柴油招标公告
柴油招标公告
中铁十一局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
福厦铁路4标三工区项目经理部物资(柴油)
集中采购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CR1106-JC-2019-54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人为中铁十一局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招标组织单位为中铁十一局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物资集采中心。业主方为东南沿海铁路福建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所需柴油,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工况简介:新建福州至厦门铁路4标,本标段位于莆田市,途经莆田站,起点位于木兰溪特大桥厦门端,终点位于湄洲湾跨海大桥厦门端处,标段起讫里程为:DK86+801.42~DK108+317.84,线路长21.516km。主要工程内容包括路基土石方62781断面方,站场土石方*******断面方;双线特大桥2座18475.02延长米,双线中桥1座103.73延长米,框架小桥21延长米,框架涵5座337.69横延米,制架箱梁628孔,支架现浇箱梁1孔,移动模架现浇29孔,连续梁共6联20孔,斜拉桥3孔,系杆拱1孔;隧道430延长米/1座;新建站场工程(莆田站)1座;正线铺新轨299.063铺轨公里,站线铺新轨72.1905铺轨公里,铺粒料道床197373立方米,铺新岔155组等;通信、信号及信息中的信号综合接地;其他运营生产设备及建筑物;大临及过渡工程等。
2.2 招标内容:本次招标活动为中铁十一局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福厦铁路4标三工区项目经理部柴油招标采购。具体规格型号、数量等情况详见附件1。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各包件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条件见附表1。
3.2所有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2)具有履行申请物资供应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约记录;
(3)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
(4)获得营业资格的生产商,必须为一般纳税人,必须承诺从“四油”拿油;
(5)投标人在近2年有国家中大型工程或地铁工程项目供应业绩,应有良好的信誉。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投标人于2019年09月02日至2019年09月06日,每日上午9时30分至11时30 分,下午14时30 分至16 时30 分(北京时间,下同),在中铁十一局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七楼会议室;持:①投标申请表(一式二份,见附件2);②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③营业执照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复印扫描无效)。
4.2 招标文件由招标组织单位出售,售后不退(售价详见附件1)。
投标人必须以现金方式购买,如需电子版请于购买时自备存储设备。
4.3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将不采用电汇或邮购方式发售。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为2019年09月26日8 时30 分至09时3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2019年09月26日09时30分,地点为湖北省襄阳市樊城区七里河路2号十一局六公司七楼会议室。注:请投标人标写投标金额(大写和小写)时用打印,避免手填。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7. 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中铁十一局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福厦铁路4标三工区项目经理部
地 址: 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灵川镇青山村高地
联 系 人: 孙虎(技术联系人) 麻绪忠(物资联系人)
电子邮件: ********1@qq.com">********@qq.com********5@qq.com">********1@qq.com
招标组织单位:中铁十一局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集采中心
地 址: 湖北省襄阳市樊城区七里河路2号703室
联 系 人: 王晋186*****790
邮 箱: *******@qq.com
附件1:中铁十一局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物资采购包件划分表 | ||||||||
序号 | 包件号 | 物资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需求总数量 | 投标人资格条件 | 单包售价(元) | 备注 |
1 | CY-01 | 柴油 | 0# | 升 | 480000 |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生产注册资本大于等于一百万元人民币) 2、生产厂家已获得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并保持持续有效。 3、投标人拟提供的投标物资近三年需通过省部级以上检验、检测机构质量合格检验、检测,并提供质量检验合格报告。 4、不接受因物资质量、供应等问题,被行业主管部门处罚,且在处罚有效期内的供应商。 5、投标人在近2年至少2个国家中大型工程或地铁工程项目供应业绩,应有良好的信誉 | 1000 |
注:投标报价暂以福建省莆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http://fzggw.zj.gov.cn/9月1日公布的0#柴油6.17元/升为挂牌价(基准价)进行报价,投标报价与基准价6.17元之差为下浮单价,实际供油以挂牌价减去下浮单价为当批结算单价。供油方式采用油罐车供油,过磅抽检验收,密度按0.84kg/L计算。招标数量与实际进场数量有差异时,以实际数量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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