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地下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编制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韶关市地下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编制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泰宇建筑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受韶关市生态环境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韶关市地下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编制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韶关市地下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编制项目
项目编号:TYSGYQ19035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龙小姐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韶关市生态环境局
采购单位地址:韶关市新华北路3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贺女士、****-*******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泰宇建筑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龙小姐、****-*******
代理机构地址: 韶关市浈江区莲花路1号奔穗楼二层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采购项目的名称:《韶关市地下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编制项目数量:1项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详见招标文件
二、对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018年度财务状况报表(资产负责表、损益表)或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财务状况报表(资产负责表、损益表)复印件 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如资信证明不能体现基本开户帐户的,须另附开户许可证】;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2、供应商必须提供国家发改委颁发的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证书(生态建设和环境工程)或省级及以上工程咨询协会颁发的工程咨询单位资信证书(生态建设和环境工程)或原国土资源部颁发的水工环地质调查甲级资质(需在有效期)。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磋商和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3.0 万元(人民币)
谈判时间:2019年09月11日 15:00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19年09月02日 08:30 至 2019年09月06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韶关市武江区工业东路23号核工业二九〇研究所院内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现场报名购买
磋商文件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9年09月11日 14:30 至 2019年09月11日 15: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韶关市武江区工业东路23号核工业二九〇研究所院内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9年09月11日 15: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韶关市武江区工业东路23号核工业二九〇研究所院内
四、其它补充事宜:
1、购买磋商文件时须携带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套(售后不退)
五、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龙小姐
项目联系电话:****-*******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注: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②《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③《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④《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⑤《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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