津生态城建设管理中心实名投诉。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
天津生态城市政景观有限公司受理负责人:宋扬
电话:***-********传真:***-********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生态城动漫园动漫中路334号
中新天津生态城建设管理中心受理负责人:田芳芳
电话:********传真:********电子邮箱:
受理单位地点:滨海新区汉北路中新天津生态城城市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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