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挂丁造纸厂片区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代办服务采购需求公示

原挂丁造纸厂片区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代办服务采购需求公示

原挂丁造纸厂片区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代办服务

采购需求

1、项目名称: 原挂丁造纸厂片区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代办服务

2、项目编号: HSTC-2019-0033

3、公示期限(不少于2个工作日): 2019-08-29—2019-08-30

4、采购预算:*******.00元

5、最高限价:*******.00元

6、采购预算确定依据: 市场询价

7、采购单位名称: 凯里市棚户区改造办公室

项目联系人: 吴林飞

联系电话: 139*****850

8、采购代理机构全称: 贵州华松天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杨笛

联系电话:****-*******

9、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本项目文件采购需求公示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限内,反馈意见给代理机构。


一、资格条件:

①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② 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或五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

③提供房屋征收相关备案证明;

④供应商提供自身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无不良记录的截图并加盖公章(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截止时间与投标截止时间一致,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无不良记录的截图并加盖公章交由采购代理机构归档保存);

⑤法定代表人到场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受委托者到场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原件,受委托者持本人身份证原件;

注: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二、采购内容:

序号

项目名称

征拆
户数

征拆
面积(㎡)

上限
拦标价

1

原挂丁造纸厂片区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代办服务

532

57180.01

40元/㎡


(1)拟定与征收工作相关的文件资料;

(2)动员被征收人的签约工作: ①组织召开宣传动员会,宣传征收政策及补偿方案的内容; ②入户进行动迁,为被征收人解释说明补偿内容及构成; ③与被征收人办理签约手续;④办理征收房屋产权调换及货币补偿的手续; ⑤办理被征收人的腾房交接工作。

(3)档案整理移交工作: ①按照标准收集整理档案,形成一户一档(纸质及电子档案);②将收集整理的档案进行归档。

(4)其他有助于推进项目实施的工作。

(一)项目内容

1、 此次采购内容为凯里市城市棚户区改造办公室购买征收服务单位。

2、投标供应商在房屋征收工作中要严格按照公平公正的要求,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 590 号)的规定有序进行,要严格遵循决策民主、程序正当、结果公开的原则,依法履行征求公众意见、论证、听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告等程序。

3、投标供应商要按照委托合同的约定,承担房屋征收补偿具体工作,认真协助编制征收补偿方案,协助评估公司对房屋进行评估与测量公司测量并对补偿政策的宣传,解释就征收补偿的具体问题。

4、加大协商力度,在房屋征收的过程中,要尽量与被征收人达成补偿协议,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纠纷的发生。注意听取被征收人和各方面意见,多做协商化解工作,尽力促成其自动履行。

5、投标供应商在确认被征收人同意征收及交房,须协助征收部门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书》,将双方协商的结果通过合同的形式写下来,双方均按合同履行。此合同协议须经过审计部门审计通过后即可执行。

6、征收服务流程:包括项目来源,摸底(征收公告以及征收摸底公告)具备条件整理资料后进行资料收集与公示,计划安排(补偿结论)要对政府与投资人具有保障性。

摸底要求:实物的结果,评估心态后拟定方案讨论稿,反复进行摸底,还要进行评估心态的认定及核实,作风险评估报告,提交征收公告,最后签订协议,未达成协议的向司法机关提交房屋征收补偿决定,结果公示,资料归档,审计结案。

(二)服务要求

1、中标供应商应当配合采购人,完成其他与委托业务相关的工作,须严格按照相应法律法规政策及建设项目的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积极组织开展与被征收权利人进行征收补偿事宜洽谈、协商促成签订征收补偿安置协议。

2、中标供应商必须对采购人所征收的房屋进行摸底调查,即要求对被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有无产权手续、家庭常住人口等情况进行调查登记、投标供应商须提供真实及准确数据。

3、协议执行期内,投标供应商须保证安排二组以上人员负责该项目相关的协调工作(每组不得少于 2 人)及房屋清点丈量登记工作,所产生的费用均由中标单位负责。

4、中标供应商编制征收补偿方案;协助评估公司对房屋进行评估与测量公司测量及对征收范围内的房屋及其附、构建筑物的测绘工作,并对补偿政策的宣传,解释就征收补偿的具体问题,协助组织征求意见、听证、论证、公示。

5、中标供应商必须保证按期完成征收工作的措施。

6、中标供应商必须提供做好被征收户矛盾化解和维稳工作,避免出现被征收人非法越级上访的办法措施。

7、中标供应商在协议执行期内接到采购人通知后,须在 1 小时内做出响应,安排人员协调。

8、协议执行期内车辆保障、车辆违章,发生交通事故、安全生产事故,导致出现人员伤亡或财务损失的,均由中标供应商依法负全责,并负责支付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不得以任何理由向采购人追偿。

9、采购人在协议有效期内将采取定期检查、抽查、暗访等方式对服务机构履约情况进行检查,并对发现的违约、违规等情况进行扣件服务费用、暂停资格、取消资格、列入黑名单等相应处罚措施。

10、若中标供应商在服务期限内不服从甲方安排,甲方视情况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11、具有房屋征收政策咨询服务、征收代办、征收安置、等于房屋征收相关的经营资格(以提供公司人员培训资格证为准)

12、中标供应商在服务期内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谋取私利;不得损害国家及采购人合法利益及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如有违规者移送相关部门处理。

(三)服务期限要求:

1、投标供应商可以在保持其投标报价的前提下,在其响应文件中对前款规定的总服务期工作予以提前完成,但不予奖励。

2、不能按合同约定中的服务期限完成的,工期延误在 15 天-20 天以内的,每延误一天成交供应商按 2000 元/天向采购人支付误期违约金;服务期延误超过 20 天的,每延误一天成交供应商按 4000 元/天向采购人支付误期违约金,该违约金从服务费用中直接扣除。

注: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

注:1、投标人提供的所有材料(包括投标文件全部内容)要求内容真实有效。在评审过程以及中标后实施过程中,如发现投标人提供弄虚作假的资料,将取消投标人的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中标人应当予以赔偿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其它未尽事宜,由招标人与中标投标人在签订合同时商定。

三、评分办法:

本评标办法采用百分制综合评分法,报价 10 分(权值 10%),技术 30 分(权值 30%),商务 60 分(权值 60%)。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且综合得分最高的投标人,将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标签: 房屋征收 棚户区改造 造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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